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
《軍人及軍隊相關人員醫療待遇保障暫行規定》
解放軍報北京10月27日電(劉陽、記者孫興維)經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批准,中央軍委辦公廳日前印發《軍人及軍隊相關人員醫療待遇保障暫行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規定》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堅持聚焦備戰打仗、竭誠服務官兵、注重體系設計、確保穩妥推進原則,緊盯改革急需、備戰急用、官兵急盼,以維護和提高廣大官兵健康水準為中心,適度擴大醫療保障範圍,合理提高醫療保障標準,有序銜接國家醫保政策,建立完善軍地互補、便捷優質的醫療保障制度,更好地維護軍人家庭健康權益,增強部隊凝聚力戰鬥力,提升軍人獲得感榮譽感。
《規定》共8章43條,重點對醫療保障對象範圍、標準條件、保障辦法等作出規範。《規定》明確軍人及軍隊相關人員在軍隊醫療機構就醫的醫療待遇,界定軍人跨軍地就醫的具體情形,打通遠離軍隊醫療機構單位軍人及其家屬就近就便到駐地醫療機構就醫渠道,實現軍人配偶免費醫療、軍官軍士父母和配偶父母優惠醫療,繼續實行軍人、軍人未成年子女免費醫療,充分體現軍人職業尊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