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30日電 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四論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
新華社評論員
“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應有之義。”“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對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指明方向路徑、作出戰略部署。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就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切實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和法治中國建設不斷取得新進展、新成效。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全面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全面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廣泛開展,人民當家作主更為紮實,基層民主活力增強,愛國統一戰線鞏固拓展,民族團結進步呈現新氣象。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總體格局基本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加快建設,司法體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社會公平正義保障更為堅實,法治中國建設開創新局面。
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新時代新征程上,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要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發揮人民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鞏固和發展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要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保障,堅持和完善我國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拓展民主渠道,豐富民主形式,確保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協商民主是實踐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全面發展協商民主,統籌推進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健全各種制度化協商平臺,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基層民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體現。要積極發展基層民主,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完善基層直接民主制度體系和工作體系。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統一戰線是凝聚人心、匯聚力量的強大法寶。要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完善大統戰工作格局,堅持大團結大聯合,動員全體中華兒女圍繞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一起來想、一起來幹。
“法,國之權衡也,時之準繩也。”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關係黨執政興國,關係人民幸福安康,關係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新時代新征程上,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紮實推進依法行政、嚴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設法治社會——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作出的一系列戰略部署,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全面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新征程上,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過程人民民主,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就一定能行穩致遠,煥發出更加強大的生機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