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軍隊功勳榮譽表彰工作的基本遵循

■習近平強軍思想研究中心

軍隊功勳榮譽表彰工作,是黨和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民軍隊剋敵制勝、戰無不勝的重要法寶和優良傳統。為規範軍隊功勳榮譽表彰工作,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印發《軍隊功勳榮譽表彰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新時代軍隊功勳榮譽表彰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必須學習好、貫徹好、落實好。

我軍功勳榮譽表彰工作,發端于紅軍初創時期,歷經90多年探索實踐,逐步形成了特色鮮明、系統配套的制度機制和經驗做法,有力促進各個歷史時期軍隊使命任務圓滿完成。《條例》的頒佈施行,對完善黨和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制度體系,推進軍隊功勳榮譽表彰工作創新發展,不斷增強部隊凝聚力創造力戰鬥力,具有重要意義。

加強和改進軍隊功勳榮譽表彰工作的現實需要。我軍歷來高度重視功勳榮譽表彰,注重緊跟形勢任務變化調整完善制度機制。但過去一個時期,戰時功勳榮譽表彰制度不夠健全,項目類別相對單一,配套政策措施不夠完備,軍地待遇銜接不夠緊密等問題仍然存在。《條例》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相統一,著力構建科學化項目體系、走開精準化施獎路子、完善一體化待遇政策,區分勳章、榮譽稱號、獎勵、表彰、紀念章,規範授予對象、授予時機、許可權程式、頒授方式等,使制度體系更加健全完善,必將進一步提高軍隊功勳榮譽表彰的規範化水準,充分釋放部隊創先爭優的強大激勵效應。

增強軍事職業吸引力和軍人使命感、榮譽感的現實需要。榮譽是軍人的第二生命,《條例》的一個鮮明指向就是凸顯軍功價值,彰顯尊崇禮遇,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我軍歷來有褒獎功臣、厚待英雄的優良傳統,從土地革命時期創立勳章獎章、頒發獎金獎品,到抗日戰爭時期“紅旗下照相”“登報表揚”和舉辦英雄事跡展覽;從解放戰爭時期設立個人功勞證、連隊功勞簿,到抗美援朝戰爭時期“官兵在前線戴獎章,親人在後方享榮光”,再到敲鑼打鼓送喜報、戴大紅花、挂光榮牌匾,我軍榮譽激勵制度不斷創新完善,鼓舞吸引廣大青年踴躍參軍報效國家,鞭策激勵部隊官兵不懼流血犧牲、勇於攻堅克難,譜寫出一曲曲英雄讚歌。《條例》統籌規範功勳榮譽表彰獲得者待遇,豐富榮譽外顯形式,全面規範功勳榮譽表彰通知書和喜報寄送,專門明確功勳榮譽表彰宣揚工作要求。通過打通軍地待遇政策鏈路,厘清軍地待遇對應關係,著力提高軍隊功勳榮譽表彰“含金量”,強化全社會對軍人榮譽的認同感。《條例》的頒布實施,必將激勵引導官兵牢記初心使命、傳承紅色基因、擔當強軍重任。

教育引導官兵發揚我軍大無畏英雄氣概和英勇頑強戰鬥作風的時代要求。功勳榮譽是激發軍人內生動力、形成戰鬥精神的催化劑。對功勳榮譽的嚮往珍重和執著追求,是軍人甘於奉獻、履職擔當、建功疆場、所向披靡的強大精神動力。獎為戰是軍隊功勳榮譽表彰的根本指向。當前,國家安全形勢嚴峻複雜,軍事鬥爭準備不斷拓展深化,軍隊遂行重大戰備訓練任務成為常態,功勳榮譽表彰工作只有始終向備戰打仗聚焦用勁,才能不斷提高對戰鬥力的貢獻率。《條例》把戰鬥力標準貫穿到功勳榮譽表彰全過程,有利於培養官兵敢於鬥爭、敢於勝利的血性膽魄,激發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英雄氣概,從而全面鍛造能打仗、打勝仗的過硬部隊。

制定《條例》是落實軍事政策制度改革部署的一項重要舉措,是對軍隊功勳榮譽表彰的整體性重構重塑,有力推動軍隊功勳榮譽表彰深度融入黨和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制度體系,對構建起富有新時代特色、符合新體制特點、體現新使命要求的軍隊功勳榮譽表彰體系,作出了創新性貢獻。

體現聚焦備戰打仗導向。我軍功勳榮譽表彰自誕生之日起,就銘刻著為戰烙印。《條例》總結我軍作戰獎勵經驗,適應現代戰爭需要,把戰鬥力標準貫穿功勳榮譽表彰工作各方面全過程。把“堅持服務中心,聚焦備戰打仗”作為重要原則,鮮明立起為戰、務戰、勵戰導向,使軍人榮譽回歸打仗本真;重構戰時功勳榮譽表彰項目,新設“紅旗勳章”和“紅星勳章”,設立特級、一級、二級戰時榮譽稱號和一、二、三、四等戰功,設置戰時紀念章;突出快評快獎,及時發揮功勳榮譽表彰對作戰的激勵作用;堅持高功重獎、戰功厚待,明確褒獎待遇戰時高於平時,讓浴血奮戰、沙場建功的將士更受尊崇;加大對指揮員褒獎力度,創新提名推薦的方式和程式,讓更多備戰有為、打仗有功的指揮員走上領獎臺。

整體重構軍隊功勳榮譽表彰體系。法規位階上,《條例》是黨和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印發,為新時代軍隊功勳榮譽表彰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在類別項目上,根據黨和國家功勳榮譽表彰項目設置原則,明確軍隊功勳榮譽表彰的項目包括勳章、榮譽稱號、獎勵、表彰、紀念章。在規範內容上,將軍隊功勳榮譽表彰實施情形拓展為戰時、平時和重大非戰爭軍事行動3種,系統規範功勳榮譽表彰的項目、條件、許可權、程式、榮譽標識、待遇、宣揚、管理監督等8個方面,使制度體系更加健全完善。在證章體系上,把握勳章彰顯至高榮譽、榮譽稱號獎章凸顯標桿楷模、獎勵表彰獎章體現功績褒獎、紀念章反映榮譽經歷的總體定位,創新設計軍隊勳章、獎章、紀念章,並配套設計證書,構建形成聚焦勝戰、聚力強軍的軍隊功勳榮譽表彰證章證書體系。

規範軍隊涉外功勳榮譽表彰。《條例》適應我軍維護國家海外利益需要和對外合作交流需求,首次對涉外功勳榮譽表彰作出規範,專設“軍隊涉外功勳榮譽表彰”一章,明確我軍對外方人員實施功勳榮譽表彰和我軍人員接受外方功勳榮譽表彰的有關事項,細化了相關政策規定;明確涉外功勳榮譽表彰工作的牽頭部門,健全了工作機制;明確軍隊涉外勳章、獎章、紀念章包括“和平勳章”、和平獎章、和平紀念章,主要由軍徽、和平鴿、橄欖枝等元素構成。這對於塑造維護我軍威武之師、文明之師形象具有重要作用。

體現精準精細施獎要求。獎勵是我軍實施功勳榮譽表彰的主要形式。新體制下我軍組織結構更加完善,專業分工更加精細,對標準化、規範化、精細化管理要求更高。《條例》積極適應這一時代要求,走精準化施獎路子:細化獎勵情形,戰時區分指揮作戰、參加戰鬥、支援保障,平時區分戰備訓練、教育管理、國防科技、服務保障組織實施獎勵,頒發相應獎章,實現打仗獎、科研獎、保障獎各得其所、相得益彰;規範獎勵時機,戰時獎勵在作戰過程中及時實施,平時獎勵結合半年或者年度工作總結實施,重大非戰爭軍事行動獎勵一般在任務結束後實施,同時對及時性施獎作出規定;改進獎勵程式,戰時按照作戰指揮關係、平時按照領導管理關係、重大非戰爭軍事行動按照任務指揮關係實施獎勵。

深刻學習領會《條例》只是上篇文章,關鍵還要在貫徹落實這一下篇文章上下功夫,強化責任意識和使命擔當,採取有力措施抓緊抓實新時代軍隊功勳榮譽表彰工作。

切實學習掌握《條例》內涵要義及規定要求。《條例》凸顯了很多政策法規創新點。要組織官兵原原本本學習,深刻理解其重要意義、基本內容、實踐要求。將《條例》納入軍隊各級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幹部理論輪訓、基層法規學習等,突出黨組織成員和政治機關幹部,抓好《條例》集中培訓,切實增強學習貫徹《條例》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

切實按照《條例》規範運作功勳榮譽表彰工作。要按照《條例》和《軍隊功勳榮譽表彰實施辦法》要求全面規範功勳榮譽表彰工作,進一步更新思想觀念、完善制度機制、改進方式方法,充分發揮制度功能;抓緊完善配套措施,結合本單位行業領域、人員類別、崗位職責實際,細化施獎情形、標準條件和程式要求;堅決清理糾治與《條例》要求不相符合的制度規定和習慣做法,不斷推動新規定新要求落地見效。

切實依據《條例》廣泛開展新時代立功創模活動。立功創模歷來是我軍功勳榮譽表彰工作的重要載體和有力抓手。要廣泛開展新時代立功創模活動,持續興起爭當強軍先鋒、爭做英雄模範、爭創示範標桿的熱潮。要始終聚焦備戰打仗,主動融入軍事鬥爭準備各項任務,做到立功創模活動及時跟進中心工作,持續激發官兵練兵備戰的熱情動力。要區分不同領域、不同崗位、不同功績細化量化標準條件,遴選樹立一大批可學可做、可追可及的官兵身邊典型,持續興起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熱潮。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揚功勳榮譽表彰獲得者的事跡精神,引導廣大官兵戰位立功、崗位建功,為實現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把人民軍隊全面建成世界一流軍隊匯聚磅薄力量。

(執筆:韓金強、高文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