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領取禮物後,八旬孤寡老太被騙了100余萬元。
7月26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寶山法院)獲悉,近日,該院依法審結了一起詐騙一名八旬老太的詐騙罪案件,判決被告人鄭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寶山法院介紹,2016年,鄭某為開展旅遊推銷工作,在寶山區眾多小區的信箱中投放免費領取鞋子的傳單。有顧客想要了解情況時,便向他們推薦旅遊,從中賺取高額返點。
2016年下半年,80歲的李老太在自家樓下信箱裏看到該廣告後,電話聯繫鄭某表示想要領取鞋子。鄭某冒名“陳國忠”送鞋推薦旅遊時,了解到李老太是未婚獨居老人,並且喜歡做一些理財。隨後一段時間,鄭某請李老太吃飯,慢慢贏得了李老太的信任。
經查,2017年1月起,被告人鄭某取得被害人李老太的信任後,編造在其處投資理財可獲得高額回報的噱頭,以投資遊輪、空調生意等事由誘騙被害人李老太投資。這期間,被告人鄭某又利用被害人李老太年老不會使用銀行ATM機取款、轉賬,以方便投資為由騙得被害人李老太農業銀行卡、建設銀行卡共二張,爾後通過ATM機轉賬、取現100余萬元非法佔為己有。嗣後,被告人鄭某將二張銀行卡交還被害人李老太,被害人李老太根據被告人鄭某的要求將二張銀行卡登出。
2019年2月起,李老太逐漸意識到不對勁,開始向鄭某催要欠款,鄭某無力還款後就將李老太的電話拉黑。2020年8月,鄭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寶山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鄭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老年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處罰。
日前,寶山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鄭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責令被告人鄭某退賠被害人李老太的經濟損失。該判決現已生效。
澎湃新聞資深記者 李菁 通訊員 胡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