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單炒信”形成黑灰産業鏈誘騙消費者
雇傭水軍“拍A發B”“寄空包”網路刷單花樣百齣隱蔽性強
電商平臺上,用戶評價往往是消費者選擇商品的重要參考因素之一。因此,一些不良賣家為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獲取更多交易機會,以雇“刷手”刷單、虛構交易、虛構關注度、虛構好評等手段,用不正當方式提高商品銷量、用戶好評度和店舖信譽,從而吸引消費提高銷售額。
2021年以來,市場監管總局加大對網路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利用網路軟文、網路紅人、知名博主、直播帶貨等方式進行“刷單炒信”、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截至2021年上半年,全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辦各類不正當競爭案件3128件,罰沒金額2.06億元。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連續對外公佈兩批網路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揭露了種種“刷單炒信”的套路,對利用“網紅效應”虛構評價,組織員工、親友等熟人“刷單炒信”,雇傭專業團隊或“刷手”幫助“刷單炒信”,通過虛假交易“拍A發B”,“直播帶貨”中虛構關注度等方式“刷單炒信”的行為進行曝光。
“刷單炒信”花樣不斷翻新
電子商務的興起與發展,使得消費者更青睞于依賴“內容評判”對商品或服務進行選購、消費,這也為經營者帶來更大的引流效應。然而,流量“變現”也導致通過“作弊”方式虛構交易、虛假評價等“刷單炒信”行為花樣翻新。
據市場監管總局公佈的一起典型案例顯示,2020年12月,江蘇省常熟市賴某開始與常熟市常福街道熊之達服飾商行進行合作,為該店舖銷售的服裝在某短視頻平臺上做直播視頻行銷。經查,今年1月,賴某在進行直播行銷時,雇傭“水軍”進入直播間刷虛假流量,增加直播時顯示的線上人數,製造直播間虛假的高人氣,欺騙誤導相關公眾。賴某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被相關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處罰款2.3萬元。
設置網路點評和排名的初衷,是通過統計與展示網際網路用戶消費後的真實反饋形成的大數據,反映人氣、實力和市場口碑等資訊,以幫助消費者更便捷地作出判斷和選擇。然而在刷單團夥操縱下,通過組織“大V”(平臺高級別用戶)到店免費體驗後發佈指定好評、“刷手”在不實際體驗或者使用商品的情況下發佈虛假好評、使用虛假註冊的會員賬戶發佈好評等多種手段,“粉絲”可以有,“互動”可以買,“好評度”能夠提升,“播放量”可以增長。
利用“網紅效應”虛構評價等方式吸引關注度、增加消售額,是另一種典型的“刷單炒信”方式。市場監管總局公佈的另一個案例顯示,浙江省杭州之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利用“大V”打造“網紅店”幫助“刷單炒信”。
2020年底,當事人根據11家大眾點評平臺入駐商家打造所謂“網紅店”的需求,招募大量大眾點評平臺“大V”到店付費用餐。“大V”在用餐後,編造好評“作業”發佈並予以高分點評。當事人對“大V”的“作業”審核後,將餐費予以返還。當事人通過此類方式在大眾點評平臺內提高了相關商家的星級並大量增加優質評價,通過內容和流量雙重造假,幫助商家欺騙誤導公眾。為此,相關市場監管部門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對當事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罰款20萬元。
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提醒,當下通過網路紅人、知名博主等“帶貨”“帶節奏”的手段和套路五花八門,所謂的粉絲量、觀看量、點讚量都是可以“刷”出來的。一些賣家通過營造直播間的“虛假繁榮”,誘導消費者衝動消費、非理性消費。
“拍A發B”欺騙誤導公眾
近年來,一些不法經營者為逃避監管執法,對“刷單炒信”模式包裝升級,區別與往常的“自刷”或者雇傭刷手的刷單模式,以寄送小額贈品、禮品代替下單商品,形成“拍A發B”交易模式。
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從表面上看這種交易模式接近正常購物行為,具有很強的迷惑性、隱蔽性。然而萬變不離其宗,無論違法手段如何披上“合法”外衣,其本質仍構成虛假交易違法行為,終究逃不過法律的“火眼金睛”。
安徽省黃山雲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利用老客戶“拍A發B”案例顯示,該公司當事人利用淘寶旺旺聯繫曾經下單的消費者,稱按照流程參加店舖活動可以贈送小額禮品:消費者搜索店舖內某款産品關鍵詞並下單,付款;當事人發貨的並非下單産品,而是一些小禮品;物流到達後要求消費者確認訂單並給予好評,當事人將本金和佣金返還給消費者。
經查,自2020年11月2日開始至12月23日,當事人共刷單372單。該案當事人以贈送小禮品的方式“拍A發B”,改變商品的實際銷售狀況,欺騙誤導公眾,其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被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罰款15萬元。
當前,在監管部門對刷單行為的嚴厲打擊下,網路刷單的方式和特點也在不斷地更新。通過“寄空包”的方式刷單就是近年來一種新的刷單手段,即“物流刷單”。一些不法分子控制著多個兜售快遞空包的網站,販賣大量的快遞單號,這些快遞單號或通過快遞物流平臺空轉,或通過線下物流渠道“寄空包”,為不法商家提供虛假的物流資訊。
江蘇省南京雙骍瑞貿易有限公司郵寄空包裹“刷單炒信”案例顯示,當事人自2020年12月開始在淘寶、京東平臺實施虛構交易活動,選擇特定商品制定刷單計劃。通過分析客戶的搜索習慣,制定匹配的搜索詞條,安排運營人員按照制定的刷單計劃找刷手下單,模擬真實客戶進行瀏覽、諮詢、下單等操作。當事人根據刷單交易的標記,給刷手發送空信封或者空包裹,刷手確認收貨後對産品給予滿分好評。最終,當事人因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被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處罰款20萬元。
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以“寄空包”的方式“刷單炒信”,在刷手和物流的同步配合下,將空包裹投遞或是在空包裹中放入小禮品,通過“物流”造假完成了交易的全過程,具有很強的隱蔽性,下一階段監管部門將重點打擊此類違法行為。
日益組織化職業化規模化
近年來,商家從最初組織內部員工、親朋好友刷單,發展演變為組織、雇傭專門以此為業的專業團隊、“刷手”完成刷單過程。
在公佈的典型案例中,有一類是通過雇傭專業團隊、“刷手”,利用專業技術軟體等手段幫助“刷單炒信”。過去利用傳統傳播方式“自賣自誇”的誇大或虛假宣傳現今演變為組織專業團隊,利用網路軟文、通過“直播帶貨”等助力虛假宣傳,誘騙消費者。
“刷單炒信”日益呈現出組織化、職業化、規模化等特點,甚至形成黑灰産業鏈。在“刷單炒信”這條産業鏈上,組織者、賣家和“刷手”是三大主要角色,在嚴厲查處賣家刷單行為的同時,嚴肅追究幫助刷單主體的法律責任,也是斬斷這一利益鏈條的重要環節。
為此,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稱,從最初的人工刷量到現在的機器刷量,“刷單炒信”這一網路黑灰産已經發展到足以影響商家生存的地步,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等合法權益,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不利於網際網路生態健康發展,必須加以整治和清理。此類團隊組織清晰、分工明確,有專業的技術和設備“加持”,使得“刷單炒信”日益職業化、規模化,非法獲利額巨大,已經形成網路黑灰産業。
江蘇省蘇州古善科商貿有限公司雇傭刷單群利用老客戶“刷單炒信”案例顯示,當事人在天貓開設網店“喜得凱旗艦店”,主要從事各式運動休閒鞋類的銷售。經查,2020年10月30日至12月7日,當事人為提高公司網店訪客量及網店內鞋子的銷售量,通過雇傭刷單群、聯繫老客戶兩種方式進行刷單,虛構交易記錄和交易量。最終,當事人因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被相關部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處罰款兩萬元。
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規模化、團夥化的“刷單炒信”行為,在加大行政處罰力度的同時,還應當加大行刑銜接力度,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