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事務部等3部門聯合印發意見

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

解放軍報北京6月22日電 記者柴華報道:退役軍人事務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和退役軍人工作重要論述,進一步拓寬退役軍人就業渠道,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

《意見》強調,退役軍人政治信念堅定、使命責任強烈、作風素養過硬,具備任教潛質,是充實中小學教師隊伍的重要力量。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有利於推動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助力改善中小學教師隊伍學科結構和性別比例,促進青少年全面發展;有助於發揮退役軍人優勢,拓寬就業渠道,促進退役軍人在新事業新崗位上貢獻力量。

《意見》以加強退役軍人師範專業人才培養為著眼點,支援高校擴大師範類學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專升本招生計劃,對複學轉專業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優先開放師範類專業並提供專業補習。各地可結合實際確定退役軍人報考專升本師範專業的對應專科專業範圍,依託高校開設退役軍人師範、體育專業專修班,以及開展教育教學能力專項培訓,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退役軍每人平均可申請參加。在讀師範專業退役大學生士兵按規定享受教育資助。

《意見》針對退役軍人入校任教的難點堵點提出了紓解舉措。明確各地可面向退役軍人單列中小學教師招聘計劃,根據服役年限等因素放寬年齡限制。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延長2年有效期。相關地區可結合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西部計劃”等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支援鼓勵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畢業生優先到中小學任教。

《意見》支援退役軍人在中小學教育領域多元化發展。鼓勵中小學校注重退役軍人教師培養,在績效工資分配、職稱評定、崗位晉級考核中,全面評價業績貢獻,體現激勵導向。退役軍人教師的服役年限按規定計算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中小學行政、工勤空崗優先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軍官和退役士兵。將獲得教師資格的退役軍人納入中小學兼職體育教師選聘範圍。鼓勵退役軍人在學校軍訓任務中擔任軍訓教官。鼓勵為學校提供安保服務的企業聘用更多退役軍人,享受吸納退役軍人就業的優惠政策。

《意見》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工作機制,設計銜接好選拔、培養、聘用、發展各個環節,定期督查檢查,檢查結果作為評價履行教育、退役軍人事務職責和對學校實施績效獎勵、評優評先等方面的重要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