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郭其鈺 攝
記者10日從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2020年該省法院共審結各類一審毒品犯罪案件2091件,與2019年的4309件相比,案件數量出現自2015年以來的首次大幅下降,但從毒品種類看新型毒品層出不窮。
數據顯示,2020年浙江法院共依法懲處毒品犯罪分子3729人,其中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893人,重刑率23.9%,明顯高於其他犯罪。同時在毒品犯罪中,適用緩刑、管制等非監禁刑的206人,非監禁刑適用率為5.5%,遠低於全部刑事案件30%的非監禁刑適用率。
“從毒品種類看,涉毒案件中甲基苯丙胺(冰毒及片劑)、海洛因佔主導地位,但新型毒品層出不窮。”浙江高院相關負責人介紹,去年該省法院審理的新型毒品案件中,有添加γ-丁內酯的“咔哇潮飲”(神仙水)、含麻醉藥品氟硝西泮的“藍精靈”、含精神藥品麥角二乙胺(LSD)的“毒郵票”、含精神藥品二甲基色胺的膠囊、“蘑菇”等。
據了解,截至2020年底,全球已出現新精神活性物質1047種,其中約450種是近5年新出現的種類。中國已累計發現新精神活性物質317種。
在毒品交易方式上,目前線下毒品交易與網路毒品交易相互交織。“毒品犯罪仍以傳統的線下交易為主,但隨著我們對毒品犯罪持續有力的打擊,通過傳統方法販運毒品越來越難,近年來網路販毒案件有所增加,是毒品犯罪中出現的新變化。”上述負責人説。
如在諸暨市人民法院審理的被告人謝某、葉某利用網路販賣毒品案中,兩被告人加入域外聊天軟體的販賣大麻聊天群,通過群內居間人員將種植的大麻賣給下家,並通過物流直接將大麻寄送給下家,毒資則通過比特幣結算。
據悉,在女性毒品犯罪中,浙江法院嚴厲打擊利用哺乳、懷孕難以立即被羈押和送監服刑,有恃無恐、變本加厲繼續進行販毒活動的行為。
在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販賣毒品案中,被告人胡某容因販毒被刑事拘留後,又因懷孕和哺乳孩子被取保候審,但其卻重操舊業繼續販賣毒品,最終法院依法從嚴從重判處其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