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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垃圾”是來自國外的固體廢物的俗稱。多年來,許多發達國家將垃圾大量出口到發展中國家,對這些國家的生態環境、人體健康造成極大危害。越來越多發展中國家出臺措施強化“洋垃圾”治理,表示決不當世界的“垃圾場”。

發達國家垃圾出口問題屢禁不止。英國議會官方網站不久前披露的數據顯示,英國2021年産生的250多萬噸塑膠垃圾中,約60%被非法出口到發展中國家。美國《科學》雜誌子刊《科學進展》雜誌發佈的一份報告稱,美國2016年製造的塑膠垃圾中只有不到一成被回收,海量垃圾被運往發展中國家,這一做法已經持續30年之久。

專業人士表示,發達國家要在這一問題上切實承擔相應責任,同時各國應加強國際合作,不斷提升垃圾處理能力,加快推進建立更強有力的廢物管理約束機制,切實阻止各類危險廢物流入發展中國家。

“漂洋過海的生態災難”

全球焚化爐替代品聯盟的一份調查顯示,美國是拉美地區最大的塑膠垃圾出口國。2020年至2021年間,超過20萬噸塑膠垃圾從美國運往拉美國家,對拉美各國構成不小危害。該組織在報告中表示:“這些進口的垃圾對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傷害,這是環境殖民主義。”

根據歐盟統計局數據,2021年歐盟向非歐盟國家出口的廢物達到3300萬噸,自2004年以來增長了77%。迦納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朱利葉斯·福比爾説,經常會有來自西歐國家和美國的廢舊電子産品裝在巨大的集裝箱中被運送到迦納。這導致一些地方污染十分嚴重,在附近工作和生活的人很容易得呼吸系統疾病、皮膚病等。

經合組織2022年2月發佈的一份報告顯示,從2000年到2019年,全球塑膠垃圾增加了一倍多,達到3.53億噸。其中只有9%被成功回收,大部分出口至其他國家,最終被填埋、焚燒或泄漏到環境中。聯合國的報告顯示,全球每年大約會産生5000萬噸電子垃圾,只有20%的電子垃圾得到適當回收利用,電子垃圾的數量到2050年預計還將翻一番。

專家表示,對於廣大發展中國家來説,“洋垃圾”依然是“漂洋過海的生態災難”。無力有效處理“洋垃圾”的國家正遭受經濟、社會和健康等方面一系列影響。總部位於英國的非政府組織“環境調查署”在一份報告中説,“洋垃圾”在全球範圍內的流動,破壞了環境和水質,加劇了空氣污染和氣候變化,並導致生物多樣性喪失。其中,電子垃圾釋放出的鉛、汞等有毒化學物質對大氣和土壤的侵蝕程度難以估量。由於許多接收垃圾的國家並沒有安全處理垃圾的設施,因此對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的損害很嚴重。

拒當“垃圾傾倒場”

為禁止進口“洋垃圾”,越來越多發展中國家陸續立法,持續強化治理措施。根據2021年1月正式生效的《巴塞爾公約》塑膠廢棄物修正案,出口國在將“受污染的、混合的或不符合環境要求的塑膠廢物”回收利用之前,必須徵得接收國同意,接收國有權拒絕。

2017年,中國明確提出分批次逐漸禁止各類“洋垃圾”進口,並公佈了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完善進口固體廢物管理制度的時間表。2021年1月1日起,中國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實現進口“洋垃圾”清零目標。

東南亞多國也不斷升級“禁廢”措施。泰國在2022年宣佈將分階段實施全面禁止塑膠廢料進口計劃。“到2025年,我們將不允許進口任何塑膠廢料。”泰國自然資源與環境部部長瓦拉烏特·西爾帕·阿爾恰説。馬來西亞從2021年6月開始,對本國進口的“洋垃圾”徵收每公斤20林吉特(1美元約合4.4林吉特)的再迴圈處理費。

目前,已經有33個非洲國家政府認可《禁止向非洲進口危險廢物並在非洲內管理和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的巴馬科公約》(簡稱《巴馬科公約》)。該公約主要是打擊非法進口垃圾,禁止以任何理由將所有危險廢物和放射性廢物進口到非洲,並最大限度減少和控制危險廢物在非洲大陸的越境轉移。

2021年12月,全球70多個組織簽署公開聲明,要求美國停止向拉丁美洲出口塑膠垃圾。“美國向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及其他國家出口垃圾,是不負責任和不道德的。美國沒有在其國內實施適當措施,而是通過向其他國家傾倒垃圾來實施環境殖民主義。”全球“擺脫塑膠”運動協調員梅麗莎·阿瓜約説。

加強回收利用和管理

今年3月,一份由非營利組織國際消除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網路(IPEN)聯合合作夥伴發佈的《塑膠垃圾貿易:隱藏的數字》報告指出,發達國家産生的垃圾約佔世界垃圾總量的34%,並對外出口大量塑膠垃圾。如果不儘快採取禁止全球塑膠垃圾貿易的相關措施,發達國家産生的塑膠垃圾將繼續不平等地出口到其他國家。今年1月,歐洲議會投票贊成對固體廢物採取更加嚴格的控制措施,並提出將在4年內逐步停止向經合組織國家出口塑膠垃圾。

經合組織在相關報告中表示,國際層面應制定更負責任、更透明和執行力更好的垃圾處理政策,同時需要各國根據自身情況採取措施從源頭上減少塑膠污染,包括設計和開發更好的環保産品,改善垃圾管理和回收利用。專業人士還表示,要防止低收入國家成為其他國家的垃圾場,需要加強對《巴馬科公約》的監督和控制機制的審查,國際組織和地區組織也應在其中發揮更大作用,以確保公約得到更好執行。

有專家認為,未來應該全面禁止垃圾出口,而不是部分禁止。多年來一直承擔外國垃圾進口負擔的國家應得到賠償。各國還需加強國際合作,進行技術共用,改進垃圾處理設備,開發垃圾處理新技術,提升垃圾處理與回收能力。同時制定可持續的解決方案以遏制垃圾産生,從一開始就不需要垃圾出口。

“當各國充分意識到環境的重要性時,人們就會更加重視廢物再利用、發展‘零廢物’經濟等。這既需要吸引更多資金投入技術研發,也需要促進整個産業鏈的更新迭代。”全球焚化爐替代品聯盟全球塑膠政策協調員西琳·拉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