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堆:考古學揭示的古代區域性文明

【特別關注】

1986年在四川廣漢三星堆遺址出土兩個祭祀器物坑,揭示出一個前所未知的古代區域性文明,這成為20世紀最令人震驚的考古發現之一。2019年年底以來,在三星堆遺址的同一地點又發現了6個坑。這一事件自然備受矚目,引發社會各界熱烈討論,人們都在追問新的發現和它們的意義,對三星堆這個區域性文明充滿好奇。就考古學研究而言,6個坑出土的新材料必然會對過去形成的認識加以檢驗,相關領域的研究將因新發現而進入一個新階段。既然要面對檢驗,那就有必要對既往的認識進行梳理;研究進入新階段自然也需要一個新起點,而這個起點就是對此前研究的總結。為此,本文擬就三星堆的考古發現和研究概況、祭祀器物坑的內涵、三星堆文化的源流、三星堆考古發現的意義等進行扼要闡述。

三星堆的考古發現與研究概況

三星堆遺址發現于1929年,1934年華西協和大學在三星堆進行了首次考古調查和發掘,這也是中國最早進行的考古發掘之一。20世紀60年代,學術界已認識到三星堆是一處古代文化的中心。20世紀80年代至今,考古學家已獲知三星堆遺址核心區有6平方公里,遺址上有面積為3.5平方公里的城址。城址四週和城內有城垣,反映出城址的歷時性變化和最終形成的複雜格局。城內有多處臺地和器物坑,城址內外有房址、墓地等。城址西北部的青關山有規模巨大的人工夯築臺地,臺地上有大型建築。歷年在遺址上出土了大量青銅器、玉石器等。

在三星堆過去的考古發現中,最重要者是1986年在城址內發現的1號和2號祭祀器物坑。1號坑出土遺物400多件,2號坑出土遺物1000多件,以青銅器為主,還有大量金器、玉石器、象牙和海貝。大多數遺物前所未見,比如帶魚鳥圖案的金杖,造型各異的青銅人像、人頭像、面具,奇特的銅樹、太陽形器、“神壇”、眼形器,眾多的銅龍、虎、蛇、鳥、雞等動物形象,還有形體雖小但數量和種類豐富的銅戈形器、瑗形器、方孔器、鈴和挂件等。

三星堆的考古發現是如此豐富和獨特,這使三星堆成為一個學術熱點,甚至拓展為一個具有持久吸引力的研究領域。學術界圍繞這些發現進行了多層面、多維度的研究,由兩個坑出土遺物的年代、特點、性質,擴展到文化面貌、文化源流、社會樣態、宗教信仰、文化交流等諸多方面,形成了豐富的理論和解釋體系。以器物坑的年代為例,學界始終存在兩個坑同時和一早一晚兩種認識,具體的年代最初有殷墟早期至春秋的多種看法,之後商代晚期的觀點成為共識。對器物坑性質的認識分歧更大,主要觀點有祭祀坑、宗廟與神廟祭祀器物埋藏坑、“厭勝”性埋藏坑、不祥寶器埋藏坑、滅國器物坑、盟誓遺存、封禪遺存等,還有不確定祭祀目的和對象的“埋藏坑”“器物坑”。影響最廣的祭祀坑説中,曾出現過綜合祭祀、自然神祇祭祀、百神祭祀、祖先祭祀、農業祭祀、迎敵祭祀、遷都祭祀、開國祭祀、亡國祭祀、王權交替、生殖崇拜等多種觀點。在同一觀點下,具體的解釋往往也因人而異。至於坑內出土遺物的功能、用途、含義等,更是眾説紛紜。

如此多樣的認識在考古研究中並不多見。之所以如此,首先在於三星堆出土的遺物類別豐富、獨特,在很大程度上超出了我們現有的知識範圍。其次也在於研究方法存在巨大差異。比如是否設置了成都平原青銅時代開始年代的前提,進行比較研究時是否充分考慮到不同時代、不同地域、不同文化的考古材料的可比性,斷代是從實物入手還是以文獻或傳説作為出發點,不同的方法都會導致不同的年代認識。對於器物坑和遺物性質的判定更取決於方法,如果缺乏綜合的考察而僅由一類或幾類遺物來得出結論,或者假設缺乏實在的證據,都會使解釋出現無限多的可能性。在三星堆文化與中原文化、考古材料與文獻材料的關係上採取不同的立場,也會帶來不同的結論。

祭祀器物坑的內涵

確定三星堆出土遺物的年代是開展其他研究的基礎。三星堆1、2號坑的出土遺物中,青銅容器年代特徵明確並可以和其他區域的青銅器相比較,因而可由青銅容器入手,進而判定其他共出遺物的年代。比如,1號坑中的青銅瓿和盤可以和殷墟婦好墓的同類器相比較,龍虎尊也見於安徽阜南;2號坑的大口尊和罍在長江中游發現較多,它們源於殷墟青銅器。據此可以認為三星堆青銅容器的年代相當於殷墟時期。三星堆的頂尊人像和“神壇”上也有尊,這類銅器也與大口尊屬同時。由這樣的方法,可以確定三星堆器物群的年代為殷墟早期,三星堆文化作為一種青銅文化,起始年代約為西元前13世紀中葉。在三星堆遺址及其附近,還出土過年代更早的青銅牌飾等零散銅器,但它們可能是從外地傳入而非當地生産,也未對當時的社會、文化産生影響。因此,三星堆祭祀器物坑銅器群的出現應是成都平原青銅時代的開端。三星堆遺址並不都屬於三星堆文化,而是跨越了新石器時代和青銅時代。

關於器物坑和出土遺物的性質,解釋並不求一致性,但要有合理性和可靠性。一個合理的理論框架,應能就各類遺物、各種現象得出明確而且一致的解釋。三星堆1、2號坑的出土遺物雖然紛繁複雜,但可以歸納為三大類別。第一類為象徵性器物,用來表現崇拜和祭祀的對象,代表性器物如1號坑的金杖、青銅龍柱形器,2號坑高大的銅樹、形象的太陽形器、複雜的眼形器、數量和形態眾多的鳥、寫實的公雞等。第二類為表現祭祀場景、祭祀活動的器物,如“神壇”。由頂尊人像、執璋人像、銅樹下的跪坐人像可知,兩個坑中的各類人像基本屬於同類器物,它們的共同點是或立或跪,手中握物或呈握物狀,正在進行祭祀活動。第三類為祭祀用器,包括青銅容器、各類小件青銅器、玉石器、象牙、海貝等。

三類器物表達了兩個主題:一是王權,1號坑的金杖就是王權的象徵物。二是乙太陽崇拜為主的宗教信仰。2號坑最大的神樹高達4米,無疑是2號坑器物群的核心。很多學者都相信神樹表達的就是《山海經》等文獻記載的扶桑和若木,表現太陽的東升西降。據銅樹上的9朵花和9隻鳥,以及鳥負載太陽飛行的觀念,眾多的鳥也象徵太陽。2號坑中還有太陽形器、寓意光明和黑暗的眼形器和眼泡、日出啼叫的雄雞。由此再擴大考察的範圍,2號坑中的鳥身人面像、鳥足人像、凸目面具,以及帶太陽紋、鳥羽紋、眼睛紋的銅器,可能都相關聯,所有這些遺物都表達了太陽崇拜這個共同主題。人們通常將1、2號坑的出土物放在一起討論,實際上兩個坑的出土物在類別上明顯不同,2號坑銅器上常見的太陽紋、鳥羽紋和眼睛紋也完全不見於1號坑。差異即在於兩群器物表達的是王權和神權兩個主題。但我們還不清楚,這些原本可能存在於宗廟、神廟中的器物何以會被毀壞和埋藏。正因為不確定埋藏的原因或者埋藏過程中是否有祭祀行為,但埋藏物都是祭祀用器,所以筆者主張稱這樣的坑為祭祀器物坑。

這樣的坑現今又發現了6個,每個坑出土物都不相同。據已知的資訊,6個坑已出土器物的大類和表現的主題似乎仍與1、2號坑器物相同。無論最終的發掘結果如何都可以肯定,這些新發現將檢驗過去有關三星堆祭祀器物坑和三星堆文化的種種認識和理論,新材料或能納入原來的解釋體系中,補充、豐富原來的認識,或推翻過去的認識而形成新的解釋。新發現也必定會帶來更多的新問題,這將使科學研究得到進一步的拓展和深入。由此也説明,考古學是一門開放的學問,它向未來敞開。

以目前所知的材料而言,我們仍可認為三星堆時期的社會是王權和神權並存,統治階層掌握著生産貴重物的資源、技術和産品,青銅器、金器、玉石器、象牙、海貝等被社會上層集體佔有,用於宗教活動,最終達到強化社會統治、增強社會凝聚力的目的;與其他同時期的文化如商周文化相比,青銅器等貴重物不是生活實用器,不體現個人的身份地位,不作為禮器來維繫禮制或等級制。這表明三星堆文化的觀念、宗教信仰,以及那個時期的社會樣貌都有其獨特性。

三星堆文化的源流

三星堆文化的源流廣受關注。這個文化並非突然出現,也沒有神秘消失,它有明確的文化譜係,與同時代的其他文化有聯繫和交流。

在成都平原,考古學家還發現和發掘了新津寶墩等8座新石器時代的城址,當地新石器時代文化和社會的發展構成了三星堆文化産生的基礎。三星堆文化也受到了成都平原之外其他文化的影響,影響涉及青銅器製造技術、權力觀念和宗教信仰幾個方面。首先是來自我國西北地區的影響。在三星堆尚未發現生産銅器的作坊,但如此規模的銅器群應當産于當地,其技術來源或可在西北地區探尋。對甘肅張掖西城驛遺址的發掘表明那裏可能是一個冶金中心,河西走廊在距今4000年左右已有發達的冶金業。三星堆年代更早的零散銅牌飾,可能就來自河西走廊。三星堆青銅器中存在的鍛造技術,同樣可能和西北地區有關。三星堆以金杖和金器象徵權力和財富的觀念應來自我國西北地區。在距今三四千年的甘肅玉門火燒溝、臨潭磨溝遺址、青海大通上孫家寨墓地、新疆天山北路墓地等,都有金器出土。據研究,我國發現的權杖頭集中在西北地區,並由甘肅天水一帶向東流傳,這些權杖的年代為距今5000年到距今3000年。其次是來自長江中下游的影響。三星堆出土的那類青銅罍和大口尊在安徽阜南,湖北棗陽、江陵、岑河、沙市,湖南華容、岳陽、平江,重慶大昌等地,都有不少發現。這些尊和罍屬於商式銅器,但具有鮮明的南方風格。可以認為,三星堆文化通過長江中游接受了商文化影響,只不過這類商文化的青銅器在三星堆文化中成為祭祀用器。太陽崇拜的信仰在東方也有悠久的歷史,長江下游河姆渡文化的骨器和象牙器即有雙鳥負日的圖案,在峽江地區的新石器時代陶器上也可見到太陽紋和眼形紋。可見,三星堆文化接受了多方向、多方面的影響。

三星堆文化也沒有因為祭祀器物被毀埋而消亡,當成都平原的政治、文化和宗教中心由三星堆轉移到成都的金沙後,這個文化在金沙延續。在金沙遺址發現了祭祀遺存、大型建築、普通居址、大規模墓地等。對於三星堆和金沙的考古發現可從知識體系和價值體系兩個方面進行比較,不同的文化因相互影響和交流可以擁有相同的知識體系,但價值觀未必相同;但兩地的文化若具有相同的知識和價值體系,它們就可能是同一文化。這樣的對比分析不限于陶器或某類遺物,不由考古材料表面的異同作出判斷,也不依據古史傳説確定文化歸屬。

三星堆和金沙兩地的遺物,包括青銅器、金器、玉器、石器、陶器等,器類、形制、紋飾都基本相同,説明製作它們的知識和技術相同。製作青銅器和金器還都使用了較為少見的錘打技術,在錘打的金屬製品上鏨刻、彩繪圖案。兩地的房屋類型均以帶基槽的木骨泥墻建築為主,還有夯築的大型高臺建築,以及不見於成都平原相鄰地區的幹欄式建築,可見建築技術完全相同。兩地的城址、建築、器物坑和幾乎所有的墓葬,都是西北—東南向,或者東北—西南向。這與商周文化的建築方向不同,而與成都平原的地理環境相關,即平原兩側平行的山脈為東北—西南向,平原內的河流為西北—東南向。兩地還有相同的生業和經濟形態,均以稻作為主。

兩地的文化擁有相同的價值體系,最重要的證據就是貴重物都出自祭祀遺存,它們的使用背景、類別、功能均相同。金沙遺址梅苑祭祀區出土的大量遺物同樣為三類:象徵性器物有帶魚鳥圖案的金冠飾、太陽神鳥金飾、銅鳥、金或銅的眼形器等;表現祭祀活動的器物有頭戴太陽冠的立人、組合在一起的石人與石虎;祭祀用器同樣是小件青銅器、玉石器和象牙,其種類和形制與三星堆的祭祀用品完全相同。顯然,三類器物表達的同樣是王權和太陽崇拜兩個主題。另一類證據來自墓葬。三星堆和金沙都沒有大型墓葬,墓葬沒有葬具,大多沒有隨葬品,包括青銅器在內的貴重物品不用來隨葬,這與豐富的祭祀遺存形成鮮明對比。墓葬的共性表明當時雖然出現了社會分層,形成了早期國家,但神權居主導地位,統治階層將社會財富集中用於宗教活動而不是個人的喪葬活動。沒有厚葬習俗,不以貴重物品來體現個人的身份和地位,這種情況完全不同於同時期的商周文化,差異的根源正在於兩個文化具有不同的觀念。

三星堆和金沙兩個遺址都在成都平原,年代前後相繼,兩者擁有完全相同的知識體系和價值體系,應為同一個文化,可稱為三星堆—金沙文化。三星堆和金沙分別是這個文化兩個階段的中心。成都平原出土的這個時期的考古遺存中不見實用兵器,沒有對外戰爭或暴力行為的跡象,三星堆城址並未廢棄,金沙地區的遺址和大型墓地激增,説明當時人口增長、社會和平穩定,所以文化也延續發展。

約在西週末期、春秋初期,三星堆—金沙文化開始被一種新的文化——巴蜀文化替代。東周時期四川地區的文化和社會都發生了巨大變化,突出表現為三星堆—金沙文化的祭祀性遺存全部消失,太陽崇拜等信仰已不復存在,開始流行新型的青銅容器、工具、印章等,出現了大量實用兵器和使用了新技術的外來銅器。此時青銅器的功能由祭祀用器或宗教用品變為實用器和喪葬用品。另一方面的顯著變化是東周時期出現了規模巨大或隨葬品豐富的大型墓葬,比如成都商業街合葬墓、新都馬家大墓等。墓葬的規模和隨葬品的多寡嚴重分化,以此區分墓主人的地位和身份。同時還出現了可能分屬不同族群或政治勢力的大型墓地。社會財富的佔有方式和統治權力的表現形式都發生顯著變化,統治社會的不再是神權而是世俗的政治和軍事勢力。東周時期文化的改變反映出一個更為根本的差異,那就是價值體系的不同,這個變化與三星堆—金沙文化的衰落和楚文化、中原文化的西進有關。

總之,只有在更為廣闊的視野下、從更長的時段來看待三星堆的考古發現,才能更好地認識這個文化。

三星堆考古發現的意義

三星堆考古發現具有重大、深遠的意義,可歸結為如下方面。

首先,三星堆的這段歷史完全不見於文獻記載,考古學通過考古發現揭示出一個前所未知的區域文明。其次,三星堆的考古發現重構了中國古代的文明圖景。過去人們秉持的是傳統的歷史觀,即四川地區無論是在地理上還是在文化上,都屬於中原或中原文明的“邊緣”。三星堆的考古發現讓我們認識到,在中原的商周文明之外,長江上游同時存在著一個獨具特色、可以和同時代的其他文明相媲美的區域性文明。因此三星堆的發現和其他很多重大考古發現一樣,改變了我們對中國古代文明圖景的認識,也改變了我們的歷史觀。再次,三星堆的考古發現及其內涵,極大地豐富了中國古代文明的多樣性。三星堆文化與其他文化之間的聯繫,顯示出溝通、交流之於古代文明形成和發展的意義。最後,從新石器時代文化、三星堆—金沙文化、東周時期的巴蜀文化,到秦漢王朝統一巴蜀,成都平原延續了2000多年的區域性文化匯入統一的秦漢文明。考古學揭示的一個特定區域的歷史,使我們更深刻地認識和理解了多元一體的中華文明的形成和發展進程。

(作者:施勁松,係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