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佈丨6月新規速覽!事關外賣、開門殺、疲勞駕駛

中國網6月1日訊 外賣新規要求後廚不得外包、交通事故賠償明確“開門殺”受害者保障、疲勞駕駛認定打破“只看駕駛時長”局限性……6月起,這些新規將影響你我生活。
外賣後廚不得外包
6月1日起施行的《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明確平臺提供者與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責任義務。
對於外賣堂食標識方面,《規定》要求平臺提供者應當要求不提供堂食服務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其主頁面顯著位置設置“無堂食”標識;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網際網路+明廚亮灶”的,應當在其主頁面顯著位置設置“明廚亮灶”的連結標識,並保證設備正常運轉,監控畫面覆蓋餐飲食品加工製作的關鍵環節。
在食品加工製作方面,《規定》要求後廚不得外包。入網餐飲提供者不得在加工操作區外加工製作食品,不得將訂單委託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製作。
嚴把幼兒園食品安全關
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公佈的《幼兒園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于6月1日起施行,要求幼兒園依法配備食品安全員,每餐次平均用餐人數300人以上的幼兒園食堂、承包經營企業還應當配備食品安全總監。
《規定》明確,禁止幼兒園從園外採購散裝糕點、漢堡、三明治等,禁止採購、貯存、使用散裝食用油和散裝食鹽,同時對餐食加工配送、從業人員管理、監督執法等環節作出硬性要求。
《規定》要求,幼兒園集中用餐製作的食品從燒熟到食用時間間隔不得超過2小時。每餐次加工製作的每種食品成品需進行留樣,在專櫃冷藏保存48小時以上。
此外,向幼兒園食堂、承包經營企業、供餐單位提供食材的供應商,需在近3年內未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實食品安全輿情事件。
“開門殺”“好意同乘”賠償規則明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于6月30日起施行。《解釋(二)》明確“開門殺”情形下的受害人保障和“好意同乘”情形下的過錯考量。
《解釋(二)》明確,被侵權人(即受害人)主張乘車人責任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並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以及按照商業三者險合同的約定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同時明確,保險賠償後仍不足的,由乘車人、駕駛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解釋(二)》還明確非營運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對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被侵權人起訴機動車使用人承擔,機動車使用人主張減輕自身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是,機動車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疲勞駕駛認定不再“只看駕駛時長”
公安部發佈的《機動車駕駛人疲勞駕駛認定規則》自6月1日起施行,以駕駛行為+生理狀態+生活軌跡三維立體判定駕駛員是否為疲勞駕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疲勞駕駛:
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客運機動車駕駛人于22:00至次日6:00連續駕駛超過2小時未休息或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客運機動車駕駛人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超過8小時。
交通事故發生前10分鐘內,駕駛員雙眼完全閉合點2秒或疲勞程度腦電波特徵判斷數值小于30;交通事故發生後,交警對機動車駕駛人詢問/訊問結果證實其處於精神難以集中或精神恍惚、睏倦等狀態仍駕駛車輛。
交警對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車輛出發前睡眠狀況和工作、飲食、用藥、生活等情況進行調查,證實存在下表中列舉的一項或多項調查結果的。

圖源:中國普法
8項疾控領域新標落地
國家疾控局發佈《污水中新型冠狀病毒監測技術規範》《寄生蟲病名詞術語》《學生常見病和健康影響因素監測技術規範》《基於電子病歷的傳染病症候群監測數據元》《傳染病監測預警基本業務指標體系指引》《實驗室病原監測業務協同基本數據集》《實驗室病原監測協同資訊介面技術規範》《傷害預防控制術語標準》。這8項標准將自6月1日起施行。
《商業秘密保護規定》將“數據”“演算法”等納入保護範疇
《商業秘密保護規定》自6月1日起施行,首次在部門規章層面細化商業秘密的認定規則、侵權行為類型及行政保護程式。
《規定》針對數字時代的適配性更強,明確將“數據”“演算法”等納入受商業秘密保護的技術資訊範疇,全面細化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類型,明確電子侵入、越權接觸、非法傳輸、私自下載、超許可權使用等數字化行為屬於不正當獲取商業秘密。
此外,《規定》新增教唆、引誘、幫助侵權條款,完善第三人責任,實現全鏈條追責。落實反不正當競爭法,增設域外適用效力,境外侵權行為擾亂境內市場秩序的,我國監管部門可依法追責。
規範供水用水 完善水價機制
《供水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6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對在供水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供水單位應當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保持不間斷供水。因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確需臨時停止供水的,應當提前24小時向社會公告或者書面通知用戶,並嚴格控制停水時長和範圍。
用戶應當安全用水、節約用水。禁止盜用或者未經供水單位同意轉供水。用戶應當按照結算計量器具出具的數據和水價標準按時繳納水費;不具備用水計量條件的農村用戶,按照有關規定或者約定繳納水費。
制定、調整城市供水價格,應當遵循覆蓋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負擔的原則,統籌考慮促進節約用水、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水價,非居民用水實行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因供水價格調整不到位導致供水單位難以達到准許收入的,城市人民政府應當予以適當補償。
新修訂《鐵路建設工程生産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將施行
國家鐵路局發佈的《鐵路建設工程生産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自6月1日起施行。《標準》對於施工安全管理、隧道工程、橋涵工程等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的情形分別作出規定,例如隧道工程未按規定配備預警及逃生救援等應急設施,未按規定有針對性開展隧道坍塌、涌水突泥、洞內火災等應急救援演練;橋涵工程圍堰或沉井水頭差超過設計值等。
此外,異常工況安全處置達到停工撤人條件時,未及時撤離人員或未經建設單位批准同意即恢復施工的,使用國家或行業明令淘汰的工藝、設備和材料等情形,也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礦産資源法實施條例》明確礦業權制度、礦區生態修復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産資源法實施條例》自6月15日起施行。《條例》進一步完善礦業權制度,對礦業權的設立、出讓、續期、轉讓等作出具體規定;細化礦産資源勘查、開採相關制度,規定建立健全基礎性地質調查技術標準和規範體系。
《條例》細化了礦區生態修復相關制度,明確採礦權人是礦區生態修復的責任人,細化礦區生態修復方案應當明確的內容,規定了礦區生態修復的完成時限和驗收程式;進一步完善礦産資源儲備和應急制度,明確構建戰略性礦産資源儲備體系應當遵循的原則。
編輯:吳晨笛
編審:魏婧 張艷玲 王月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