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佈丨國臺辦:台灣業者參與大陸微短劇創作主要有三種途徑

中國網6月3日訊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3日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有記者提問,十項促進兩岸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中,關於“台灣業者可以多種方式參與大陸微短劇創作”引發關注,請問臺胞參與微短劇創作的方式和途徑有哪些?
國臺辦新聞發言人朱鳳蓮表示,目前,台灣業者參與大陸微短劇創作主要有三種途徑。
一是可以在閩投資設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公司。《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援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明確提出“試點允許台灣業者在閩投資設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公司”。目前在福建已有18家台資企業獲得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正在開展微短劇製作。
二是可以與大陸業者合拍共創微短劇。兩岸創作團隊可聯合創制,在製片統籌、參演宣發、拍攝執行及畫面設計等方面發揮各自優勢、攜手發展。
三是可以參與微短劇演出。台灣演藝人員可參與各種類型的微短劇攝製。“歡迎有夢想、愛打拼的台灣業界人士把握機遇,積極參與微短劇創作,共同促進中華文化傳承保護與創新發展。”朱鳳蓮説。
編輯:吳晨笛
編審:魏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