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4日電 (中新財經記者 謝藝觀)13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正式公佈。

錨定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目標,聚焦鄉村振興主題,文件共包括9個部分33條內容,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守底線、促振興、強保障,既是全年工作重點的“任務清單”,也是指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操作手冊”。其中主要任務有哪些?有何深意?

首要任務

——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黨的二十大首次提出加快建設農業強國這一要求。中央農辦主任、農業農村部部長唐仁健14日在國新辦發佈會上表示,加快建設農業強國是今年一號文件的關鍵,而建設農業強國的首要任務就是要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當前世界形勢發生變化,一些國家限制甚至禁止糧食出口,影響了國際農産品供給。同時,全球異常災害天氣頻發也對農業生産造成影響。”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向中新財經記者分析稱,我國作為全球農産品重要消費國,為了應對這些不確定因素,就要把國內的農業抓好,守好“三農”基本盤。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確保全國糧食産量保持在1.3萬億斤以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要穩住面積、主攻單産、力爭多增産。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強化藏糧于地、藏糧于技的物質基礎,健全農民種糧掙錢得利、地方抓糧擔責盡義的機制保障。

在政策引導上,文件提出,健全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繼續提高小麥最低收購價,合理確定稻穀最低收購價,穩定稻穀補貼,完善玉米大豆生産者補貼,提高大豆補貼力度,推動擴大大豆政策性收儲和市場化收購,逐步擴大稻穀、小麥、玉米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實施範圍,完善農資保供穩價應對機制。

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研究員姜文來向中新財經記者介紹,上述措施是從利益機制上入手,來保護糧食安全。不管是提高小麥最低收購價,還是合理確定稻穀最低收購價,都是為保護農民種糧的積極性。

去年5月份,一些地方未成熟小麥被做成青貯飼料的視頻在網上流傳。這次,嚴防“割青毀糧”也被明確寫入中央一號文件。

“嚴防‘割青毀糧’是為保證糧食生産,但也給我們提出一個問題,就是如何處理好糧食生産和飼料之間的關係,此次文件也提到,大力發展青貯飼料,加快推進秸稈養畜。”姜文來稱。

中心任務

——增加農民收入

“三農工作有兩個永恒的主題,一個是保供,一個是增收”,中央農辦專職副主任、農業農村部黨組成員吳宏耀在發佈會上介紹,增加農民收入是三農工作的一個中心任務。

吳宏耀表示,黨的十八大以來,農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但也要看到,當前農民收入增速有所放緩,增收動能有所減弱,對此,今年一號文件作出了部署安排,重點抓好四個方面,一是穩定就業增加,二是經營增效提升,三是財産收入挖潛,四是轉移收入拓展。

具體來看,在拓寬農民增收致富渠道方面,今年一號文件五次提到“權益”,分別是“維護好超齡農民工就業權益”“加快完善靈活就業人員權益保障制度”“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産權益”“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和“保障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合法權益”。

李國祥認為,“就國外來看,工業化、城鎮化的進程中,會犧牲到農民的一些利益。相對來説,我國擁有制度優勢,因此在農業農村現代化過程中,會採取措施去維護農民就業、土地等方面的利益。”

值得主要的是,在培育鄉村新産業新業態上,文件明確提出,提升凈菜、中央廚房等産業標準化和規範化水準,並提到培育發展預製菜産業。

“之所以要培育發展預製菜産業,也是因為老百姓生活水準提高了,很多年輕人開始買半成品,此次提出也是適應老百姓的需求,具有巨大的市場機會。”李國祥表示。

底線任務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中央農辦副主任、農業農村部黨組成員、國家鄉村振興局局長劉煥鑫在國新辦發佈會上表示,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繼續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作為底線任務之一進行強調部署,努力讓脫貧群眾生活更上一層樓。

據劉煥鑫介紹,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三大“著力點”:一是抓監測幫扶落實;二是抓發展動力培育;三是抓幫扶政策完善。

主要措施包括,開展監測對象常態化監測和集中排查;對有勞動能力、有意願的監測戶,落實開髮式幫扶措施;把增加脫貧群眾收入作為根本要求,把促進脫貧縣加快發展作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扶志扶智,聚焦産業就業,不斷縮小收入差距、發展差距;持續加大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和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等重點區域政策傾斜力度等。

清華大學中國發展規劃研究院常務副院長董煜認為,檢驗脫貧攻堅的成效,最重要的標準就是看已脫貧人群能否鞏固。如果發生大規模返貧,就會使前些年的努力前功盡棄,更可能對農村穩定造成衝擊,進而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穩定。因此,這條底線必須守住,這是當前的重大任務。

在李國祥看來,“對於農民尤其是脫貧地區的農民,要想不返貧、過上更好的生活,就需要增加收入。雖然可以通過提高農民種糧合理收益、發展特色農業等,但最主要的還是增加工資性的收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