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5日電(記者 羅沙)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層的單位,是化解矛盾糾紛、服務人民群眾的第一線。2016年至2020年,全國人民法庭新收各類案件共計2040.8萬件,審結2027.5萬件。
這是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25日舉行的全國高級法院院長座談會獲悉的。據悉,截至今年6月,全國法院實際運作的人民法庭有10145個。人民法庭立足核心職能,妥善處理大量徵收徵用、勞動爭議、婚姻家庭、商鋪租賃、民間借貸等矛盾糾紛。同時,入駐人民法庭的特邀調解組織和調解員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委派調解、委託調解和司法確認等工作不斷加強。
據介紹,各級人民法院通過推出網上立案、電子送達、自助查詢、文書印製、短信聯繫平臺等方式服務轄區群眾,最大程度釋放人民法庭訴訟服務潛能,切實為群眾提供一站式、規範化訴訟服務。此外,人民法庭資訊化建設不斷加強,城區法庭、城鄉結合法庭基本實現科技審判法庭全覆蓋,能夠實現網上調解、網上庭審、網上直播、電子卷宗隨案生成、無紙化辦公、電子簽章、智慧合議等功能。
最高法提出,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要堅持便於當事人訴訟、便於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高效行使審判權、便於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工作原則。要切實優化區域佈局,有序推進專業化建設,積極服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推動鄉村文明進步,保護農村生態環境。妥善處理鄉村家事、鄰里糾紛,推動這類矛盾糾紛的實質性化解和源頭化解,依法規制高價彩禮、干預婚姻自由、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不良習氣和封建迷信。
最高法同時要求,人民法庭建設要服務基層社會治理和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需要。加強民生司法保障,全面推進一站式建設,堅持和完善巡迴審判制度,因地制宜在人民法庭建立訴訟服務站,深化“分調裁審”機制改革,促進形成基層多元解紛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