改革開放以來歷次六中全會
- 十七屆六中全會
- 2011年
- 10月15日—18日
- 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總結了我國文化改革發展的豐富實踐和寶貴經驗,研究部署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進一步興起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新高潮。這次《決定》對增強社會主義文化自覺、文化自信,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具有深遠意義。[專題]
- 十六屆六中全會
- 2006年
- 10月8日—11日
- 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明確提出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工作原則和重大部署,為中國描繪了一幅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路線圖。這個《決定》在改革開放近三十年後聚焦社會問題,是基於對當時中國面臨的轉型矛盾的深刻洞察,是對保護社會和諧、發展社會主義的一次戰略謀劃,對維護中國社會的和諧正義,對保持經濟發展的穩定環境意義重大。[專題]
- 十五屆六中全會
- 2001年
- 9月24日—26日
- 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決定》強調了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提出了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闡述了在黨的作風建設方面的“八個堅持、八個反對”。改革開放二十多年後,黨所處的國內外環境和黨的隊伍狀況都發生了重大變化,《決定》聚焦黨的作風建設,對保持共産黨員的先進性、增強人民群眾的信任基礎、築牢黨的執政基礎具有關鍵作用。
- 十四屆六中全會
- 1996年
- 10月7日—10日
- 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若干重要問題的決議》。《決議》分析了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面臨的形勢,總結了經驗和教訓。這次《決議》是10年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立發展一段時期的背景下,中央全會再度聚焦精神文明建設,並強調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協調發展,這對於鞏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具有重要作用。
- 十三屆六中全會
- 1990年
- 3月9日—12日
- 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同人民群眾聯繫的決定》。《決定》認為人民群眾是我們黨的力量源泉和勝利之本。能否始終保持和發展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直接關係到黨和國家的盛衰興亡。這個決定對於改革開放新時期加強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鞏固黨的群眾基礎和政治基礎,具有重要意義。
- 十二屆六中全會
- 1986年
- 9月28日
- 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決議》根據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實際相結合的原則,闡明瞭精神文明建設的戰略地位、根本任務和基本指導方針,是新時期加強我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綱領性文件。這次《決議》的一個大背景是,當時資産階級自由化思潮有所抬頭,意識形態鬥爭形勢比較突出。《決議》對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鞏固改革開放新時期的共同思想基礎具有重要作用。
- 十一屆六中全會
- 1981年
- 6月27—29日
- 通過了《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決議》肯定了毛澤東的歷史地位和毛澤東思想,實事求是地評價了建國32年來的重大歷史事件,分清了功過是非,徹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和“無産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這個《決議》在改革開放初期做出,對於統一黨內思想、團結一致向前看起到了關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