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8日電 2023年3月1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修正案》。日前,全國政協辦公廳負責人接受採訪,就有關情況回答記者提問。
問:請談談這次修改政協章程的主要考慮和工作原則。
答:現行政協章程是1982年12月全國政協五屆五次會議通過的,並於1994年、2000年、2004年、2018年作過四次修訂,總體上適應人民政協工作需要。同時,歷史經驗也充分證明,政協章程只有不斷適應新形勢、充實新內容、作出新規範,才能更好發揮作用、推動人民政協事業發展。這次修改政協章程,是人民政協深入學習貫徹中國共産黨的創新理論的需要,是貫徹落實中共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關於人民政協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的需要,是更好服務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使命任務的需要。
經中共中央批准,這次政協章程修改工作原則為:一是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中共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二是堅持中國共産黨的全面領導和中共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準確把握人民政協性質定位,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作用,更好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三是充分體現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最新成果,體現中共十九大以來中共中央關於人民政協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體現上次政協章程修改以來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政協事業創新發展的重要成果;四是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徵求意見;五是注重同中共二十大通過的《中國共産黨章程(修正案)》相銜接,在一些重大提法上保持一致;六是保持政協章程總體穩定,只修改那些必須改的,適當充實各方面已經形成共識、為實踐證明是成熟的內容,不成熟的不改,可改可不改的不改。
問:請介紹一下這次修改政協章程的過程和意義。
答: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中共中央對啟動政協章程修改作出部署。全國政協認真落實中共中央部署,把修改政協章程作為重點工作和政治任務,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中共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牢正確政治方向。2022年9月初,中共中央批准全國政協黨組關於修改政協章程部分內容的請示。11月2日,全國政協十三屆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部分修改政協章程的決定。十三屆全國政協成立由張慶黎副主席為組長、李斌副主席兼秘書長為副組長的章程修改工作小組,做好相關落實工作。堅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徵求意見,在此基礎上提出政協章程修正案稿。全國政協黨組會議、主席會議研究審議形成政協章程修正案草案稿,並向有關方面書面徵求意見。共收到書面反饋材料132份,提出的意見981條,經梳理歸併後為218條。在逐條認真研究基礎上,修改36處,涵蓋意見151條。全國政協黨組會議作進一步研究,修改後上報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原則同意政協章程修正案草案稿。2023年1月17日,全國政協十三屆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政協章程修正案草案,並決定提交全國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審議。
全國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于3月7日聽取十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巴特爾同志關於政協章程修正案草案的説明,8日進行分組審議。委員們贊同政協章程修正案草案,同時提出一些修改意見。經認真研究,作了修改完善。11日,全國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閉幕會上表決通過了關於政協章程修正案的決議。
這次政協章程的修改,對於堅持中國共産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把人民政協制度堅持好、把人民政協事業發展好,具有重要意義。
問:請談談政協章程修正案是如何貫徹落實中共二十大作出的重要部署的。
答:這次修改政協章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中共二十大精神,充分體現中共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觀點、重大戰略、重大舉措。政協章程修正案在總綱中增寫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開啟了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新征程,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而團結奮鬥等內容。同時,在工作總則中增寫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以國內大迴圈為主體、國內國際雙迴圈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推動高品質發展;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宣傳和協助貫徹執行科教興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弘揚和平、發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的全人類共同價值等內容。充實這些內容,有利於引導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進一步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共中央決策部署上來,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實現中共二十大確定的目標任務上來,緊扣“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履職盡責,為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作出新貢獻。
問:如何理解政協章程修正案充實堅持中國共産黨的全面領導方面的內容。
答:中國共産黨是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堅持中國共産黨的全面領導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由之路,是人民政協必須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則。堅持加強中國共産黨的全面領導和中共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是新時代十年偉大變革的根本政治保證。政協章程修正案在總綱中增寫堅持中國共産黨的全面領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充實這些內容,反映了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的共同意願,有利於更好把握人民政協這一制度安排和政治組織最本質的特徵,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一步打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礎,把堅持中國共産黨的全面領導貫穿到政協全部工作之中,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切實擔負起把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中共中央決策部署和對人民政協工作要求落實下去、把海內外中華兒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來的政治責任,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團結奮鬥。
問:政協章程修正案在把握人民政協性質定位、更好履職盡責等方面作了哪些充實。
答:準確把握人民政協性質定位,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對於把人民政協制度堅持好、把人民政協事業發展好至關重要。政協章程修正案將總綱原第三自然段中人民政協“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充實為“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實踐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將總綱原第七自然段中“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調整至此處。同時,在總綱中增寫一個自然段:“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共産黨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統一戰線理論、政黨理論、民主政治理論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的偉大成果,是中國共産黨領導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進行的偉大創造。”增寫堅持中國共産黨領導、統一戰線、協商民主有機結合,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發揚民主和增進團結相互貫通、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在工作總則中增寫要把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廣泛凝聚共識貫穿履職工作之中;將監督形式的重要議題列入年度協商計劃。充實這些內容和表述,秉承歷史傳統、反映時代特徵,有利於進一步強化思想理論武裝,準確把握人民政協性質定位,緊扣黨和國家中心任務履職盡責,提高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水準,更好凝聚共識,在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增進大團結大聯合、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積極作用。
問:政協章程修正案在統一戰線方面充實了哪些內容。
答:統一戰線是凝聚人心、匯聚力量的強大法寶。政協章程修正案增寫各民主黨派是接受中國共産黨領導、同中國共産黨通力合作的親密友黨,是中國共産黨的好參謀、好幫手、好同事;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加強海內外中華兒女大團結;落實“愛國者治港”、“愛國者治澳”原則;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等內容。增寫這些內容,有利於人民政協發揮統一戰線組織功能,把握團結奮鬥的時代要求,積極促進政黨關係、民族關係、宗教關係、階層關係、海內外同胞關係和諧,推動更好圍繞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一起來想、一起來幹。
問:政協章程修正案對強化政協委員責任擔當充實了哪些內容。
答:政協委員是人民政協工作的主體。政協委員作為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由各方面鄭重協商産生,代表各界群眾參與國是、履行職責。這是榮譽,更是責任。政協章程修正案在工作總則中增寫學習中共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在委員一章中增寫堅持為國履職、為民盡責,增寫對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違紀違法的相關處理決定等內容。充實這些內容,有利於加強政協履職能力建設和委員隊伍建設,落實好“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守紀律、講規矩、重品行”的要求,引導委員更好把事業放在心上、把責任扛在肩上,當好人民政協制度參與者、實踐者、推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