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1日電 (記者 常濤 梁曉輝)2022年全國兩會11日正式落下帷幕。閉幕之後,代表委員接下來幹什麼,怎麼幹?代表委員在日常是如何開展履職工作的?

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閉幕會。中新社記者 盛佳鵬 攝

先説人大。實際上,作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兩會閉幕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又一年的日常工作,剛剛開啟。

從憲法中看,全國人大常委會被賦予22項基本職權,總體包括立法、監督、重大事項決定、人事任免四個方面。這些職權的有效行使,則需通過召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實現。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一般每兩個月舉行一次,有特殊需要時,可以臨時召集會議。因工作需要,十三屆全國人大以來,臨時加開常委會會議逐漸發展為一種“常態”。

此外,代表們在閉會期間也不會“閒著”。平時,代表要根據法律的規定和自己的本職工作,密切聯繫人民群眾,廣泛聽取人民群眾的呼聲和各方面的意見,還會圍繞黨和國家的工作重點,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圍繞人民群眾關心的民生問題開展專題調研和視察。

此外,代表也參加常委會和專門委員會的活動,在常委會的立法監督當中發揮作用。在閉會期間,代表也可以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

再看政協。在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全國政協由政協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具體工作,具體進行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定期舉行常務委員會會議;二是舉行專題座談會;三是審議重要的建議案、提案。

此外,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委員也會通過調研、視察,政協座談會的形式履職,深入一線、深入基層,反映社情民意,或召開經濟形勢分析座談會、專題協商會等。

閉會期間,政協委員也可以照常提交提案,並遵循時間不限、內容不限、人數不限的“三不限制”原則。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全國政協建成了委員網路辦公平臺,閉會以後,委員可通過網路提交提案、會議發言、調研報告和建言獻策。總之,雖然兩會閉幕了,但代表委員們的工作不會停,履職腳步不會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