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調查本就不是以跟公眾想像、大眾揣測合拍為導向,也不該看輿論臉色給結論。

8月3日下午,杭州市聯合調查組發佈了關於林某斌相關情況的通報。

未發現林某斌參與策劃、實施縱火案的事實;網傳“林某斌與莫煥晶有不正常關係”“林某斌案發當晚在現場附近”等情況均為謠言;對於部分網民質疑及舉報“林某斌涉嫌偷稅漏稅、涉嫌非法公開募捐、詐捐”等情況,相關部門已按照程式認真開展調查……通報一齣,迅速引發廣泛關注。

自6月底“人設崩塌”以來,林生斌就屢被輿論聚焦。公佈再婚生女,是他外部形象反轉的拐點。

自此以後,他就被各類傳言圍困、被網民口水淹沒。有説他跟縱火保姆莫煥晶合謀害死妻兒的,有説他妻子出事當天在“小三”家裏、不接電話的,有説他給亡妻孩子買高額保險、受益人是自己的,有説他事發後打電話阻止保安救火的,有説他用鎮魂井、鎖魂墓鎮壓亡妻靈魂的……總之,黑料滿天飛。其中,指向林生斌的偷稅漏稅、承諾設基金會卻未設的舉報,也一度引發輿論關注。

▲杭州保姆縱火案二審現場。圖源/新華社

杭州保姆縱火案二審現場。圖源/新華社

是非真假,還得看事實憑證據。網上曝出的各種問題,是他的,他別想甩鍋,那些應得的道德譴責、法律代價,他也得承其重;他沒做過的,那也不必用“莫須有”操作,讓他背不該背的鍋——理性的圍觀姿態,絕對不是“犯了錯,就往死裏罵”,而應是“他有幾分問題,就讓他擔幾分責”,是“有一不善,從而罰之,又從而哀矜懲創之”,但又不輕易喊打喊殺。

在許多網民的質疑要點已超出純道德層面,涉及某些法律問題時,很多所謂的疑點就該納入法律框架下去調查、處理。對於涉法的線索,該啟動法律程式的就該啟動法律程式,這也合乎“讓道德的歸道德,讓法律的歸法律”的要求。

鋻於此,杭州市有關方面沒有坐視輿論發酵而不管,而是成立聯合調查組介入調查,顯然是對輿論關切的回應,也有助於廓清事件真相。很多猛料到底是憑空捏造還是確有其事,是陰謀論還是“查有此事”,也該通過縝密調查去還原和厘清。

從杭州市聯合調查組的通報情況看,有些説法並無證據支撐,有些渲染林生斌故意謀害妻兒的傳言屬於捏造,至於他被舉報的偷稅漏稅、詐捐等問題,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儘管這份調查結論出來後,難免會遭遇“疑者恒疑”式的“不相信”結論,但法律調查本就不是以跟公眾想像、大眾揣測合拍為導向,也不該看輿論臉色給出結論。就目前看,這份通報就嚴格遵循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法律精神,已查證屬實或不實的,就如實公告,尚在調查中的,就直接披露調查進展。這體現的,是實事求是的態度。

事實上,就社會公眾而言,對於林生斌事件,也該回到“實事求是”的軌道上來:他有問題,該批批;他沒問題,不謠諑;他犯了什麼問題,就批評或處理。

之前因為“深情人設”就給林生斌加上濾鏡,把他神化;之後拿“十惡不赦,無惡不作”的惡人模型往他身上套,將他妖魔化,都可能被打臉。

林生斌是否涉罪,就該讓法律説話。説到底,就是要一是一二是二,不偏不倚,不枉不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