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湖北黃石女子陳女士第8次提起離婚訴訟一案,在黃岡市蘄春縣法院進行開庭審理。

6日12時30分許,陳女士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當日,被告胡大東(化名)母親、弟弟及其代理律師到庭參加庭審。雙方的主要爭議點在於房屋、裝修費用財産的分割問題。在庭審3小時後,法官未當庭宣判,將擇期判決。

陳女士稱,胡大東的代理律師還提出除了房屋財産分割外,她需要另付10萬元撫養費給胡大東。“希望法院按照現有的證據進行判決。”陳女士説。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婚後不到一年,湖北黃石女子陳女士的丈夫胡大東被確診為心境障礙伴精神病症狀、偏執型精神病。陳女士稱,在此之後,她因不堪丈夫胡大東的猜忌、家暴、監聽跟蹤而起訴離婚。多份民事裁定書、判決書顯示,2017年2月至2020年12月,陳女士先後7次就離婚糾紛訴至黃石市黃石港區法院、黃岡市蘄春縣法院、黃岡中院等法院。其中2次因原告要補充證據等原因撤訴;1次法院立案後發現不符合起訴條件,駁回起訴;1次中止訴訟;最後3次,2次一審均駁回了離婚請求,1次二審維持駁回離婚請求的判決。

其中第7次提出離婚訴訟時,黃岡中院2020年12月1日作出二審判決認為,以“雙方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仍有和好可能並無明顯不當”為由,駁回了陳女士的上訴,維持原判。

2021年6月29日,陳女士提起第8次離婚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