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網路法治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2018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網路安全和資訊化工作會議上將“依法治理”明確為網路強國建設的原則要求之一,強調要把依法治網作為基礎性手段,推動依法管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

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網路法治的重要論述,是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網路強國的重要思想的重要內容,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和網路強國建設的重要結合點,深刻回答了為什麼要加強網路法治、怎樣加強網路法治等一系列重大問題,為做好網路法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黨的十九大以來網路法治典型案事例之一

《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頒布實行——全面部署依法治理網路空間

【概  況】

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印發《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以下簡稱《綱要》),將“依法治理網路空間”作為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從“完善網路法律制度、培育良好的網路法治意識、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網”三個方面,全面推進網路空間法治化。

在“完善網路法律制度”方面,《綱要》指出完善網路資訊服務方面的法律法規、網路安全法配套規定和標準體系,健全網際網路技術、商業模式、大數據等創新成果的智慧財産權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制定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完善跨境電商制度等。在“培育良好的網路法治意識”方面,《綱要》指出加強和創新網際網路內容建設、提升網路媒介素養、加強全社會網路法治和網路素養教育、加強青少年網路安全教育等。在“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網”方面,《綱要》指出落實網路安全責任制、加強對網路空間通信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名譽權、財産權等合法權益的保護,嚴格規範收集使用個人資訊行為、依法查處網路金融犯罪、網路誹謗、網路詐騙、網路色情、攻擊竊密等違法犯罪行為。

【典型意義】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強網際網路內容建設,建立網路綜合治理體系,營造清朗的網路空間。《綱要》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將依法治理網路空間納入法治社會建設全局中統籌規劃、一體推進。《綱要》的出臺,為依法治網勾勒了長遠發展“藍圖”和具體“路線圖”,推動社會治理從現實社會向網路空間覆蓋,建立健全網路綜合治理體系,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黨的十九大以來網路法治典型案事例之二

《電子商務法》《數據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出臺實施——保障網路強國、數字中國、智慧社會建設

【概  況】

近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推動作用,先後制定《電子商務法》《數據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電子商務法》,作為規範電子商務活動的專門立法,堅持規範經營與促進發展並重,遵循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原則,確立電子商務各項法律制度,營造有利於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保障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激發全社會創造力和發展活力。2021年9月1日正式實施的《數據安全法》,作為我國數據安全領域的基礎性法律,明確了數據處理活動規則和數據安全保護義務,有力提升國家數據安全的保障能力和數字經濟的治理能力。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個人資訊保護法》,作為總領個人資訊保護的專門立法,構建了權責明確、保護有效、利用規範的個人資訊處理和保護制度框架,為個人資訊處理活動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為維護個人資訊權益提供了充分保障。

【典型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把依法治網作為基礎性手段,繼續加快制定網際網路領域法律法規。加強網路數字領域的法律制定,是落實依法治網,推進網路治理、數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保障。《電子商務法》《數據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陸續出臺實施,與《網路安全法》一道構建了我國網路安全發展法治體系,又為網路監管者明確了監管的依據標準、為網路服務者明確了服務的界限尺度、為廣大網民提供了行為的指引要求,讓人民群眾在數字經濟發展中享受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力助推網路強國、數字中國、智慧社會建設。

黨的十九大以來網路法治典型案事例之三

開展“清朗”“凈網”“劍網”專項行動——治理網路亂象 凈化網路生態

【概  況】

近年來,為進一步治理網路亂象、凈化網路環境,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開展“清朗”系列專項行動,公安部等部門開展“凈網”專項行動,國家版權局開展“劍網”專項行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資訊化部、文化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多部門共同參與。一系列專項行動持續開展,全面覆蓋網路傳播渠道和平臺,集中清理網上各類違法和不良資訊,集中力量、重拳懲治各類網路詐騙、網路“黃賭毒”、網路水軍、流量造假、黑公關、演算法濫用、未成年人不良網路環境、網上“飯圈”亂象、網路盜版侵權、“暗網”新型犯罪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與此同時,各地各部門堅持多維度多層面常態化治理,將專項行動成果轉化為管網治網長效機制,建立健全網路綜合治理體系,推動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程式化,護航網路健康有序發展,打好網路治理“持久戰”。

【典型意義】

網路空間是億萬民眾共同的精神家園,網路空間天朗氣清、生態良好,符合人民利益。依法管網治網,加強網路生態治理,事關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持續開展“清朗”“凈網”“劍網”等專項行動,以清朗網路空間為目標,以人民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專項依法整治與常態化治理相結合,有力震懾網路違法犯罪行為,推動網路空間綜合治理,培育向上向善的網路文化,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需求。

黨的十九大以來網路法治典型案事例之四

全面落實打防管控各項措施——堅決遏制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多發高發態勢

【概  況】

當前,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已成為發展最快的刑事犯罪,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全面落實打防管控各項措施,堅決遏制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多發高發態勢。

各地各部門以最高站位、最大決心、最強力度,深入推進打擊治理工作。2020年10月,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中國人民銀行五部門聯合開展“斷卡”行動,加大對非法交易“兩卡”(即電話卡、銀行卡)用於電信網路詐騙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協同推進對通信、金融和網際網路領域重點問題整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佈《關於辦理電信網路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進一步紮緊織密打擊治理的刑事法網。2021年1—9月,全國共破獲電信網路詐騙案件26.2萬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7.3萬名;打掉“兩卡”違法犯罪團夥1.9萬個,懲戒開辦“兩卡”人員17.5萬名;及時預警、成功阻止1260萬人被騙,緊急止付涉案資金2770億元。

【典型意義】

打擊治理電信網路詐騙犯罪,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大局穩定,事關國家經濟安全,事關黨和國家形象。部署推進“斷卡”行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的重要舉措,是打擊治理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重要行動。“斷卡”行動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先;關口前移、源頭治理;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從源頭上剷除滋生違法犯罪的土壤,有效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建設更高水準的平安中國提供了堅實保障。

黨的十九大以來網路法治典型案事例之五

對阿里巴巴、美團等平臺企業實施反壟斷調查——促進平臺經濟規範有序發展

【概  況】

近年來,我國網際網路平臺經濟蓬勃發展,與此同時,平臺企業大數據殺熟、“二選一”、扼殺式並購等違反公平競爭秩序問題日益突顯。2020年12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2021年4月,公佈處罰決定,責令阿里巴巴集團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並處以罰款182.28億元,成為《反壟斷法》實施以來開出的最大罰單。2021年7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其他22起網際網路領域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作出行政處罰。同月,對“虎牙與鬥魚合併案”作出禁止經營者集中的決定,以事前禁令的方式維護可競爭性市場結構。10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美團在中國境內網路餐飲外賣平臺服務市場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為作出行政處罰,處以罰款34.42億元。

在加大執法力度的同時,反壟斷立法工作積極推進。2021年2月,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印發《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10月,《反壟斷法》修正草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為強化反壟斷提供更加明確的法律依據和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典型意義】

網際網路領域壟斷,嚴重侵害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更對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帶來重大風險隱患。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審時度勢,作出“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決策部署。對阿里巴巴、美團等平臺企業實施反壟斷調查,加快《反壟斷法》等法律規範的制定完善,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加強反壟斷部署的有力舉措,有助於更好地維護市場主體利益、激發市場活力,促進我國平臺經濟規範有序創新健康發展。

黨的十九大以來網路法治典型案事例之六

公訴網路誹謗和“隔空猥褻”犯罪案——以理念變革提升網路刑事司法保護水準

【概  況】

2020年7月,杭州市民谷女士在取快遞時被郎某偷拍。郎某與何某編造“谷女士出軌快遞小哥”的對話內容發至微信群,在網上迅速發酵,谷女士向警方報警。公安機關對郎某、何某作出行政拘留處罰。但因造謠者道歉態度消極,谷女士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期間,謠言在網路持續傳播發酵,不僅嚴重損害被害人的名譽權,還嚴重擾亂網路公共秩序。杭州市余杭區檢察院依據《刑法》第246條第2款之規定,建議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以郎某、何某涉嫌誹謗罪立案偵查。2020年12月25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對郎某、何某涉嫌誹謗案立案偵查。2021年2月26日,余杭區檢察院對郎某、何某提起公訴;4月30日,余杭區法院開庭審理,當庭判處郎某、何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2017年1月,駱某使用化名,通過QQ軟體將13歲女童小羽(化名)加為好友,通過言語恐嚇,向其索要裸照,並通過小羽的校友周某施加壓力。小羽被迫自拍裸照十張,通過QQ軟體傳送給駱某觀看。後駱某又以在網上公佈裸照相威脅,要求與其見面、開房,企圖實施猥褻行為。某市某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駱某行為構成猥褻兒童罪,于當年6月5日提起公訴。後經人民法院審理,作出終審判決,認定被告人駱某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典型意義】

網路時代刑事犯罪表現出新的樣態特徵,隱蔽性更強、危害傳播更快,對被害人、網路秩序造成損害也更大。司法機關積極作為,依法精準懲治網路空間違法犯罪,向社會釋放“網路空間不是法外之地”的強烈信號,體現了加強網路時代公民權益保護、推動網路空間治理的責任擔當。同時,通過理念變革進一步明確了法律條文在網路空間的適用,為處理這一類問題樹立標準。

黨的十九大以來網路法治典型案事例之七

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第一案——弘揚社會正氣 維護清朗網路

【概  況】

2021年2月19日,仇某明在微網志上使用其個人註冊賬號“辣筆小球”發佈資訊,貶低、嘲諷衛國戍邊的英雄烈士。相關資訊在微網志等網路平臺迅速擴散,影響惡劣。2月20日,仇某明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2月25日,公安機關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3月1日,南京市建鄴區檢察院依據新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批准逮捕,並在軍事檢察機關的支援配合下,開展公益訴訟調查。

4月26日,建鄴區檢察院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依法對仇某明提起公訴和附帶民事公益訴訟。5月31日,建鄴區法院依法開庭審理,認定被告人仇某明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責令其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通過國內主要門戶網站及全國性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該案成為《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設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後的第一案。

【典型意義】

近年來,一些歪曲歷史、惡搞英烈、詆毀先輩的網路違法行為,污蝕網路環境,引起社會譴責。為此,2021年出臺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設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本案作為該罪入刑後的第一案,不僅體現了檢察機關嚴懲犯罪、捍衛英烈名譽的堅定決心,向社會傳遞了“英烈不容詆毀、法律不容挑釁”的強烈信號;而且全面履行刑事公訴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加強對英烈名譽的綜合保護,在網路空間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積極向上的網路文化。

黨的十九大以來網路法治典型案事例之八

設立北京、杭州、廣州網際網路法院——開闢網際網路司法實踐新路徑

【概  況】

為順應網際網路發展趨勢,適應網路空間治理法治化要求,2017年6月26日,十八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設立杭州網際網路法院的方案》,同年8月18日,全球首家網際網路法院——杭州網際網路法院掛牌成立。2018年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增設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廣州網際網路法院的方案》,同年9月,北京、廣州網際網路法院先後成立。

三家網際網路法院設立以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實行“網上案件網上審理”的審判工作新機制,探索全流程線上審理機制;加強資訊技術創新應用,推進科技與司法工作全方位深度融合,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強化司法裁判規則引領,通過審理具有規則意義的網際網路案件,探索確立網路新客體的保護規則,依法規範網路新興業態,明晰網路平臺的主體責任和權利邊界,提升網路空間治理法治化水準。

【典型意義】

網際網路法院立足依法治網職能定位,探索全流程線上審理機制,不斷健全完善網際網路空間治理規則,公正高效審理了一批新類型、疑難、複雜的網際網路案件,開闢了我國網際網路司法實踐的全新路徑。網際網路法院的設立與發展,推動了網路空間治理的法治化水準,強化了我國在網路治理的國際話語權和規則制定權,進一步完善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成為國際社會認識了解我國網際網路法治建設的重要窗口。

黨的十九大以來網路法治典型案事例之九

《人民法院線上訴訟規則》《人民檢察院辦理網路犯罪案件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電子數據取證規則》制定施行——全面規範提升網路空間執法司法水準

【概  況】

近年來,各政法機關在總結司法經驗的基礎上,注重加強頂層設計,積極推動形成與網路時代相適應的訴訟法律制度,規範執法司法行為,有力提升辦案質效,維護和促進網路安全發展。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發佈的《人民法院線上訴訟規則》,係首部指導全國法院開展線上訴訟的司法解釋。《規則》首次確立線上訴訟基本原則,系統建立線上訴訟程式規範,明確區塊鏈技術存證等新型證據規則,填補了我國線上訴訟的制度空白。最高人民檢察院于2021年1月發佈的《人民檢察院辦理網路犯罪案件規定》,係檢察機關首部指導網路犯罪案件辦理的規範性文件。《規定》根據網路犯罪特點,圍繞新時代法律監督要求,從“提升理念、規範辦案、統一標準、完善機制”等方面明確了規範,提升檢察機關打擊治理整體合力。公安部于2019年1月發佈的《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電子數據取證規則》,在既有規定基礎上,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規範電子數據取證程式,統一取證標準,提高取證效率,更加精準打擊網路犯罪,維護網路安全。

【典型意義】

推動形成與網路時代、數字經濟相適應的訴訟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網路執法司法規則,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內在要求,也是維護網路安全、促進網路發展的重要制度支撐。這一系列制度規則的制定實施,有助於全面規範提升網路執法司法水準,促進網路治理法治化,更好地回應滿足網路時代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需求。

黨的十九大以來網路法治典型案事例之十

“八五”普法規劃部署網路普法工作——深化“法律進網路” 提升網民法治意識

【概  況】

黨中央高度重視網路普法工作,加強頂層設計,在“七五”普法規劃的基礎上,2021年“八五”普法規劃進一步提出,深化“法律進網路”,加強對網路企業管理和從業人員法治教育,推動網路企業自覺履行責任,做到依法依規經營;完善網路管理制度規範,培育符合網際網路發展規律、體現公序良俗的網路倫理、網路規則;加強網路安全教育,提高網民法治意識,引導廣大網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動、理性表達。

圍繞普法規劃實施,國家每年舉辦“網路安全宣傳周”,面向公眾開展網路普法宣傳教育,營造網路安全人人有責、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深入開展網路法治教育進校園、進社區、進企業等活動,發佈典型案例,通過以案釋法,向社會傳遞網路法治觀念,建設網路法治文明。

【典型意義】

加強全民網路普法是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舉措,是全面依法治國、依法治網的基礎性工作。“八五”普法規劃在“七五”規劃的基礎上,把普法融入網路法治實踐、融入網路空間治理、融入日常網路生活,讓法治成為網路社會共識和行為準則,推動全社會網路法治觀念培育提升,更好地加強網路社會文明建設,共建清朗安靖的網路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