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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引起廣泛關注 民政部回應婚姻登記條例改革熱點

2024-08-18 15:02

來源: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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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民政部日前就起草的《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其中,婚姻登記取消戶口簿、離婚冷靜期等規定引起廣泛關注。來看民政部相關負責人的最新回應。

婚姻登記取消戶口簿 會不會發生重婚騙婚現象?

與現行《婚姻登記條例》相比,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明確,結婚和離婚登記不再需要出示戶口簿,而且也不需要回到一方原籍辦理,也就是兩人可以自願選擇地點進行婚姻登記。

民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人口流動性增大,居民身份證已逐步實現了身份資訊整合統一、多證合一。全國婚姻登記機關也基本實現婚姻登記管理資訊系統聯網互通。同時,民政部、公安部通過部門間資訊共用,可以實現全國範圍內的人口資訊核驗,能有效防止重婚、騙婚等現象發生,讓當事人個人提供戶口簿等做法事實上已失去意義和必要性。

從2021年6月起民政部在多地開展試點,目前已有北京、天津等21個省份實施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為取消戶口簿提供了實踐基礎。

“離婚冷靜期” 與離婚自由是否衝突?

《婚姻登記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原申請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婚姻登記機關應當終止離婚登記程式。30日“離婚冷靜期”期限屆滿後的三十日內,男女雙方應當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等證件和離婚協議共同到原申請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設置“離婚冷靜期”是貫徹落實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目的是減少衝動型離婚或草率離婚,與離婚自由並不衝突。

當事人如感情確已破裂,既可以依法申請協議離婚登記,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當事人若在離婚期間遇到個人或家庭成員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等情況,可以及時通過相關法律救濟渠道尋求幫助。

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如何開展?

草案徵求意見稿明確,婚姻登記機關應提供婚姻家庭輔導服務。民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婚姻家庭輔導服務應包括婚前教育、婚姻家庭關係調適、離婚干預等全鏈條全週期服務。截至2023年底,全國縣級以上婚姻登記機關婚姻家庭輔導室覆蓋率已達到90%以上。

【責任編輯:李平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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