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警方摧毀保護區內特大狩獵團夥

抓獲犯罪嫌疑人 安徽省公安廳森林公安局提供

近日,安徽池州貴池警方摧毀2個長期盤踞在升金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及周邊區域的非法持槍獵捕野生動物團夥,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

2021年2月,池州市公安局貴池分局森警大隊接匿名口頭報警:牛頭山鎮有村民持槍打獵。經查,以王某、桂某為主要成員的犯罪團夥浮出水面。貴池警方于3月1日對該犯罪團夥收網,抓獲犯罪嫌疑人3人,收繳作案氣槍2支、火藥槍1支(彈模3副、彈具8000余粒),當場收繳野生動物珠頸斑鳩、華南兔12隻。

警方持續深挖該團夥其他成員,牽出同類犯罪團夥——吳某、李某團夥,涉嫌非法狩獵、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4月5日,專案組參戰民警迅速出擊,一舉抓捕吳某、李某犯罪團夥共6人,收繳非法獵捕工具65把。

經審訊查實,王某、桂某犯罪團夥自2019年11月份以來,為滿足口腹之欲,多次相互糾集,通過網路非法購買的氣槍、夜間照明、網兜等裝置,竄至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升金湖毗鄰的貴池區牛頭山鎮非法狩獵,獵得國家保護的“三有”(有益、有重要經濟價值、有科學研究價值)野生動物珠頸斑鳩、華南兔12隻食用。

抓獲犯罪嫌疑人 安徽省公安廳森林公安局提供

吳某、李某犯罪團夥自2019年9月份以來,以非法狩獵為樂,從網路高價購買瞄準、熱成像設備,使用網路購買的氣槍,多次竄至與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升金湖毗鄰的貴池區牛頭山鎮、唐田鎮等地,非法狩獵小麂、雉雞、斑嘴鴨、灰胸竹雞、山斑鳩、遠東刺猬等60余只(頭),均為國家保護的“三有”野生動物。團夥內部成員汪某、佔某通過網路購買GPS定位、報警裝置,捕獲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白鷴並食用,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警方提醒:《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