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改善生態環境,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加強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修復,處理好發展和減排關係,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在談到2022年政府工作任務時,提出上述要求。
生態環保關乎人民福祉與民族未來,是功在當代、利在韆鞦的事業。改善生態環境更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之一,將深刻影響社會與經濟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過去一年的生態環保工作交出了一份令人滿意的答卷。比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繼續下降,2021年地級及以上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9.1%,臭氧濃度同比下降0.7%,連續兩年實現PM2.5和臭氧濃度雙下降,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7.5%。藍天越來越多,空氣品質越來越好,是人民群眾能夠切身感受到的。再如,持續推進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全面實施長江十年禁漁,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突破10億千瓦,出臺碳達峰行動方案,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都顯示了我國在生態環保領域的決心。
綠水青山更是金山銀山。生態環境同鄉村振興的有機結合,給生態環保帶來了強勁動力。來自基層的聲音同樣值得聆聽。全國人大代表夏吾卓瑪講述青海在水資源生態保護方面的情況時説,這些年,當地通過禁牧封育、濕地保護、植樹造林大力推進生態環境建設。當地群眾保護生態的自覺更令人感動,一位老人把家搬到澤曲河邊,義務守護周邊近萬畝草原濕地22年……正是通過持之以恒的努力,原先的荒山披上了綠裝,乾涸的河床裏流滿了清水。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陽的光輝,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生態環保觀念深入人心,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帶動更多地區走上致富之路。
生態環境保護取得積極成效令人欣喜,但絕不能有“喘口氣歇歇腳”的想法,而是要將有關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級政府和部門要繼續堅持問題導向,既要基本解決長期存在的突出問題,如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體等;又要有效遏制住趨勢性苗頭性問題,如控制新污染物污染等;還要加快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如噪聲污染等。對於“陽奉陰違”、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更不能手軟,絕不能搞“下不為例”。有關工作必須久久為功,拿出釘釘子精神,堅定不移進行下去。
改善生態環境,建設生態文明,突出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各級政府和黨員幹部必須擔負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積極探索生態環境治理的新機制,有序整合不同領域、不同部門、不同層次的監管力量,在遵循自然生態系統內在規律的前提下,把各項工作抓好抓細抓實,生態環保的步伐才會愈發堅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