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8日電 近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和廣東省追逃辦具體指導下,經廣州市、荔灣區兩級紀檢監察機關不懈努力,外逃15年的“紅通人員”、職務犯罪嫌疑人羅衛民回國投案。

羅衛民,男,1962年2月出生,原廣州市越秀區私營業主,涉嫌向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行賄。2005年3月,廣州市原芳村區人民檢察院對其立案偵查;同年10月,其于取保候審階段外逃。監察體制改革後,該案移交廣州市荔灣區監委辦理。2021年4月,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佈紅色通緝令。

中央追逃辦負責人表示,羅衛民歸案是紀檢監察機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一起追,紮實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的重要成果,我們將繼續深入推進反腐敗國際司法執法合作,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始終保持追逃追贓高壓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