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3月17日電 (錢晨菲)16日,記者從浙江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浙江省委一號文件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浙江省委一號文件《關於2023年高水準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實施意見》已正式發佈,著力解決農業農村發展最迫切、農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實際問題。
據悉,上述文件共8個部分、32條,主要可概括為穩供給、抓振興、促融合、強保障四個方面。
穩供給即堅決守住糧食安全底線,確保糧食和重要農産品穩産保供。浙江明確,將實施糧食産能提升行動,推進産運儲加消全鏈條節糧減損,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實施畜牧業高品質發展行動,穩定保障性蔬菜基地面積,實施水産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範區建設行動,做優做強茶葉、水果、食用菌等特色産業。
抓振興即堅持農業“雙強”、鄉村建設、農民共富三條主跑道,高水準推進鄉村全面振興,讓農業更強、鄉村更美、農民更富。對此,浙江確定了相應的奮鬥目標:錨定高效生態農業強省建設目標——深化農業“雙強”行動,不斷提高農業土地産出率、勞動生産率和資源利用率;錨定“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目標——深化鄉村建設行動,推進農房改造、管線序化、村道提升,以“千萬工程”統領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錨定持續縮小“三大差距”目標——深化農民共富行動,持續推進強村富民鄉村整合改革,促進農民持續普遍較快增收,加快山區海島鄉村發展步伐。
促融合,則是以縣域內城鄉融合發展為重點,加快城鄉一體化發展進程。其中包括,提升縣城承載能力,重點是提升縣城産業平臺集聚、基礎設施支撐、公共服務保障和生態環境承載“四大能力”,進一步發揮縣城集聚、輻射、帶動作用,支撐縣域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持續深化“千萬工程”,重點是加快鄉村産業發展、宜居宜業、文明善治和共同富裕“四大提升”,推動鄉村加快具備現代生活條件、農民就地過上現代文明生活;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重點是完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城鄉要素雙向流動和城鄉公共資源合理配置等機制,推動鄉村營商環境、農村土地制度、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新型農業經營體制等改革,加快構建新型工農城鄉關係。
此外,強保障就是以加強黨對“三農”工作全面領導為主抓手,落實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方針。上述文件指出,要強化鄉村振興要素保障和機制創新,推動各地加大資金保障力度,補齊土地要素供給短板,促進鄉村人才振興,擴大農業農村有效投資,加強鄉村本質安全建設,實現農村穩定安寧。
今年的文件既是浙江全年“三農”重點工作的“任務書”,也是指導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施工圖”。
浙江省委農辦主任,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黨組書記、廳長,浙江省鄉村振興局局長王通林介紹,過去一年,浙江村級集體經濟總收入增長7.5%,年收入20萬元以下且經營性收入10萬元以下的行政村全面消除;農村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增長6.6%,比全國農民收入、城鎮居民收入分別高0.3、2.5個百分點;低收入農戶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4.6%,比全省農民收入高8個百分點;城鄉居民收入倍差提前縮小至1.9以內,連續10年縮小。
今年浙江省委一號文件提出農村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增長8%,城鄉居民收入倍差縮小到1.89以內。
王通林介紹,浙江將重點實施好“一改革、兩行動”。
“一改革”,即強村富民鄉村整合改革。持續打好“四拳八招”,實施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三年行動計劃,力爭年收入30萬元以上且經營性收入15萬元以上的行政村佔比超90%。
“兩行動”,即鄉村點亮行動、先富帶後富“三同步”行動。鄉村點亮行動,重在加快盤活閒置農房和閒置宅基地等資源,實施萬戶農家旅遊致富計劃,發展鄉村庭院經濟;先富帶後富“三同步”行動,重在深化新型幫共體建設,拓展鄉村振興十大助力行動,提升重特大疾病保障等農村社會保障水準,推動山區海島縣鄉村高品質發展,持續縮小“三大差距”。(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