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習主席批准,中央軍委日前印發《軍士暫行條例》《義務兵暫行條例》(以下簡稱兩部《條例》)以及《軍士職業發展管理暫行規定》《士兵退役工作暫行規定》《關於士兵制度改革轉換過渡有關問題的通知》,教育部、軍委政治工作部、軍委國防動員部同步印發《軍士招收工作暫行規定》,6部法規文件均自2022年3月31日起施行。
近日,軍委政治工作部領導就學習貫徹兩部《條例》及相關配套法規,接受了解放軍報記者採訪。
努力開創新時代士兵隊伍建設新局面
——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領導就學習貫徹《軍士暫行條例》《義務兵暫行條例》及相關配套法規答記者問
■楊光印 李 斌 解放軍報記者 張琳
推進士兵隊伍現代化是軍事人員現代化的應有之義
問:請介紹一下實施新的士兵制度的背景和重大意義。
答:我軍1955年建立實行義務兵役制,1978年開始實行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的兵役制度,特別是經過1999年、2009年兩次士官制度改革,士兵制度體系不斷健全完善,為士兵隊伍建設注入了生機活力。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國防和軍隊現代化深入推進,迫切需要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對士兵制度作出全面調整優化。
一是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軍戰略的重要舉措。全面領會和貫徹習主席關於人才工作的重要論述,緊密聯繫士兵隊伍建設面臨的形勢任務和矛盾問題,找準貫徹落實的具體抓手和方法路徑,特別是把習主席反覆強調的加強大學生士兵工作、提升軍士隊伍專業水準、創新軍士制度等重要指示精神,固化為政策設計、轉化為制度規定,推動新時代人才強軍戰略在士兵隊伍建設中有效貫徹落實。
二是加快打牢戰鬥力生成基礎的迫切需要。軍隊的基礎在士兵,戰鬥力建設的基礎也在士兵。士兵處於裝備操作維護的最前端、軍事鬥爭準備的第一線,是備戰打仗的主力軍。這次改革,就是把能打仗、打勝仗作為士兵隊伍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快延攬集聚高素質人才,加速培養建強各方面強軍工匠,加緊淬煉鍛造懾敵制敵的打仗精兵,為累積人才優勢、打贏現代戰爭提供可靠保障。
三是全面推進軍事人員現代化的重要內容。軍士、義務兵作為軍事人力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推進士兵隊伍現代化是軍事人員現代化的應有之義。這次改革,聚焦實現建軍一百年奮鬥目標,按照新型軍事人才建設要求,緊緊圍繞推進士兵隊伍能力素質、結構佈局、開發管理全面轉型升級,對進、訓、考、升、調、出和待遇保障等制度進行體系設計,加快推動士兵隊伍建設水準整體躍升。
四是有效提升士兵隊伍開發管理效能的實際步驟。效能是軍事管理革命的核心。這次改革,堅持著眼於人、著力於人,以效能為核心、以精準為導向,變革管理理念和方式方法,優化公平公正、擇優汰劣的制度環境,提升建設管理質效,最大限度激發匯聚廣大士兵矢志強軍勝戰的內在活力和磅薄力量。
問:請介紹一下士兵制度改革的總體考慮和主要過程。
答:這次士兵制度改革,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著眼國防和軍隊現代化戰略安排,以戰鬥力為唯一的根本的標準,按照“堅持遵循、目標引領,立足現實、著眼長遠,統籌規劃、體系設計,突出重點、先急後緩,分類規範、基於法治”的思路,強化全局意識,堅持守正開新,集聚各方智慧,努力把新的士兵制度打造成支撐強軍勝戰的人力資源基礎骨幹制度。
一是堅持根本遵循。深入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全面落實軍委政策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全程對標對表、定期檢視審視,確保改革的正確方向。二是堅持聚焦打仗。通過拓寬補充渠道、健全選拔任用激勵辦法、完善向戰為戰培訓體系、優化應急人才調配機制等,切實讓備戰打仗的主體力量強起來。三是堅持問題導向。著眼建強戰鬥力基礎骨幹隊伍,重點破解職業穩定性不強、專業能力偏弱、敬業動力不足等突出問題。四是堅持體系設計。統籌構建進、訓、考、升、調、出鏈路,搞好與一年兩次徵兵、編制調整等相關制度協同聯動,保證同向發力、同頻共振。五是堅持穩妥推進。充分考慮改革成本和現實可能,把握好改革推進節奏,確保政策制度有序銜接、隊伍整體穩定。
這次士兵制度改革,自部署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任務後展開,經歷了從基礎研究、深化論證到逐步推進、整體推出的過程。2019年初,按照軍事政策制度改革部署要求,成立工作專班和課題組,實質推進兩部《條例》和配套法規研究制定工作。其間,多次組織到部隊實地調研、當面聽取意見,就義務兵提前選改軍士、軍士分類、軍銜設置、服役年限等重要改點反覆論證、多案比選;法規文稿形成後,徵求了軍委機關各部門、各大單位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意見,經過了逐級審議和立法評估,各方面普遍達成共識,形成了最大公約數。2022年2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銜級制度的決定》,為士兵制度改革依法推進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撐。3月27日,經習主席批准,《軍士暫行條例》《義務兵暫行條例》及相關配套法規頒布出臺。
新的士兵制度體系,貫徹了新的軍隊人員分類建設要求
問:新的士兵制度體系的總體框架是怎樣的?
答:新的士兵制度系列法規以《兵役法》為上位法,主要包括兩部基礎法規和相關配套法規文件。兩部《條例》是基礎法規,用於規範軍士、義務兵的基本服役制度;軍士招收、軍士職業發展管理、士兵退役、轉換過渡等配套法規文件,用於支撐新的制度平穩運作。後期,還將陸續制定出臺兵員管理、職業技能鑒定、軍士考核等業務規範性文件。這些法規文件,與管入口的《徵兵工作條例》、管出口的《退役軍人安置條例》以及軍人工資、住房、醫療、優撫等相關待遇保障政策,形成系統完備的士兵制度體系。
問:請介紹一下軍士、義務兵的建設定位及主要考慮。
答:這次改革,貫徹新的軍隊人員分類建設要求,把軍士、義務兵分別作為單獨的隊伍定位好、建設好、使用好。
在軍士建設定位上,適應軍士職能使命拓展新形勢,明確軍士是戰鬥骨幹和裝備操作維護骨幹,是軍隊建設和軍事鬥爭準備的基礎骨幹力量,並以此作為軍士各項政策制度設計的邏輯起點。這樣界定,彰顯軍士職業特點,突出軍士在部隊備戰打仗、技術保障、組訓施訓、教育管理中的職能作用,為確定軍士的地位、榮譽、職業發展以及待遇、權益等提供依據。
在義務兵的建設定位上,緊貼服役屬性和特點規律,著眼為軍事人員現代化提供基礎支撐,明確提出義務兵是普通戰鬥員,是軍士的基本來源,是軍官補充的重要渠道,在軍事人才建設中具有基礎性地位,並以此為基點系統設計義務兵服役管理制度。這樣界定,明晰了義務兵的身份屬性,突出了在軍事人力資源中的重要“源頭”作用,有利於牽引義務兵成長髮展。
問:軍士軍銜稱謂有什麼調整變化?
答:這次改革,將“士官”統一改稱為“軍士”,軍銜“三等七銜”設置不變,只將中級士官的四級軍士長、上士稱謂,相應調整為中級軍士的一級上士、二級上士。軍士軍銜具體設置為:高級軍士設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3銜,中級軍士設一級上士、二級上士2銜,初級軍士設中士、下士2銜。這樣調整,“軍士長”稱謂全部放在高級軍士序列,軍銜層級關係更加明晰,有利於加強分級管理,激發軍士隊伍的榮譽感自豪感。
問:軍士分類管理制度是怎樣設計的?
答:這次改革,著眼提升軍士隊伍專業水準,在分類管理上主要作了3個方面調整完善:一是優化類別劃分。根據崗位職責和工作性質,將軍士分為管理軍士、技能軍士兩類,明晰功能定位和職責界面,針對性設計服役管理制度。二是完善崗位編制軍銜制度。建立軍士崗位目錄,差異化編制各崗位的軍銜級別,科學調控軍士隊伍的數量規模和結構比例,讓各類軍士成長路徑更加順暢。三是建立崗位任職資格制度。基於軍士分類管理明確任職標準,增強軍士配備使用的規範性精準性,實現崗位需求與選人用人的有機統一。
問:軍士補充來源渠道有哪些調整變化?
答:這次改革,著眼延攬更多優秀人才,按照渠道多樣、功能清晰、各有側重、優勢互補的原則,拓展軍士隊伍3個“入口”:義務兵選改上,著眼承接《兵役法》中表現特別優秀的義務兵可以提前選改軍士的規定,對具體條件作出明確,讓好苗子早點進入軍士隊伍。從地方招收上,將軍士招收區分為直接招收、定向培養和特招引進3種方式,並對標準條件、程式步驟等作出具體規範。軍隊院校培養上,逐步探索軍隊院校從高中畢業生中選拔招收生長軍士學員新路子,拓展培養模式,優化素質結構。
問:軍士全程擇優選拔機制是怎樣設計的?
答:打破現行按固定年限“齊步走”模式,構建能力主導、優中選優、公開公正的選人用人機制,充分調動服役積極性。一是優化授銜定級政策。在延續現行大學畢業生士兵、招收軍士可以高定軍銜級別做法的基礎上,將再次入伍士兵一併納入,增強對優秀人才的吸引力。二是延長中高級軍士服役年限。著眼推動軍士隊伍職業化發展,結合軍士能力生成特點規律,適當延長中高級軍士的服役年限,實行“4+X”彈性服役,最大限度穩定保留成熟骨幹、用好職業“黃金期”。三是增加晉陞機會。將中高級軍士原來在本銜級服役期滿4年後“非晉即退”,只有一次晉銜機會,調整為未達到本銜級最高服役年限前,只要德才表現優秀,每年都有晉銜機會,讓愛崗敬業、踏實肯幹的有更大發展空間。四是強化實幹導向。建立軍士優先晉陞、提前晉陞、越級晉陞制度,將具有參加作戰、執行重大任務經歷,以及受到功勳榮譽表彰、考核結果等次優秀等作為優先條件,讓實績突出、特別優秀的軍士脫穎而出。
問:軍士培訓制度有哪些調整變化?
答:堅持立德樹人、為戰育人,按照三位一體新型軍事人才培養體系要求,打通全程全員培訓、接續貫通培養鏈路。一是優化培訓方式。遵循軍士能力素質生成規律,將軍士培訓調整優化為預選培訓、晉陞培訓、任職培訓3種類型,構建形成既各有側重又相互銜接的分級分類培訓體系。二是創新培訓認定制度。在軍士培訓中實行“雙證書”認定模式,軍士參加培訓既要取得學業證書,還應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者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提高培訓結果認定的權威性和“含金量”,促進軍士積蓄能力、提升素質。三是拓寬培訓渠道。明確可以依託地方院校、科研機構、裝備生産單位等企業事業組織開展軍士培訓,探索走開委託式、嵌入式、跟進式人才培養路子,形成軍民深度融合、資源優勢互補的培訓工作格局。
問:軍士考核制度有哪些調整變化?
答:按照聚焦備戰打仗、能力導向鮮明、內容標準精細、便於操作落實的思路,構建分類與分級相統一、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考核評價機制。一是優化考核組織形式。按照簡繁適度、指向鮮明、管用可行的原則,構建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年度考核為重點、選拔考核為重要補充的考核體系,實現軍士考核的經常化、制度化、全覆蓋。二是調整考核內容設置。按照“四有”新時代革命軍人要求,優化調整考核要素,細化完善考核內容和評價標準,形成可衡量、好把握的實施規範。三是強化考核結果應用。根據考核形式,形成考核評語、鑒定或者等次等結果,並與軍士選拔晉陞、培養使用、獎勵懲處以及退役安置緊密掛鉤,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和“風向標”作用。
問:義務兵制度有哪些調整變化?
答:與原來的義務兵制度相比,新的制度可以歸納為“2個沒變、3個新增、4個優化”。“2個沒變”:即2年基本服役年限沒變、軍銜稱謂沒變;“3個新增”:即新增了義務兵的身份定位、優先補充條件和提前選改軍士制度;“4個優化”:即優化了提前晉銜、配備使用、培養考核和退出現役制度。特別是,在補充條件上,明確具有高學歷或者取得技能技術資格的,可以優先補充,從源頭上提升隊伍素質;在分配使用上,建立新兵分配定崗雙向選擇制度,最大限度做到量才使用、人崗相宜;在選拔晉陞上,明確了提前晉陞上等兵軍銜的條件,規範了提前選改為軍士的資格,有利於調動爭先創優積極性。
問:士兵待遇保障制度是怎樣設計的?
答:為充分發揮待遇保障激勵作用,構建與士兵職業特點、服役貢獻相稱的待遇保障體系,兩部《條例》明確士兵依法享受相應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和生活待遇,並分別對軍士的工資待遇、住房保障、醫療保險,義務兵的津貼、醫療、撫恤等作了原則規範,具體待遇保障標準還要在專項法規中作出細化明確。
問:士兵退役安置制度是怎樣設計的?
答:著眼強化退役安置制度支撐服役、優化結構、穩定隊伍、激發活力的功能,我們對士兵退役安置制度作了優化設計。一方面,健全了全程退役制度。將退役類型區分為期滿退役、調控退役和強制退役3種,在正常滿年限(年齡)組織期滿退役基礎上,對因特殊原因不適宜繼續服役的,明確可以隨年度或者隨時安排退役。另一方面,新增了軍士逐月領取退役金安置方式。在保留現行自主就業、政府安排工作、退休、供養4種安置方式基礎上,增加逐月領取退役金安置方式,為軍士退役安置提供更多選項、更好保障。新的制度施行後,初級軍士以自主就業為主,中級軍士以政府安排工作和逐月領取退役金為主,高級軍士以退休安置為主,立起了服役時間越長、貢獻越大、安置越好的政策導向。
在新的起點上推動士兵隊伍建設高品質發展
問:請介紹一下士兵制度改革轉換過渡的總體考慮。
答:為保證新的士兵制度平穩落地、有效運作,我們對新舊制度轉換過渡作了體系安排。一是堅持目標牽引。以構建具有我軍特色的士兵政策制度為牽引,以建設能打勝仗的高素質士兵隊伍為目標,按照“體系設計、有序銜接、穩妥實施”的思路,推進新的士兵制度平穩落地、有效運作,充分釋放改革效益。二是堅持靜態轉換。對納入轉換對象範圍的士兵,先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轉換,再按照新的士兵制度和過渡政策進行管理,轉換工作完成前原則上不辦理士兵崗位調整、調動交流等事項,防止動中失序、轉中失穩。三是堅持平穩過渡。充分考慮新舊政策制度的變化,認真分析矛盾問題和政策風險,找準轉換過渡的平衡點,合理制定崗位任職資格條件、培訓經歷認定以及服役管理等調節政策,最大程度縮短轉換過渡期,維護士兵切身利益,確保部隊高度穩定和集中統一。
問:貫徹落實新的士兵制度有哪些要求?
答:法規的生命力在於執行。貫徹落實新的士兵制度,關係部隊建設全局,關係士兵切身利益。各級要切實深化思想認識,加強統籌謀劃,週密組織實施,確保各項政策制度平穩有序運作、精準高效落實。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強化推進落實的責任擔當。深入學習理解習主席關於軍事人力資源政策制度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認清推進新的士兵制度貫徹落實的重大意義,準確把握新的士兵制度蘊含的改革指向、重大舉措和目標要求,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主席決策部署上來,增強抓好改革落地的責任擔當。
二是抓實學習教育,強化政策法規的普及運用。在全軍組織集中培訓輔導基礎上,各級要把宣傳教育工作抓緊抓實,結合實際抓好分層分級培訓,切實培養一批貫徹執行政策的行家裏手,熟悉政策、掌握政策、落實政策的“明白人”。同時,要搞好宣講輔導和思想發動,特別是要把利好政策和敏感問題講清講透,增強廣大官兵對政策制度的理解認同,形成擁護改革、支援改革、參與改革的濃厚氛圍。
三是狠抓末端落實,強化落地運作的品質效能。各級黨委要強化主體責任,堅持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切實形成齊抓共管、大事大抓的工作局面。要依法依規辦事,加強政策執行的檢查監督,及時研究解決貫徹落實過程中的矛盾問題,確保改革穩妥落地實施,確保在新的起點上推動士兵隊伍建設高品質發展。
演兵場上,一批批士兵骨幹在任務中磨礪成長,成為部隊戰鬥力建設的中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