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4日電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4日發表《中國共産黨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偉大實踐》白皮書。全文如下:

中國共産黨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偉大實踐

(2021年6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目錄

前言

一、為人民解放和幸福而奮鬥

二、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執政方略

三、築牢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制度

四、促進各項人權全面發展

五、依法保障公民基本權利

六、推進世界人權事業發展

七、豐富發展了人權文明多樣性

結束語

前言

2021年是中國共産黨成立100週年。中國共産黨的100年,創造了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偉大奇跡,譜寫了人權文明的新篇章。

100年前,在中華民族面臨內憂外患的危急關頭,擔負著救國救民使命的中國共産黨誕生了。中國産生了共産黨,這是開天闢地的大事變。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中國人民開啟了為實現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而奮鬥的嶄新曆程。

100年來,中國共産黨團結帶領中國人民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三座大山”,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完成了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為有效保障人民各項權利和自由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牢固制度基礎。經過艱辛探索,中國開創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開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中華民族迎來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踏上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

100年來,中國共産黨堅持人民至上,堅持將人權的普遍性原則與中國實際相結合,堅持生存權、發展權是首要的基本人權,堅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堅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功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發展道路。

100年來,中國共産黨心懷天下,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堅持促進共同發展。中國堅定維護世界和平,堅持以合作促發展,以發展促人權,積極參與國際人權事務,為全球人權治理貢獻中國智慧、提供中國方案,推動世界人權事業發展,與世界各國一道,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一、為人民解放和幸福而奮鬥

(一)近代中國人民的人權慘遭踐踏

中華民族是有著5000多年輝煌燦爛文明史的偉大民族。在人類歷史長河中,中國綜合國力曾長期居世界前列。但到清朝(1636-1911年)的中後期,特別是1840年鴉片戰爭之後,由於西方列強對中國的侵略日甚一日,由於統治者的腐敗無能,中國的發展開始陷入停滯,逐漸成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人民慘遭壓迫奴役,陷入深重苦難之中。

從1840年開始,列強通過對中國的多次侵略戰爭和其他方法,與中國政府簽訂了數以百計的不平等條約、章程、專條,強迫中國割地、賠款,攫取種種特權,構建起殖民、掠奪中國的系統性結構。列強入侵及其殖民政策,成為加在中國人民身上的沉重枷鎖,中國人民的尊嚴和生存權利遭到嚴重踐踏。

國家的不幸就是人民的不幸。在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壓迫之下,饑餓、貧窮、落後、挨打,是近代中國人權狀況的真實寫照。

近代中國人民遭遇的生存危機是全方位的。在經濟上,中國的農業生産力落後,土地兼併加之苛捐雜稅,自然災害加之戰亂破壞,導致大量農民破産淪為雇農甚至流民;工商業雖有一定發展,但規模小、産量低、結構失衡,並且受到外國資本和國內官僚資本的操控,難以為國計民生提供有力支援。經濟衰敗、民生凋敝,人民在生存線苦苦掙扎。據估算,當時全國有80%的人長期處於饑餓、半饑餓狀態,幾乎每年都有幾萬乃至幾十萬人因饑餓而死。

除了物質上的匱乏,中國人民還面臨病疫的折磨和精神上的貧瘠。當時的中國疫病橫行,鼠疫、天花、霍亂等傳染病肆虐,幾乎無年不疫、無省不疫,加之醫療條件差,民眾健康狀況十分惡劣,舊中國每人平均壽命僅有35歲。新中國成立時,全國5.4億人口中,文盲率高達80%,小學實際入學率不到20%,高等教育在校生僅有11.7萬人。對於當時中國人民的悲慘遭遇,毛澤東曾指出,“中國人民的貧困和不自由的程度,是世界所少見的”。中國人民的生存權都無法得到保障,更遑論其他基本權利。

(二)中國共産黨擔負起救國救民使命

面對山河破碎、生靈涂炭,許多獻身於民族進步事業的仁人志士發動了農民起義、洋務自救、維新改良、資産階級革命等不同形式的救亡圖存運動,但都沒能使中國人民脫離被壓迫被奴役的悲慘境地。實現民族獨立、人民解放的重任,歷史地落在了中國共産黨肩上。

1921年7月,中國共産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正式宣告中國共産黨成立。從此,中國革命進入了全新的發展階段,中國人民的命運開始發生根本性轉變,一條屬於廣大人民的人權保障之路開始鋪就。中國最早的一批馬克思主義者,如陳獨秀、李大釗、毛澤東等,將民族解放、國家獨立與人民切身利益緊密地聯繫在一起。他們深刻地認識到,只有通過革命,才能真正爭取與維護無産階級和勞動人民的權利,使中國擺脫積貧積弱,使中國人民擺脫苦難屈辱。

中國共産黨自成立之日起,就以無産階級政黨的面貌出現,通過各種綱領、主張、宣言,鮮明地宣揚了救國救民和爭取人權的立場與主張。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是中國共産黨人的初心和使命,也是中國共産黨人權思想之本。中國共産黨以鮮明的人民立場,贏得了中國人民的擁護和支援,成為領導中國革命的核心力量。

(三)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人權保障實踐在領導人民爭取自由解放、實現當家作主的新民主主義革命偉大鬥爭中,中國共産黨始終將馬克思主義人權理論同中國實際相結合,開創了既符合人權的普遍性原則又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人權保障之路。

自大革命時期(1924-1927年)開始,中國共産黨就將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生存權作為重要任務。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1927-1937年),中國共産黨領導中華蘇維埃政府頒布並實施了土地法,不僅讓農民在政治上翻身,而且在經濟上分到田地,獲得基本生存權利。全面抗日戰爭時期(1937-1945年),中國共産黨制定了一系列保障人權的條例細則,領導陜甘寧邊區實行“減租減息”政策。解放戰爭時期(1945-1949年),中國共産黨提出保障人權、解救民生,領導制定《中國土地法大綱》等文件,在擁有1億多人口的解放區開展土地改革,實行耕者有其田,消滅了封建生産關係。中國共産黨還積極組織生産運動,確保自給自足,鼓勵發展私營工商業,出臺社會優撫等政策措施,努力保障民生。

實現人民當家作主是新民主主義革命人權保障的主要任務。在中國共産黨領導的中央蘇區、陜甘寧邊區實行普選制度,給長期受到壓迫的人民以參政議政的權利。抗戰時期,抗日根據地實行“三三制”,建立抗日民主政權(共産黨員、黨外進步人士和中間派各佔1/3)。這些政策和制度,大大提高了人民群眾參與革命、參與政權管理的熱情。

保護婦女合法權益。中共中央制定有關婦女解放和改革婚姻家庭問題的政策綱領,各邊區政府特別是中央工農民主政府先後制定適用於全蘇區的婚姻法和婚姻條例,廢除封建包辦買賣婚姻,禁止蓄婢納妾,確立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實行婚姻自由,婚後所得財産為夫妻共同財産,第一次使廣大婦女在人身上、經濟上獲得了解放,提高了廣大婦女的社會地位,激發了婦女參與革命和生産的積極性。

文教衛生事業也在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地區發展起來。中央蘇區頒布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明確勞苦大眾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並興建學校,組織各類講習班,著力提高人民群眾文化水準。在陜甘寧邊區,政府採取夜校、讀報組等方式掃除文盲,並因陋就簡開設中小學校,創辦魯迅藝術學院、延安自然科學院等高校與研究機構,努力發展文化科學事業。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成立中央防疫委員會,省、縣、區三級設立衛生部(科),大力建設工農醫院、貧民診所和公共衛生所,培養醫務人員,組織群眾性防疫衛生運動,明顯改善了人民醫療衛生狀況。

(四)新中國為保障人權開闢廣闊道路

1949年新中國成立,標誌著人民權利新的時代到來,標誌著近代以來中國人民遭受剝削、壓迫和奴役歷史的終結,也標誌著一個共産黨領導的東方社會主義大國人權實踐新的開始。

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經歷了三個歷史階段:

第一個階段: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共産黨領導中國人民進行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確立了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完成了中國歷史上最為廣泛而深刻的社會變革,制定我國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為中國人權事業發展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礎。在政治建設方面,建立和鞏固了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確立了人民民主原則和社會主義原則,確立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從制度上保障了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在經濟建設方面,基本完成土地改革,激發了人民群眾巨大創造力;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建立起社會主義的基本經濟制度,保證了人民平等參與經濟發展和分享勞動成果。在社會建設方面,頒布實施婚姻法,“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制度”;促進教育、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建立起省、市、縣和縣、鄉、村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建立勞動保險和社會救濟制度。在民族政策方面,反對和否定民族壓迫和歧視,堅持民族平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法制建設方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並實施其他重要法律,保障公民基本權利。

第二個階段: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産黨領導中國人民成功開闢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極大地解放和發展了社會生産力,人民生存權、發展權和各項基本權利得到更好保障,中國人權事業得到大發展。改革開放是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進行的一場偉大革命。中國共産黨把發展作為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和解決中國所有問題的關鍵,大力發展社會生産力,努力以發展促進人權保障,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準,極大地調動了人民的積極性。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中國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將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憲法作為國家治理的一條重要原則,促進人權事業發展被納入國家發展戰略和規劃,適合本國國情的人權保障制度建立並不斷完善,中國特色人權保障體系初步形成。

第三個階段: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如期完成,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取得決定性成就,中國人權事業全面發展。中國共産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品質發展為主題,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中國倡議的“一帶一路”建設紮實推進,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重大理念成為廣泛共識。

二、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執政方略

(一)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公民權利的保障書。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中國建立了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為保障人權夯實法治基礎。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規定公民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人身等方面享有的廣泛權利與自由。1982年12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現行憲法,將“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提前到第二章,置於第一章“總綱”之後,更彰顯了公民權利的重要地位,同時也擴大了權利保護的範圍。此後,全國人大又分別在1988、1993、1999、2004、2018年五次通過憲法修正案,從基本經濟制度、分配製度、保護公民私有財産、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等方面,不斷加強對人權的保障。

2004年3月,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正式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載入憲法,由此,“尊重和保障人權”就成為整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基本原則,也成為所有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和法律義務,一切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都不得與之相抵觸,任何與之相違背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中國共産黨帶領人民全面認真實施憲法,帶頭履行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責任。中國通過健全法律法規和制度體系,發展國家各項事業等,推動憲法實施,落實憲法規定的人權保障原則和精神。建立適合政治制度和基本國情的憲法實施和監督機制,設立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推進合憲性審查,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確保憲法規定落到實處,更好維護憲法權威。

(二)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執政理念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中國共産黨的根本宗旨。中國共産黨奉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執政為民,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用,將尊重和保障人權貫穿于執政和自身建設之中。

1997年召開的中共十五大,首次將“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大會報告之中。2002年召開的中共十六大,重申“尊重和保障人權”,並將“人民的政治、經濟和文化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等內容納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之中。2007年召開的中共十七大,將“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證全體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寫入大會報告,並將“尊重和保障人權”正式載入《中國共産黨章程》。

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共産黨從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出發,更加注重健全尊重和保障人權的體制機制。2012年,中共十八大將“人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寫入大會報告,並提升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重要戰略目標之一。2014年,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增強全社會尊重和保障人權意識”,明確提出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和重點領域立法,依法保障公民權利,加快完善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産權、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實現公民權利保障法治化。2015年,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人權得到切實保障”是整個“十三五”期間法治建設的一個主要目標。

2017年,中共十九大報告明確,新時代中國社會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中共十九大報告繪就了中國人權事業的美好藍圖:從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上,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得到充分保障;從2035年到本世紀中葉,在基本實現現代化的基礎上,把中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實現,中國人民將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2019年,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是中國共産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2020年,中共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將“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等作為中國發展的更高目標。

(三)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國家發展規劃

從1953年到2021年,中國已制定了十四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對國家經濟、社會、文化、環境等方面發展作出安排。

根據中共十九屆五中全會建議,2021年3月召開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討論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具體提出了未來五年及十五年中國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等各方面建設的目標、任務、方針、措施。其中強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共同富裕方向,維護人民根本利益,激發全體人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這些發展思想蘊含著極其豐富的尊重和保障人權精神。

保障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特別是工作權利、基本生活水準權利、社會保障權利、健康權利、受教育權利、文化權利、環境權利、財産權利等,關係到每個人的生存發展。國家制定各項事業發展綱要、規劃、計劃等,不斷推進公民基本權利保障。僅過去十年,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就制定並實施了《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綱要》《“十三五”促進民族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三五”發展綱要》《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等幾十個涉及多領域的保障人民生存權、發展權的政策文件。國家還就保障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特別是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獲得公正審判的權利、宗教信仰自由、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等,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性制度和措施。

中國積極響應國際社會倡議,自2009年以來,已制定實施3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成為世界上為數不多的連續制定人權行動計劃的國家。目前,第4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1-2025年)》的制定工作也已展開。中國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已實現與國家發展規劃的對接和統一。

三、築牢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制度

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共産黨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從國情和實際出發,建立起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為主要內容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為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奠定了堅實的制度基礎。

(一)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權保障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這一制度的核心是保證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這一組織形式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從根本上保證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第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産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首要的公民權利。選民或選舉單位有權依照法定程式選舉代表,並有權依照法定程式罷免自己選出的代表。第二,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嚴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集體行使國家權力,集體決定問題,代表和反映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舉行一次,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第三,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産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第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對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法律和其他議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或者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

截至2021年4月,全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共有262萬多人。各級人大代表來自各民族、各行業、各階層、各黨派,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中均有相當數量的工人、農民代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工人、農民代表佔總數的15.7%。為保證國家的權力真正掌握在全體人民手中,代表在履行職責時,必須反映和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代表有權依法提出議案、審議各項議案和報告、對各項議案進行表決,在人民代表大會各種會議上的發言和表決受法律保護。

實踐充分證明,在中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體現中國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國各族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牢牢地把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掌握在自己手裏。

(二)政黨制度的人權保障

中國的政黨制度是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既不同於西方國家的兩黨或多黨競爭制,也有別於一些國家實行的一黨制。在中國,除了執政的中國共産黨外,還有8個民主黨派。各民主黨派不是在野黨,也不是反對黨,它們是接受中國共産黨領導、同中國共産黨通力合作的親密友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共産黨領導、多黨派合作,共産黨執政、多黨派參政”,是中國政黨制度的基本特徵。這一制度是從中國土壤中生長出來的新型政黨制度,是中國共産黨與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在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的長期實踐中確立和發展起來的,是中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具有歷史的必然性、偉大的獨創性和巨大的優越性。

中國共産黨廣開言路,通過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參政的主要內容是:參加國家政權,參與重要方針政策、重要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參與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執行。中國共産黨就事關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在決策前和決策執行中,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直接協商,在人民政協同社會各界人士廣泛協商。

據不完全統計,中共十八大以來,各民主黨派中央、無黨派人士向中共中央、國務院提出意見建議730多件;自2018年3月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至2021年4月,全國政協共收到提案23048件。許多意見和建議被採納,為凝聚共識、推進國家現代化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

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實現了執政與參政、領導與合作、協商與監督的有機統一,體現了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要求,有利於保障中國社會各階層的利益和要求,有利於傾聽人民呼聲、反映人民願望、增進人民福祉,在內容上體現了人民的權利訴求,在程式上體現了人民當家作主。

(三)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人權保障

中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始終保持國家完整統一,實現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是中國共産黨民族政策的方針宗旨。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的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憲法以及民族區域自治法中得到明確,是中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

中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以領土完整、國家統一為前提和基礎,體現了統一與自治的結合、民族因素與區域因素的結合,完全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都是中央政府領導下的一級地方政權,都必須服從中央統一領導。

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從制度和政策層面保障了少數民族公民享有平等自由權利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155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均有實行區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擔任主任或者副主任;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主席、州長、縣長或旗長,均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中國根據各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各少數民族地區加速經濟和文化發展。

(四)基層民主制度的人權保障

基層民主制度與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中國的基層民主有以村民委員會為組織形態的農村村民自治、以城市居民委員會為組織形態的城市居民自治、以職工代表大會為組織依託的企事業單位職工自治等多種形式,人民群眾廣泛、直接參與社會事務管理。憲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工會法等法律法規對基層民主自治制度作了相應規定,提供了法律基礎和制度保障。

廣大人民在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直接行使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城鄉居民依法選舉産生了近280萬名村(居)委會成員,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制度逐步完善,城鄉居民參與民主決策渠道進一步拓寬。各地依託村(居)民議事會、村(居)民理事會、村(居)民聽證會等形式,開展靈活多樣的議事協商活動。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實現全覆蓋,城鄉居民自我約束更加規範。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全面建立,村(居)務公開工作持續深化,民主評議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普遍開展。全國已有28個省(區、市)制定了35部有關企業民主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初步形成了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以廠務公開、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為法定形式,以職工民主管理委員會、民主議事會等為補充形式的企業民主管理制度體系。

四、促進各項人權全面發展

中國共産黨堅持把保障人民生存權、發展權作為首要的基本人權,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發展促人權,努力推動人權事業全面發展,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一)切實保障人民的生存權

經過長期不懈奮鬥,中國人民實現了從翻身解放到解決溫飽、從基本小康到全面小康,並正在向共同富裕目標邁進。

貧困是實現人權的最大障礙。中國持續開展以農村扶貧開發為中心的減貧行動。中共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戰略部署,明確目標任務,匯聚全黨全國全社會之力打響脫貧攻堅戰。經過8年持續奮鬥,到2020年底,中國如期完成新時代脫貧攻堅目標任務,現行標準下9899萬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832個貧困縣全部摘帽,12.8萬個貧困村全部出列,區域性整體貧困得到解決。中國在減貧事業上取得的巨大成就,不僅改寫了中國人權事業發展史,也創造了世界人權保障新奇跡,提前10年實現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減貧目標,顯著縮小了世界貧困人口的版圖,對全球減貧貢獻率超過70%。

人民生活水準大幅提高。1952年、1978年中國國內生産總值分別為679億元、3679億元,每人平均國內生産總值分別為119元、385元。2020年,中國國內生産總值達1015986億元,突破100萬億元大關,每人平均國內生産總值72000元,連續兩年超過1萬美元。1956年和1978年,全國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為98元和171元,居民每人平均消費支出分別為88元和151元。2020年,全國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居民每人平均消費支出21210元。

生命健康權保障水準大幅提升。中國共産黨始終堅持衛生事業的公益屬性,持續深入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共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強調“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沒有全民健康,就沒有全面小康”,作出實施健康中國建設的重大決策。2019年,中國居民平均預期壽命從1949年的35歲提高到77.3歲,孕産婦和嬰兒死亡率分別下降到17.8/10萬和5.6‰,主要健康指標總體上優於中高收入國家平均水準。婦女兒童生命健康權保障水準大幅提升,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婦幼健康高績效的10個國家之一。

2020年年初以來在全球範圍內暴發的新冠肺炎疫情,是百年來人類遭遇的影響範圍最大的全球性大流行病,對全世界是一次嚴重危機和嚴峻考驗。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中國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開展新中國成立以來規模最大的醫療支援行動,調動全國醫療資源和力量,全力支援湖北省和武漢市醫療救治。自2020年1月24日至3月8日,全國共調集346支國家醫療隊、4.26萬名醫務人員、900多名公共衛生人員馳援湖北。19個省份以對口支援、以省包市的方式支援湖北省除武漢市以外的16個地市。採取積極、科學、靈活的救治策略,慎終如始、全力以赴救治每一位患者,從出生僅30個小時的嬰兒至100多歲的老人,不計代價搶救每一位患者的生命。實施患者免費救治,及時預撥疫情防控資金,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確保各地不因資金問題影響醫療救治和疫情防控。一些危重症患者治療費用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全部由國家承擔。對本輪新冠肺炎疫苗接種實施全民免費,在受種者知情自願同意的前提下,疫苗及接種費用由醫保基金負擔,財政對醫保基金給予補助。

(二)大幅提升經濟、社會、文化、環境權利保障水準

就業是民生之本。中國共産黨把促進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位置,堅持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衝擊下,黨中央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把就業列為“六穩”“六保”之首,推出減負、穩崗、擴就業等一系列政策舉措,就業形勢逐步回穩向好。2020年末城鎮調查失業率為5.2%;全年城鎮新增就業人數1186萬人,比900萬人的預期目標多286萬人。

中國已經建成了包括養老、醫療保障、社會救助等在內的世界上最大的社會保障體系,覆蓋面不斷擴大,保障水準不斷提高。2020年,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達13.6億人,共有城鄉低保對象4427萬人。截至2021年4月,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100961萬人。自2016年起,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啟動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社會保障領域公共服務能力不斷提高。

居住和出行條件不斷改善。中國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每人平均住房建築面積在改革開放之初分別為6.7平方米和8.1平方米,2019年分別增長到39.8平方米和48.9平方米。實施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幫助約2億困難群眾改善了住房條件,推進農村危房改造,不斷改善城市和農村居住條件。截至2020年,全國公路總里程達519.8萬公里,為新中國成立初期的64倍,高速公路以16.1萬公里通車里程穩居世界之首。農村公路里程達438萬公里,建制村通客車率達99.4%,農民群眾“出門水泥路、抬腳上客車”成為現實。公共汽電車、軌道交通等城市客運基礎設施快速發展,網約車、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分時租賃等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全國鐵路運營里程達14.6萬公里,其中高速鐵路運營里程3.8萬公里。全國民用航空(頒證)機場達241個。

國民受教育權利得到保障。教育投入大幅增長,辦學條件顯著改善,辦學水準不斷提高,農村教育得到加強,教育公平邁出重大步伐。城鄉免費義務教育全面實現,2020年,9年義務教育鞏固率為95.2%,義務教育普及程度達到世界高收入國家的平均水準。2020年,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91.2%,超過中等偏上收入國家平均水準。職業教育快速發展,高等教育由大眾化階段向普及化階段邁進,2020年,普通本專科招生967.45萬人,研究生教育招生110.66萬人。

社會主義文化事業全面繁榮,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體系逐步建立,公共文化設施逐步實現免費開放。截至2019年,全國共有群眾文化機構44073個,其中鄉鎮綜合文化站33530個;全國群眾文化機構共有館辦文藝團體8094個;由文化館(站)指導的群眾業餘文藝團體44.18萬個。全國共有體育場地371.3萬個,體育場地面積31億平方米,每人平均體育場地面積2.2平方米。公共體育場館、全民健身中心、體育公園(或配建體育設施的公園)、公共健身設施覆蓋率大幅提升。

中國堅持保護環境基本國策,秉持“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民生觀,走可持續發展之路。中共十八大以來,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觀,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堅持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發展道路。衛星圖像顯示,全球從2000年到2017年新增的綠化面積中約1/4來自中國,貢獻比例居世界首位。經初步核算,2020年單位國內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8.4%,超額完成40%-45%的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2020年,清潔能源消費量佔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升至24.3%,較1978年提高17.7個百分點;細顆粒物(PM2.5)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濃度相比2015年下降28.8%;全國地表水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提高到83.4%,劣V類斷面比例下降到0.6%。

(三)協調推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保障

人身權保障不斷加強。憲法確認了公民人身權。立法法規定,有關犯罪和刑罰、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司法制度等事項,只有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權立法。刑法確立罪刑法定原則、平等適用刑法原則、罪刑相適應原則,依法制裁侵犯公民生命、健康、自由等權利的犯罪行為。刑事訴訟法將“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總則,明確規定無罪推定原則、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保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依法享有的人權。民法典強調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明確規定公民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等行政法律通過規範行政權保障公民人身權。為更好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中國先後廢止了勞動教養和收容教育制度。

選舉權受到法律保障。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政治權利,凡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産狀況、居住期限,除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外,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中國依據普遍、平等、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相結合以及差額選舉、秘密投票的原則,依法保障人人享有平等的選舉權利,實現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並保證各地區、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適當數量的代表。

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保障體系持續完善。建立健全常態化的法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工作機制。截至2021年4月,國家立法機關共有230件次法律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民法典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期間共收到425762人次提出的1021834條意見。大力推行政務公開,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全面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公開工作,全國均已公佈省市縣三級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在重大行政決策過程中,注重增強公眾參與實效,提高專家論證品質,依法保障公民在行政決策中的參與權。不斷完善信訪制度,依法及時處理信訪問題,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國家信訪資訊系統聯通了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信訪部門、42個中央和國家機關,方便群眾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建立人民建議徵集制度,暢通民意表達渠道,創新群眾監督方式。建立便捷高效的網路表達平臺,公民在網路上積極建言獻策、表達訴求,有序參與社會管理,成為全過程民主的重要渠道。保障公民和社會組織對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進行監督的權利。全國人大常委會履行憲法法律監督職責,健全備案審查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備案審查資訊平臺。

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中國始終堅持從本國國情和宗教實際出發,實行政教分離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維護宗教和諧,構建積極健康的宗教關係,尊重和保護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權利。國家保護正常宗教活動,依法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務進行管理,但不干涉宗教內部事務。支援各宗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在獨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對外交往。在中國,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相互尊重、和睦相處,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共同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

(四)全面保障特定群體權利

堅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依法保障各民族群眾平等享有管理國家事務的權利。中國通過民族區域自治法、選舉法、教育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就業促進法等法律法規保障少數民族享有的各項權利。中國55個少數民族均有本民族的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少數民族代表438名,佔14.7%;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中少數民族委員247名,佔11.45%。發展民族教育事業,在廣大農牧區推行寄宿制教育,舉辦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著力辦好民族地區高等教育,保障少數民族受教育權利。目前,民族地區已全面普及從小學到初中9年義務教育,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南疆地區等實現了從學前到高中階段15年免費教育。除回族歷史上使用漢語,滿族、畬族基本轉用漢語外,其他52個少數民族都有本民族語言,有20多個少數民族共使用近30種文字。國家依法保障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在行政管理、司法活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教育等各領域的合法使用。

中國建立了包括100多部法律法規在內的全面保障婦女兒童權益的法律體系,先後制定實施了3個週期的婦女、兒童發展綱要,有力推動了婦女兒童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制定專門法律,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多次修改完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健全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制度。截至2021年4月,全國共有少年法庭1800余個,未成年人檢察機構1500余個,未成年人檢察機構檢察官4400余名。

尊老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多次修訂完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31個省(區、市)制定了配套地方性法規,切實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進一步加強對老年人權益保障機制的頂層設計。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實現省級全覆蓋,積極構建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截至2021年3月,中國已有33萬餘個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817.2萬張養老服務床位;1477萬老年人納入城鄉低保,383.8萬老年人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3290.2萬老年人享受高齡、護理等不同類型的老年補貼。

殘疾人權利保障不斷加強。截至2021年4月,直接保護殘疾人權益的法律有90多部,行政法規有50多部。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截至2020年,有1212.6萬困難殘疾人享受了生活補貼,1473.8萬重度殘疾人享受了護理補貼。實現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12年免費教育,北京、遼寧、江蘇、西藏、新疆等省(區、市)實現殘疾學生15年免費教育。國家為殘疾人提供職業培訓和就業服務,截至2020年,累計有631.4萬殘疾人接受了職業技能培訓。大力支援無障礙環境建設,積極推進康復輔助器具産業發展,建立實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不斷完善低收入重度殘疾人社會化照護服務體系。加快發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推進精神衛生福利機構建設。

五、依法保障公民基本權利

中國共産黨將依法治國和人權保障有機結合,貫穿于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全過程。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進程中,科學立法為保障人權提供了堅實的法律體系,嚴格執法為保障人權提供了良好的法治政府環境,公正司法為保障人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救濟途徑。建立了以黨章為本、若干配套黨內法規為支撐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強力反腐維護人民利益。

(一)健全基本權利保障的法律體系

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人權保障各方面立法較為完備。以憲法為根本依據,中國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保障人權的法律制度,為人權保障提供了法治基礎。截至2021年4月,中國現行有效的法律共計277件,涵蓋了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及非訴訟程式法等領域。民法典體現了對生命健康、財産安全、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對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食品安全法、傳染病防治法、體育法等法律法規為維護公民生命權、健康權作出了細緻規定;刑法、刑事訴訟法確立罪刑法定、無罪推定、非法證據排除等原則規則,明確禁止刑訊逼供;立法法、行政強制法、行政處罰法對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進行了嚴格的法律保留;選舉法、勞動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將公民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勞動權、受教育權等納入基本保障體系。

(二)建設基本權利保障的法治政府

不斷強化依法行政,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共中央、國務院先後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等文件,從政府職能、行政制度、行政決策、行政執法以及法治思維等方面對實現建成法治政府這一目標提出措施構想,切實保障公民基本權利。

把行政權力限制在法治框架之中。確立法無授權不可為的行政執法原則,完成行政機構改革,禁止法外設權、違法用權。落實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規定、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實施政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制度。行政執法程式更加科學規範,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和行政執法調查取證、告知、罰沒收入管理、行刑銜接等制度,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依法擴大聽證事項範圍、明確聽證程式效力,推廣非強制性執法手段,實施人性執法、柔性執法,建立“首違不罰制”。

全面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救濟。實現案件流程資訊化管理和同步記錄,加強對執法活動的實時監督。建立以執法考評為主要內容的績效考核體系,完善公正高效、便民為民的行政復議制度,建設行政執法資訊平臺和行政執法監督網路平臺,實現執法隊伍專業化、執法行為標準化、執法管理系統化、執法流程資訊化。強化責任追究機制,有效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建設服務型政府。持續深化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以法治手段維護公平競爭環境,加強監管和服務。終結非行政許可審批,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事後監管得到加強並持續優化。編制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簡化辦事流程,打造優質高效的辦事服務環境。推行線上公共服務,著力建設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臺,推進各地區、各部門政務服務平臺規範化、標準化、集約化建設和互聯互通,推進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三)完善基本權利保障的司法制度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優化司法職權配置,確保審判權檢察權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推進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和司法職業保障制度改革。實行省級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推進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設立,部分省市設立智慧財産權法院、網際網路法院、金融法院等。

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明確法官、檢察官辦案的權力和責任,完善懲戒機制,強化制約監督。人民法院完善審判權力和責任清單,嚴格違法審判責任追究,做到“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人民檢察院建立以辦案品質、效率和效果為基本內容的檢察官業績評價指標體系和考評機制,實現“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嚴格落實防止干預司法的相關規定。

全面嚴格實施立案登記制,充分保障當事人訴權。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精準適用刑罰。完善刑事訴訟程式,規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健全刑事案件速裁程式實施機制,深化案件繁簡分流,依法及時有效懲罰犯罪、保障人權。2020年,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全年適用率達86.8%。修改民事訴訟法,完善民事證據制度,促進糾紛有效解決,民事訴訟程式繁簡分流試點在15個省份20個城市305家法院推開。加強對公共利益的司法保護,完善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修改行政訴訟法,強化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保護,發佈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相關規定。

深化司法公開,建立健全陽光司法機制。不斷加強審判流程、庭審活動、裁判文書、執行資訊司法公開平臺和12309中國檢察網資訊公開平臺、中國檢察聽證網建設。截至2021年4月,中國裁判文書網文書總量1億多篇,訪問總量607.34億次,全國法院庭審直播數量累計突破1267.6萬場。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深化刑事訴訟監督,加強民事行政訴訟監督,開展公益訴訟監督。落實人民陪審員法,不斷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

保障當事人獲得公正審判的權利。深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嚴格貫徹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規則,完善出庭作證機制,實現庭審實質化。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辯護權和獲得法律幫助的權利,深入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保障辯護律師會見、閱卷、調查取證、質證和辯論辯護等各項訴訟權利;完善保障律師依法履職機制,建立健全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快速聯動處置機制。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防範和糾正冤假錯案。嚴格控制並慎用死刑,大幅減少適用死刑的罪名。

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員、社區矯正對象、戒毒人員及刑滿釋放人員的合法權利。進一步完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制度,持續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監獄陽光執法機制,持續提升監獄執法規範化水準。制定出臺社區矯正法及其實施辦法,不斷推動社區矯正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專業化發展,依法開展監督管理和教育幫扶等活動,促進社區矯正對象在開放化社會環境下順利回歸社會。出臺禁毒法、戒毒條例等,依法保障戒毒人員合法權益,開展執法監督。建立健全社會組織參與幫教特殊人群的機制和制度,落實社會救助和就業安置措施,促進刑滿釋放人員順利融入社會。

建立健全權利救濟和司法救助制度。建立完善國家賠償制度,賠償標準隨經濟社會發展不斷提高,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每日賠償金額從1995年的17.16元,上升到2021年的373.10元。健全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設立司法救助委員會,建立健全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法律援助的銜接機制,幫助受到侵害但無法獲得有效賠償的當事人擺脫生活困境。

建立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務。加快推進建設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發佈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務規範,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全面推進律師事業發展,截至2021年4月,全國律師總人數已達52.9萬。

六、推進世界人權事業發展

中國共産黨堅持為中國人民謀自由與幸福,為人類社會謀和平與進步。中國共産黨以自己的實際行動證明,她是一個愛好和平與進步的政黨,是一個獻身人類正義事業的政黨,是一個推動世界人權事業不斷發展的政黨。

(一)致力於世界和平與進步事業

在新中國成立之初,中國共産黨就把維護世界和平作為最為關切的人類命運大事。中國積極支援廣大發展中國家擺脫殖民統治、實現民族獨立、消除種族隔離的正義事業。20世紀50年代,中國共産黨率先提出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1955年,萬隆會議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確認為亞非國家建立友好合作和親善睦鄰關係的基礎。20世紀60年代興起的不結盟運動把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作為指導原則。1970年和1974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有關宣言接受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時至今日,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不僅是中國共産黨處理國際事務的重要基石,而且獲得了國際社會廣泛贊同與遵守,被公認為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

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國共産黨審時度勢,作出和平與發展是時代主題的判斷。中國高舉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旗幟,成為促進人類社會和平發展的重要力量。中國秉持《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和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堅持共商共建共用的全球治理觀和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新安全觀,著力推動和平解決爭端、維護世界和平和地區安全穩定。自1990年起,中國軍隊正式加入聯合國維和行動;2000年,中國首次派遣警察執行維和任務。迄今,中國是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派出維和人員最多的國家,也是聯合國維和經費的第二大攤款國。中國已累計向蘇丹、黎巴嫩、柬埔寨、利比亞等國家和地區派出維和軍事人員4萬餘人次,參加了近30項聯合國維和行動。

中國積極參與國際軍控、裁軍和防擴散進程,反對軍備競賽,維護全球戰略平衡與穩定。中國簽署或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等20余個多邊軍控、裁軍和防擴散條約。中國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積極參與國際和地區熱點問題的政治解決。中國積極參與國際執法安全合作,在聯合國、國際刑警組織、上海合作組織等國際和地區組織框架下加強合作,打擊一切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犯罪和毒品犯罪。

中國在致力於實現自身發展、消除貧困的同時,通過援建成套項目、提供一般物資、開展技術合作和人力資源開發合作、派遣援外醫療隊和志願者、提供緊急人道主義援助以及減免受援國債務等方式,向其他發展中國家提供不附加任何政治條件的發展援助,幫助受援國增強自主發展能力,豐富和改善人民生活,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中國開展對外援助70多年來,共向166個國家和國際組織提供了援助,派遣60多萬名援助人員,先後7次宣佈無條件免除重債窮國和最不發達國家對華到期政府無息貸款債務。中國積極向亞洲、非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大洋洲的69個國家提供醫療援助,先後為120多個發展中國家落實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提供幫助。自1998年以來,中國通過捐款、援助物資、舉辦培訓、實地指導等方式,向40余國提供了總價值超過1億元的人道主義掃雷援助,培訓了1000余名專業掃雷人員,幫助雷患國清除雷患。

中國積極參與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磋商,全面做好國內落實工作,率先發佈落實議程的國別方案和進展報告,在多個領域實現早期收穫。在南南合作框架下,為其他發展中國家落實議程提供幫助。截至2020年,中國-聯合國和平與發展基金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子基金相繼啟動實施34個項目,涵蓋經濟、社會、環境三大領域,為全球落實議程注入強大動力。2015年,中國宣佈設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目前已在亞洲、非洲、美洲等地區50多個國家實施了100余個有關救災、衛生、婦幼、難民、環保等領域的發展合作項目。

(二)積極參與國際人權事務

中國先後批准或加入了26項國際人權文書,其中包括6項聯合國核心人權條約。中國信守所承擔的人權條約義務,積極將國內法律和政策與條約義務相銜接,及時提交履約報告,全面客觀反映中國在履約過程中取得的進展、遇到的問題與困難因素,切實履行國際人權條約義務。中國積極參加各條約機構對中國履約報告的審議,注重與相關人權條約機構開展建設性對話,結合國情積極採納建議。自2009年以來,中國3次接受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並順利通過核可,中國對各國所提建議均給予認真、負責任的反饋。絕大多數國家肯定中國人權發展成就和中國對世界人權事業作出的貢獻。

自1971年中國恢復在聯合國合法席位後,便積極參與國際人權機制。自1982年起,中國正式擔任人權委員會成員國並一直連選連任。2006年人權理事會成立以來,中國已五度當選理事會成員,有近20名中國籍專家擔任聯合國多個多邊人權機構或專門委員會的委員。中國同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及其辦公室保持建設性接觸,先後8次接待人權高專訪華,多次邀請高專辦官員來華交流訪問。截至2021年4月,中國先後邀請宗教信仰自由特別報告員、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教育權特別報告員、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糧食權特別報告員、消除對婦女歧視問題工作組、外債對人權影響問題獨立專家、極端貧困與人權問題特別報告員、老年人權利問題獨立專家等9個特別機制11次訪華。中國認真對待人權理事會特別機制來函,在認真調查的基礎上及時予以答覆。

中國參與制定國際人權規範,參加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兒童權利公約》《殘疾人權利公約》《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任擇議定書等重要人權文件的制定工作組會議。中國作為主要推動者之一,參與了《發展權利宣言》起草工作。中國推動亞洲國家通過《曼谷宣言》,作為第二屆世界人權大會副主席國參與起草《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中國積極參與勞工保護、人道主義、社會責任等領域國際規則制定。中國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首批締約方之一,全程參與並有效推動氣候變化多邊進程,為推動達成《巴黎協定》作出積極貢獻。

中國積極推動國際人權機構改革朝著更加公正合理包容方向發展。在設立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過程中,中國主張會員國公平地域分配,提升發展中國家在人權理事會中的代表性;中國主張扭轉將人權問題政治化的現狀,不搞雙重標準,減少和避免對抗,促進合作,推動人權理事會以公正客觀、非選擇性、普遍性等方式審議人權問題。中國支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設立安全飲用水、文化權、殘疾人權利等專題性特別機制;倡導召開關於糧食安全、國際金融機制等議題的特別會議,積極推動完善國際人權機制。中國支援對人權條約機構進行必要改革,促進條約機構依據條約授權履職並與締約國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對話與合作。

自1990年以來,中國與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英國、挪威、德國、荷蘭、瑞士、紐西蘭以及歐盟等西方國家和國際組織進行人權對話和交流,與俄羅斯、埃及、南非、巴西、馬來西亞、巴基斯坦、白俄羅斯、古巴以及非盟等發展中國家或國際組織開展人權磋商。中國人權研究會、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等社會組織積極參與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和活動,組團赴亞洲、北美、南美、歐洲、大洋洲、非洲的數十個國家交流訪問,並邀請多國人權領域的政府官員和專家學者訪華,增進了理解與互信。中國通過“北京人權論壇”“南南人權論壇”“中歐人權研討會”“中美司法與人權研討會”等國際人權交流活動,拓展了國際人權交流合作,增進了在人權問題上與各國的相互了解。

(三)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共建“一帶一路”倡議是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要實踐平臺。這一倡議秉持和遵循共商共建共用原則,堅持開放、綠色、廉潔理念,積極推動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追求實現高標準、可持續、惠民生目標,是共同發展的倡議,也是保障人權的倡議。據世界銀行研究報告,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將使相關國家760萬人擺脫極端貧困、3200萬人擺脫中度貧困,將使參與國貿易增長2.8%至9.7%、全球貿易增長1.7%至6.2%、全球收入增加0.7%至2.9%。“一帶一路”既是和平之路、繁榮之路、開放之路、創新之路、文明之路,也是實現全人類共同發展的人權之路。

中國努力推動構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環境治理體系,共同構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中國建立中歐環境與氣候高層對話機制,並繼續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啟動中非環境合作中心,積極推動“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進程。中國將生態文明領域合作作為共建“一帶一路”重點內容,發起系列綠色行動倡議,採取綠色基建、綠色能源、綠色交通、綠色金融等一系列舉措,持續造福參與共建“一帶一路”的各國人民。中國已提出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這是中國基於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責任擔當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

中國積極推動構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中國積極通過援建醫院、提供藥品和醫療設備、派遣醫療隊、培訓醫療人員、與發展中國家共同開展疾病防治交流合作等形式,支援受援國進一步改善醫療衛生條件,提高疾病防控水準,加強公共衛生能力建設。截至2021年4月,中國已累計派遣醫療隊員2.7萬人次,診治患者2.8億人次。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中國堅持同國際社會加強交流合作,並力所能及地為國際組織和其他國家提供援助和支援,為全球抗疫貢獻中國智慧、中國力量。習近平主席親自推動開展國際合作,呼籲各國團結合作戰勝疫情,共同構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截至2021年4月,中國已向世界衛生組織提供5000萬美元現匯援助,向34個國家派出37支醫療專家組,已經或正在向151個國家和14個國際組織提供抗疫援助,並向聯合國新冠肺炎疫情全球人道應對計劃提供支援,有力支援了國際社會疫情防控。與此同時,中國積極開展國際科研交流合作,加強同世界衛生組織溝通交流,同有關國家在溯源、藥物、疫苗、檢測等方面開展科研交流與合作,共用科研數據資訊,共同研究防控和救治策略。

七、豐富發展了人權文明多樣性

在中國實現尊重人權、保障人權、發展人權,沒有現成的條條框框可以照搬,必須從本國實際出發,走自己的路。中國共産黨堅持將人權的普遍性原則與本國實際相結合,成功地走出了一條符合國情的人權發展道路,豐富發展了人權文明多樣性。

——堅持中國共産黨領導、社會主義制度與尊重和保障人權相統一。沒有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便沒有社會主義制度;沒有社會主義制度,便無法保障全體人民的根本權益。中國共産黨在人權上的政治原則是人民當家作主,人民當家作主的實現主要體現在民主、自由、平等等權利的獲得和實現上,這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同時,發展好人權事業,不斷提高人權保障水準,又能夠更好地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和發展社會主義制度,進而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繁榮發展。

——堅持以發展促進人權保障。發展是解決中國所有問題的總鑰匙,也是推動中國人權事業進步的發力點。中國共産黨堅持從國情出發,創造性地提出“生存權、發展權是首要的基本人權”的人權觀,構建起了中國人權事業不斷發展進步的“密碼”。生存權是享有其他權利的前提和基礎,是處於首要地位的權利。發展權與生存權是緊密相連的。中國共産黨深信,堅持把生存權、發展權放在首要位置,不斷促進各項人權全面發展,是實現中國人民人權夢想的不二選擇。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人權理念。中國共産黨來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務人民,為人民謀幸福。以人民為中心,奉行人民至上,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是中國共産黨的核心人權理念。習近平主席在致信紀念《世界人權宣言》發表70週年座談會時提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的新時代人權觀,賦予了新時代中國人權事業發展全新意蘊。新時代人權觀體現了人權的人民性,科學地指明瞭在中國發展人權事業的最本質特徵。人權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人權保障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中國人權事業要由中國人民來評判,要以中國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得到滿足為衡量尺度。

——堅持以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為目的。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是中國共産黨領導中國人民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奮鬥目標,也是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最高追求。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認為,“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人的全面發展既是所有人的全面發展,又是全方位的發展;既是人的個性、能力和知識的全面發展,又是人的各項權利的充分發展。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中,中國共産黨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就是在為實現“人的自由而全面的發展”創造和提供條件。中國共産黨既重視集體人權,又重視個人人權;既重視生存權、發展權的首要地位,又重視公民權利、政治權利和經濟社會文化各項權利的協調發展;既重視經濟、社會、資源和環境保護相協調,又重視人類當前與長遠福祉相統一的可持續發展。

——堅持以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為使命。面對當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習近平主席提出了“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重大理念。這一重大理念奉行人民至上,關心關愛人的發展,旨在建設一個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榮、開放包容、清潔美麗的世界。這一重大理念更加強調包容、合作、開放、共贏精神,契合了世界各國人民求和平、謀發展、促合作、同進步的訴求。這一重大理念符合人類社會發展進步要求,為推動世界人權事業發展貢獻了中國智慧,提供了中國方案。這一重大理念已經被寫入多個聯合國文件之中,成為對當今世界發展有著重要影響的思想主張。

結束語

從昔日嘉興南湖上的一葉小舟,到今天引領民族復興的巨型航輪,百年大黨,百年輝煌。無論風雲如何變幻,中國共産黨都把自己與中華民族的前途命運緊緊聯繫在一起,在革命、建設、改革時期和新時代實踐中,時刻不忘初心,永遠牢記使命,在中國大地上留下了為人民謀幸福、為民族謀復興的豐碑,在世界文明史上書寫了為人類謀和平發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光輝篇章。

歷史表明,沒有中國共産黨,就沒有新中國;沒有中國共産黨,就沒有中國人權事業的不斷發展進步。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是中國人權事業發展和中國人民享有更加充分人權的根本保障。

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中國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取得了重大戰略性成果,如期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中國共産黨兌現了向人民和歷史作出的莊嚴承諾。當前,中國共産黨正帶領全國人民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到新中國成立100年時,中國將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到那時,中國人民的各項權利必將得到更高水準的保障,中國人民將更加享有尊嚴、自由和幸福。到那時,世界將因中國而更加繁榮發展,中國必將為推動世界人權事業發展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