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8日電 (記者孫紅麗)據國家藥監局官網消息,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為進一步保障新冠疫情防控用抗原檢測試劑供應,國家藥監局于12月8日發佈《關於延長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註冊證有效期的公告》,將已獲准註冊的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的註冊證有效期,在原有效期基礎上延長6個月,切實保障相關産品市場供應。

同時,要求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註冊人認真貫徹落實《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全面落實企業産品品質安全主體責任;要求各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加強上市後監管,強化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監督註冊人嚴格按照生産品質管理體系和産品技術要求組織生産,切實保障産品品質安全。

截至目前,國家藥監局已經批准36個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繼續加快相關産品審評審批,加強相關産品上市後監管,確保産品品質安全。

附表:已批准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

  圖表來源:國家藥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