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提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

翻開今年的兩高報告,5年來的一串串數字勾勒出法治中國建設的新亮點,呈現了極不平凡的司法進程,從維護社會穩定到服務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再到保障民生,這些有力的數據帶給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升,可以感受到法治的力度和溫度。

  依法審結涉黑涉惡案件3.9萬件

最高法報告顯示,依法審結涉黑涉惡案件3.9萬件26.1萬人。對孫小果、杜少平、陳輝民、黃鴻發等依法判處並執行死刑。一批為害一方的“村霸”“街霸”“礦霸”被繩之以法。

近年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重大成果,重大案件取得突破性進展,“打傘破網”成效顯著,重點行業領域深入整治,社會治安環境顯著改善,群眾安全感、獲得感不斷增強。

相關影視劇的熱播,點燃全社會對掃黑除惡題材影視劇的高度關注,反映出人民群眾對掃黑除惡鬥爭成果的擁護和認同。

山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張巧良代表認為,持續推動掃黑除惡鬥爭向縱深發展,必須保障在法治軌道上常態化推進,堅持打早打小,促進常治長效,對黑惡勢力的“保護傘”“關係網”一追到底。

“未來應進一步暢通線索舉報渠道,廣泛持續發動群眾基層治理力量,為精準打擊、源頭治理提供路徑。”張巧良説。

探索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3051名責任人被依法不起訴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最高檢報告顯示,2020年起探索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對依法可不捕、不訴的,責成涉案企業作出合規承諾、切實整改;會同國務院國資委、全國工商聯等12部門共建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強化監管落實。

試點以來,共辦理相關案件5150件,已有1498家企業整改合格,3051名責任人被依法不起訴;另有67家企業整改不實,243名責任人被依法追訴。

檢察機關近年來持續推進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工作,著力防止司法實踐中對涉案企業“一訴了之”“一放了之”的簡單做法,避免“辦了案子,垮了企業”,著力營造安商惠企法治化營商環境。這對於服務保障當前高品質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義、法治意義和現實意義。

國浩律師(南昌)事務所主任馮帆代表認為,檢察機關開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讓涉案企業有了重獲新生的機會,對促進民營企業高品質發展、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建議檢察機關積極適用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促進涉案企業真整改、真合規,讓這些制度改革更加落到實處。

審結金融犯罪案件10.1萬件

最高法報告顯示,審結金融犯罪案件10.1萬件、金融民商事案件1037.7萬件,助力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審慎處理涉連環擔保和P2P網路借貸等案件,以市場化法治化手段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金融是實體經濟的血脈。天能控股集團董事長張天任代表認為,金融犯罪潛伏性強、影響面廣,嚴重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國家金融安全。以法治建設維護金融管理秩序,是當前我國經濟邁向高品質發展的重要保障。

“司法機關彰顯了堅決遏制金融犯罪的鮮明態度,加快推進金融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堅定不移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助力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服務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彰顯了司法助力營造良好金融環境的信心與決心。”張天任説。

起訴行賄犯罪1.4萬人

最高檢報告顯示,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出臺指導意見,會同國家監委發佈典型案例,起訴行賄犯罪1.4萬人,震懾“圍獵者”。

近年來,紀檢監察部門和司法部門紮實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形成對行賄行為的強大震懾。受賄行賄是一根藤上的兩個“毒瓜”,受賄行賄一起查斬斷的是“圍獵”與甘於被“圍獵”的利益鏈,對堅決打贏反腐敗鬥爭攻堅戰持久戰具有重要意義。

“受賄行賄一起查體現了‘懲小惡防大惡’的治理現代化理念。”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第七檢察部主任韋震玲委員表示,要加快大數據和技術賦能監察偵查、司法審判和法律監督等環節的建設力度,提高對受賄行賄犯罪的綜合治理能力,通過織牢行賄犯罪“監督網”,讓“圍獵者”寸步難行。

認定屬正當防衛不捕不訴1370人

“認定屬正當防衛不捕不訴1370人,是前五年的5.8倍。”最高檢報告中這一表述不僅回應了社會關切,更彰顯了“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理念。

正當防衛是根植于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法律精神。從“昆山反殺案”到“福建趙宇案”,近年來多起正當防衛案件引發社會關注,也反映出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安全等方面更高的需求。

“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是與不法行為做鬥爭的重要法律武器。”廣西崇左市高級中學副校長黃花春代表説,司法機關明確正當防衛的界限標準,符合正當防衛成立條件的,堅決依法認定,切實矯正“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傾向,這是合民心、順民意的司法進步。

追贓挽損31.9億元,守護群眾養老錢

最高法報告顯示,嚴厲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審結“老慶祥”“夕陽紅”“長者屋”等針對老年人的非法集資案件,判處罪犯4523人,追贓挽損31.9億元,守護群眾養老錢。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以養老為名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破壞老齡事業發展的詐騙類犯罪也呈現高發多發態勢。

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楊再滔代表説,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面對形式多樣的養老詐騙類犯罪,既要快捕快訴,依法打擊犯罪,全力追贓挽損,又要強化法律宣傳,提高老年人的防詐反詐能力,更要關注養老詐騙背後折射出的社會治理問題。

推動入職查詢2003萬餘人次

2020年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了強制報告和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單位入職查詢兩項法律規定,充分體現了我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在法治層面的進步。

最高檢報告顯示,推動入職查詢2003萬餘人次,不予錄用1830人,6814名有前科劣跡人員被解聘。

根據法律定義,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包括學校、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早期教育服務機構;校外託管、臨時看護機構、家政服務機構、醫療機構以及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教育、培訓、監護、救助、看護、醫療等職責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

“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單位入職查詢制度的建立,體現了檢察機關貫徹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山西省翼城縣北關小學教師李慧代表説,制度入法能夠為未成年人更好地阻擋潛在風險,保護他們健康成長。建議明確未成年人密切接觸單位的工作聯繫人,暢通聯繫渠道,加強工作銜接和資訊共用,為未成年人織牢“防護網”。

審結電信網路詐騙及關聯犯罪案件22.6萬件

最高法報告顯示,審結電信網路詐騙及關聯犯罪案件22.6萬件,千方百計幫助受騙群眾挽回損失。依法懲治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等犯罪,加大全鏈條打擊力度。

近年來,我國資訊技術應用廣泛,數字經濟飛速發展,資訊網路犯罪案件隨之快速增長。

隨著個人資訊保護法和反電信網路詐騙法接續出拳,為維護公民在網路空間的合法權益築牢“防火牆”。但同時也要清楚地看到,網路犯罪活動層出不窮,花樣繁多,有效維護清朗網路空間難度不斷加大。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加快建設網路強國、數字中國的目標要求,是機遇更是挑戰。”奇安信科技集團董事長齊向東委員説,要持續強化對網路黑灰産業的綜合打擊整治,推進行業領域深度治理。同時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持續提高人民群眾防範意識。

糾正不當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24.5萬人

刑罰執行的公平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一環。最高檢報告顯示,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省、市級檢察院開展監獄巡迴檢察4973次,覆蓋全國所有監獄,發現並督促整改獄內涉毒、涉賭等突出問題。

持續整治“紙面服刑”“提錢出獄”,對判處實刑未執行或監外執行條件消失的,監督收監執行7.3萬人,糾正不當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24.5萬人。

巡迴檢察是檢察機關對刑罰執行工作進行監督的重大創新。長期以來,檢察機關對監獄、看守所監督主要是依據設置的駐監、駐所檢察室進行監督。2018年創設巡迴檢察制度,被納入修訂後的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派駐+巡迴”讓監督更有力。

山西華炬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正代表説,“派駐+巡迴”是以問題為導向的監所檢察新模式,有效提升了刑罰執行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升了罪犯教育改造品質。建議繼續完善巡迴檢察制度,制定配套細則,明確各級檢察機關在巡迴檢察工作中的職能定位,還應加強資訊交換、動態監測和資源共用。

受理執行案件4577.3萬件

最高法報告顯示,受理執行案件4577.3萬件,執結4512.1萬件,執行到位金額9.4萬億元。

人民法院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並持續鞏固成果,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執行領域突出問題,努力兌現群眾勝訴權益,向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邁進。

近年來,我國電子資訊技術快速發展,網路執行查控手段臻于成熟、全國範圍內的徵信體制不斷完善,讓拒絕履行生效判決義務、逃避執行的“老賴”寸步難行。

“兌現群眾勝訴權益是保障公民合法財産權利的關鍵一環,也是保護公民憲法權利的重要體現。”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聶鑫委員表示,應鞏固、深化數字化帶來的成果,加強部門協同,搭建大數據平臺實現司法資訊共用,創新財産變現形式,配合不斷推進的民事強制執行立法,切實保障勝訴人權益,讓應被執行的、可被執行的財産“無處可藏”,讓公平正義的“最後一公里”暢通無阻,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記者劉奕湛、齊琪、吳文詡、方問禹、李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