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在立法工作中堅持和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是貫徹黨的群眾路線、踐行黨的性質宗旨的具體體現,是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制度載體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立法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
3月5日,立法法修正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此次修法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貫徹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實踐要求。
“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是黨中央明確提出的任務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法室主任童衛東説,此次修改立法法,總結實踐經驗,完善相關制度規範,確保在立法活動和立法工作各個環節都能聽到來自人民的聲音、都能了解來自基層的情況,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
充分聽取民意
健全完善人民群眾參與程式機制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十分注重在立法中貫徹體現人民意願,在法律制度設計以及立項、起草、審議、論證、評估等全流程各環節,充分聽取廣大人民群眾意見和建議。
此次立法法修法完善了總則部分規定,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修正草案增加規定,立法應當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尊重和保障人權,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值得一提的是,近些年來,人民群眾有序參與立法、表達意願關切的程式機制更加健全完善。其中,受眾面最廣的是法律法規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制度。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為例,截至2023年1月,共有154件次法律草案在網上公開徵求意見,參與人次近110萬,共提出337萬餘條意見建議。2022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在對外通報社會公眾對法律草案的意見時,首次以“具名”方式對吸收採納意見情況作了反饋。
按照法律規定,法律法規草案在每一次審議後,原則上都要通過網路向全社會公佈,公開徵求意見。此次修正草案總結實踐做法,明確法律簽署公佈後,法律文本以及發佈的公告,草案的説明、審議結果報告等,應當及時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報和中國人大網以及在全國範圍內發行的報紙上刊載;同時進一步明確地方性法規公佈後,法規、條例文本以及發佈的公告,草案的説明、審議結果報告等也要相應公開。
開通“直通車”
基層立法聯繫點實現全覆蓋
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提出,始於立法工作,始於基層立法聯繫點。
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題研究全面依法治國,要求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明確提出要建立基層立法聯繫點制度。黨的二十大報告進一步提出,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工作機制,建設好基層立法聯繫點。
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在上海虹橋街道、江西景德鎮、湖北襄陽、甘肅臨洮設立第一批“國字號”基層立法聯繫點。此後,于2020年7月、2021年7月、2022年7月又設立三批基層立法聯繫點。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共設立了三十一個基層立法聯繫點和一個立法聯繫點,實現了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全覆蓋,輻射帶動省市兩級人大建立5500余個立法聯繫點,形成國家級、省級、設區的市(自治州)級聯繫點三級聯動的工作體系。
作為聽取基層群眾對法律草案、立法規劃計劃等意見的“直通車”,基層立法聯繫點使國家立法更加接地氣、察民情、聚民智。截至2023年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先後就152部法律草案、年度立法計劃等通過基層立法聯繫點徵求基層群眾意見建議15000余條,2800余條意見建議被不同程度採納吸收。
在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增強國家治理效能方面,基層立法聯繫點已經成為新時代立法工作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重要實踐平臺。
基層立法聯繫點極大豐富和拓展了國家立法、地方立法集中民意、匯聚民智的渠道和方式。這一成功實踐此次被正式吸收入法。修正草案增加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機構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基層立法聯繫點,深入聽取基層群眾和有關方面對法律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見。
講好立法故事
加強立法宣傳首次明確入法
細心觀察可以發現,近年來,每逢涉外、涉港、涉國家安全等重大敏感的立法修法活動,法工委都在第一時間以負責人或發言人名義發表談話或者接受採訪,增強立法工作正能量。
據了解,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立法宣傳,將其作為人大立法工作、新聞輿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每年的常委會工作要點、立法工作計劃和新聞輿論工作要點,並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發佈立法資訊,介紹情況、回應關切。法工委抓住立法前、立法中、立法後各個階段,聚焦立法工作中的重大活動、重要舉措和重要法律的制定實施,組織開展立法宣傳和對外發聲,全面客觀介紹人大立法工作的成效和進展,全面準確闡釋立法原意和精神,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五年來,法工委以負責人、有關負責人名義就憲法修改、憲法實施和監督、編纂民法典、依法開展疫情防控、全面禁食野生動物、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等對外發聲30多次。發言人以記者會等形式例行發佈20次,向社會通報157件次常委會擬審議法律案情況和103件次法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情況,回應涉立法熱點問題124個;發言人就涉港、涉外、涉疫、涉國家安全等重大立法問題對外發聲24次。
此次立法法修正草案,總結近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宣傳工作實踐經驗,將立法宣傳工作制度化、法律化。修正草案專門增加了有關加強立法宣傳工作的內容,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機構加強立法宣傳工作,通過多種形式發佈立法資訊。
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應有之義。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法律制度安排的進一步完善十分重要。此次立法法修改,將全過程人民民主在立法實踐中形成的科學合理制度安排體現在法律條文上、落實到立法工作中,為更好地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制度保障,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願、得到人民擁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