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8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印發了《軍隊功勳榮譽表彰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條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深入貫徹新時代軍事戰略方針,著眼實現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把人民軍隊全面建成世界一流軍隊,突出為戰勵戰,加強體系設計,構建富有新時代特色、符合新體制特點、體現新使命要求,全面聚焦備戰打仗的軍隊功勳榮譽表彰體系。

《條例》按照勳章、榮譽稱號、獎勵、表彰、紀念章等,區分戰時平時、行業領域、人員類別,對軍隊功勳榮譽表彰體系進行全面重塑。《條例》創新設立指揮員功勳榮譽表彰措施,體系設計聚焦勝戰、聚力強軍的勳章獎章紀念章,統一規範軍隊功勳榮譽表彰獲得者待遇,豐富榮譽褒揚激勵形式。《條例》還對軍隊涉外功勳榮譽表彰作了規範。

《條例》的頒佈施行,對完善黨和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制度體系,增強軍事職業吸引力和軍人使命感、榮譽感,教育引導官兵發揚我軍大無畏的英雄氣概和英勇頑強的戰鬥作風,激勵全軍官兵奮力實現建軍百年奮鬥目標,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