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事件再有新進展。7月31日晚,北京朝陽警方發佈通報稱,吳某凡因涉嫌強姦罪,目前已被朝陽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此次警方通報只有不到90個字,資訊量卻不小。
刑拘意味著什麼?吳亦凡會坐牢嗎?涉事的其他人員又會面臨什麼制裁?中新網記者就一系列問題採訪了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張新年。
警方通報(微網志截圖)
1。
問:從警方公佈的通報內容看,能對案件情況、辦案程式、案件性質解讀出什麼資訊?
張新年:朝陽分局的官方通報表明:警方根據前期都美竹等人的網路舉報線索,經受案初查後,認為吳亦凡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目前已立案偵查,並對其採取先行拘留的刑事強制措施。吳亦凡的身份也從知名藝人變成了犯罪嫌疑人。
根據法律規定,對於重大嫌疑分子,如果警方在其身邊或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或者其有毀滅、偽造證據、串供、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犯罪後企圖逃跑等情形之一的,均可先行拘留。
刑事案件辦理的基本程式是:公安機關對發現的犯罪線索,應當迅速進行審查;經初步審查,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予以立案偵查;在偵查階段,根據不同情形,案件可能會被撤銷,但絕大多數的情況是在偵查終結後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可能會作出不起訴的決定或者作出起訴決定,進而向法院提起公訴;到了審判階段,法院會根據對案件的審理情況,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判決。
需要強調的是,未經法院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2。
問:如果吳亦凡被判為強姦罪,要面臨怎樣的刑罰?
張新年:如果吳亦凡最終被判為強姦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將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其有姦淫不滿十四週歲幼女的情況,將被從重處罰;如果存在強姦多人、輪姦等惡劣情形,或者造成嚴重後果,將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資料圖:吳亦凡 中新網記者 翟璐 攝
3。
問:吳亦凡是加拿大籍。那麼,法律責任上會有影響嗎?一旦定罪,會在國內服刑嗎?
張新年:吳亦凡並不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涉嫌犯罪,根據屬地管轄原則,可以完全適用我國的法律規定去追究其刑事責任。另外,即便吳亦凡在境外涉嫌犯罪,如果被害人是中國人,根據保護管轄原則,對於這種法定刑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強姦罪,也可以適用我國刑法。
不過,雖然法律責任上不受影響,但鋻於吳亦凡的外籍身份,辦案過程中會有一些特別規定。例如,吳亦凡被執行拘留後,朝陽分局應當在四十八小時以內上報北京市公安局,同時通報朝陽區政府外事辦公室,同時也需要將有關情況對加拿大進行領事通報。
吳亦凡如果最終被法院定罪並附加驅逐出境,應當在主刑執行期滿後再執行驅逐出境附加刑,因此吳亦凡在被驅逐出境之前,應當在中國服刑。
4。
問:結合舉報人之前的公開發聲內容,事件中有吳亦凡經紀人等充當所謂“介紹人”“撮合者”角色,並有協助在聚會上灌酒、沒收手機等行為,那麼案件一經查明,這些人將面臨怎樣的制裁?
張新年:如果屬實,應當作為強姦罪的共犯處理,再進一步根據他們對犯罪行為所起到的作用,區分主犯、從犯、脅從犯、教唆犯。
其中,首要分子,應當對其犯罪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負責;其他主犯,應當對其所參與或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行為負責;對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脅從犯,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教唆犯,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5。
問:若吳亦凡觸犯刑法,受害女性以及此前簽約的商家如何獲得賠償?
張新年:受害女性作為刑事被害人,可以就自己受到的人身損害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簽約的商家,並不是強姦案的受害人,不能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根據合約另行起訴,依法追究吳亦凡的違約責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