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下午,北京市召開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第337場新聞發佈會。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全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專家組成員龐星火介紹,為科學、安全、有序做好封控管控小區管理及解封相關工作,國家疾控中心和北京市疾控中心專家組進行了研究,明確了四點:

一是封控管控時間。封控區、管控區封控或管控10天,如小區(村)內所有物品環境檢測陰性時,封控、管控起算時間以病例離開小區(村)的時點計算;如小區(村)內有任何物品環境檢測陽性時,起算時間以完成終末消毒的時點計算;封控管控期間一旦發生新增病例或新增點位(新增陽性點位在原有病例居住單元外,且與原有陽性點位不重合),起算時間重新計算。

二是封控管控期間檢測安排。封控區、管控區內人員自封控、管控起第1、3、5、7和滿10天時分別進行一次核酸檢測,第2、4、6、8天進行抗原自測。

三是解封條件。如封控管控期間,所有人員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最後1名密切接觸者離開4天及以上且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封控管控期滿後,各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在充分評估基礎上予以解封。

四是解封後管理要求。封控區解封後,人員按管控區管理4天;管控區解封後,人員開展4天健康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