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2日電 題:依法治水 良法善治守護母親河

新華社記者劉詩平、李思遠、牛少傑

3月22日是第31屆“世界水日”,22日至28日是第36屆“中國水周”,我國確定的活動主題為“強化依法治水 攜手共護母親河”。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站在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戰略高度,提出“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強化依法治水,社會各方用法治力量攜手共護母親河,江河面貌發生可喜變化。

流域法律相繼出臺,母親河保護進入新階段

春分時節,天氣轉暖,與長江相連的湖北枝江金湖國家濕地公園裏,碧波盪漾、鳥兒雲集。作為江漢平原重要濕地,棲息於此的鳥兒即將進入繁殖高峰期。枝江市公安局仙女派出所“生態警長”李超群連日來與同事加強了在濕地公園內的巡邏。

“2021年3月1日,長江保護法實施。它明確了部門職責,讓我們執法有了法律保障。”李超群説,以前金湖承包給個體養殖戶養魚,既污染湖水,也污染江水。經過系統治理,如今金湖已變身為美麗的長江“後花園”。

金湖的變遷,是長江大保護的一個縮影。

“長江保護法出臺並實施,形成了保護長江母親河的硬約束機制,開出了治愈‘長江病’的良方。”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副主任胡甲均説。

繼長江保護法之後,我國第二部流域法律——黃河保護法于2022年10月30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黃河保護法以水為核心、河為紐帶、流域為基礎,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充分反映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的關聯性,為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注入了強有力的法治力量。”水利部政策法規司司長于琪洋説。

專家指出,作為推進國家“江河戰略”法治化的重要成果,長江保護法和黃河保護法相繼出臺,良法善治守護母親河,標誌著我國的江河治理髮生了根本性轉變,流域治理和保護進入了新的歷史階段。

跨部門合作持續加強,執法機制建設取得新進展

在河南滎陽市境內的黃河河道中心,曾經矗立著一座數十米高的鋼結構蹦極塔,嚴重影響河道行洪安全。2016年和2017年,滎陽黃河河務局先後下達《責令停止水事違法行為通知書》和《責令改正通知書》,但開發企業遲遲未落實整改。

2020年9月,河南省河長制辦公室向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移送此問題線索,河南省滎陽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後,分別向滎陽市王村鎮人民政府、滎陽黃河河務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經各方共同努力,2020年11月,蹦極塔及橫跨黃河兩岸的附屬設施全部拆除。

這起案件的成功辦理,得益於近年來水利部門和檢察機關密切配合。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于琪洋説,在不斷完善水法規體系的同時,水利部持續加強水行政執法制度體系建設,加快完善水行政執法網路,堅決打擊和遏制各類水事違法行為。

2022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水利部聯合發佈《關於建立健全水行政執法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的意見》,推進水利領域檢察公益訴訟工作;2022年9月,水利部、公安部聯合發佈《關於加強河湖安全保護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強化水利部門和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健全水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

“長江保護法明確在監督執法方面建立協作機制,同時明確了各有關部門的牽頭責任,執法人員可以更好地協同守護母親河。”長江委政策法規局局長滕建仁説,長江保護法實施兩年多來,長江委與公安、交通運輸、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等部門和地方水利部門聯合執法機制更加順暢,已累計專項執法184次。

水行政執法力度加大,母親河治理取得新成效

在一些河岔較多的省級交界水域,由於受不同行政區域管理,容易出現管理盲區,給非法採砂分子流竄作業留下可乘之機。今年3月6日,一場聯合巡江行動在江蘇和上海交界處的長江水域拉開序幕。執法艇上,長江委河道採砂管理局督查處處長劉平剛與當地執法人員一道,對交界水域進行拉網式巡查。

“現在我們的執法底氣更足,對不法分子的打擊力度也更大了。”劉平剛説,過去對長江幹流非法採砂行為最高只罰款30萬元,長江保護法施行後,長江流域內河道非法採砂最高可處貨值金額的20倍或200萬元罰款,對用於違法活動的船舶、設備、工具等可直接沒收,大幅提高了違法成本。

重拳之下,規模性非法採砂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據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司長陳大勇介紹,2021年9月,水利部部署開展為期一年的全國河道非法採砂專項整治行動。一年間,累計查處非法採砂行為5839起。

針對水旱災害防禦、地下水超採等領域的涉水違法行為,水利部門同樣加大了專項執法力度。2022年,通過組織開展2022年防汛保安全專項執法行動,以及黃河、海河、松遼流域地下水超採治理專項執法行動,立案查處了1391起案件。

“我們將切實貫徹實施長江保護法、黃河保護法等,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用法治力量守護母親河,努力讓河流湖泊成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于琪洋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