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強制重點排污單位等企業依法公開資訊

十部門共同推進《環境資訊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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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將牽頭制定環境資訊依法披露管理辦法以及企業環境資訊依法披露格式準則。市(地)級生態環境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確定本行政區域內環境資訊強制性披露企業名單,並及時向社會公開。環境資訊強制性披露將納入企業信用管理,作為評價企業信用的重要指標。同時,將企業違反環境資訊強制性披露要求的行政處罰資訊記入信用記錄,有關部門依據企業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實施分級分類監管。

□ 本報記者 郄建榮

《環境資訊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已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由生態環境部于近日正式印發。根據《改革方案》,國家將強制重點排污單位等企業依法公開環境資訊。

《法治日報》記者注意到,包括生態環境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發改委等10個部門在《改革方案》中均有任務分擔。

生態環境部綜合司有關負責人指出,《改革方案》注重環境資訊依法披露制度總體設計,落實企業環境治理主體法定義務。按照《改革方案》要求,企業未按照規定履行資訊披露義務,致使利益相關者遭受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全面強化企業披露責任

據生態環境部綜合司這位負責人介紹,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環境資訊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工作,多次作出重要部署。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提出健全資訊強制性披露制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關於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指導意見》等文件也對建立環境資訊披露制度作出部署。

“真實、準確、完整的企業環境資訊披露是推進環境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基礎。”這位負責人説,我國在推動環境資訊披露的法治保障、制度建設等方面開展了大量工作,基本建立了覆蓋生態環境管理各制度、全流程、全要素的資訊披露體系,取得了紮實進展。但是,現有環境資訊披露體系存在著責任分散、內容零散、監管不足、資訊品質差、資訊獲取難等問題,對於生態環境治理支撐的基礎性、關鍵性作用未能得到有效發揮。

這位負責人説,《改革方案》注重環境資訊依法披露制度總體設計,落實企業環境治理主體法定義務,提高監督管理效能,提升公眾參與水準,推動形成企業自律、管理有效、監督嚴格、支撐有力的環境資訊依法披露制度,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和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改革方案》提出,要依法規範有序推進改革,推動企業落實環境資訊強制性披露法定義務,保障社會公眾知情權,保護企業合法權益。“《改革方案》明確以依法披露為基礎、協同管理為重點、加強監督為手段、技術支撐為保障的制度改革思路和框架。”這位負責人説,《改革方案》以現有法律法規為根本遵循,全面強化企業披露責任、落實企業披露義務,切實保障公眾知情權。同時,通過完善法律法規體系,為環境資訊披露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撐。

這位負責人表示,《改革方案》以制定披露規範、統一披露渠道、明確企業責任為主要抓手,有效解決現有環境資訊披露存在的突出問題。在資訊公開時,將聚焦重點主體、重點資訊,通過強化部門協作、引導公眾監督切實提高依法監督和社會監督效能,保障環境資訊及時、真實、準確、完整。

《改革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標是,到2025年環境資訊強制性披露制度基本形成,企業依法按時、如實披露環境資訊,多方協作共管機制有效運作,監督處罰措施嚴格執行,法治建設不斷完善,技術規範體系支撐有力,社會公眾參與度明顯上升。

強制五類單位公開資訊

《改革方案》最核心的內容之一是從國家層面確立了環境資訊強制公開制度。

對於哪些單位屬於強制公開範疇?根據《改革方案》,重點排污單位;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産審核的企業;因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受到重大行政處罰的上市公司、發債企業;法律法規等規定應當開展環境資訊強制性披露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將被強制公開環境資訊。

《改革方案》指出,屬於重點排污單位、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産審核的上市公司、發債企業,應當在年報等相關報告中依法依規披露企業環境資訊。因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受到重大行政處罰的上市公司、發債企業,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持續披露企業環境資訊。

同時,企業發生生態環境相關行政許可事項變更、受到環境行政處罰或者因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對社會公眾及投資者有重大影響或引發市場風險的環境行為時,應當及時向社會披露。

《改革方案》要求,企業披露的環境資訊應當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上述負責人特別強調,企業披露環境資訊時要優先使用符合國家監測規範的污染物自動監測數據、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數據。

《改革方案》提出,加強資訊披露與執法機制一體化建設,生態環境部門將企業環境資訊強制性披露情況納入監督執法,相關部門根據自身職責加強監督,及時受理社會公眾舉報,依法查處並公開企業未按規定披露環境資訊的行為。同時,依法健全嚴懲重罰機制,對環境資訊披露不及時、不規範、不準確的企業,督促其及時補充披露環境資訊,並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改革方案》規定,企業未按照規定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或所披露資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利益相關者遭受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此外,《改革方案》還要求,市(地)級以上生態環境部門依託官方網站或其他資訊平臺,設立企業環境資訊強制性披露系統,集中公佈企業環境資訊強制性披露內容,供社會公眾免費查詢。

資訊披露納入信用管理

為了推動《改革方案》全面落實,除了生態環境部擔當“主角”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司法部、國資委、工信部、民政部、中國證監會等10部門均有各自需要承擔的任務。

其中,《改革方案》要求,生態環境部、工信部、司法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要共同負責落實企業守法義務。要強化企業依法披露環境資訊的強制性約束,加大對環境資訊弄虛作假、違法違規的處罰力度。

“最高人民檢察院、生態環境部、發改委、工信部、中國人民銀行、國資委、中國證監會要負責強化依法監督。”《改革方案》提出,檢察機關立足檢察職能,加強對企業環境資訊依法披露的專門監督。充分利用有關工作資訊,運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技術手段,提升監督能力。

在強化環境資訊強制性披露行業管理上,《改革方案》要求,工信部門要將環境資訊強制性披露納入綠色工廠和綠色製造評價體系,鼓勵重點企業編制綠色低碳發展報告。國有資産監督管理部門指導督促所監管企業帶頭做好環境資訊強制性披露,樹立行業標桿。中國人民銀行、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在金融風險管控體系、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等工作中,落實環境資訊依法披露制度。鼓勵行業協會指導會員企業做好環境資訊披露。

上述負責人説,在落實《改革方案》過程中,生態環境部將牽頭制定環境資訊依法披露管理辦法以及企業環境資訊依法披露格式準則。市(地)級生態環境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確定本行政區域內環境資訊強制性披露企業名單,並及時向社會公開。

按照《改革方案》規定,環境資訊強制性披露將納入企業信用管理,作為評價企業信用的重要指標。同時,將企業違反環境資訊強制性披露要求的行政處罰資訊記入信用記錄,有關部門依據企業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實施分級分類監管。

《改革方案》明確提出,2021年,印發環境資訊依法披露管理辦法、企業環境資訊依法披露格式準則。2022年,完成上市公司、發債企業環境資訊披露有關文件格式修訂。2023年,開展環境資訊依法披露制度改革評估。

生態環境部綜合司這位負責人指出,《改革方案》強調提升企業披露環境資訊的品質,對環境資訊的産生、發佈等過程提出明確要求,強化企業資訊披露責任約束。建立行政、信用、社會等多元監督機制,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社會組織、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切實推動形成多部門、多領域、多主體的監督“組合拳”。生態環境部將會同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抓好《改革方案》落實,不斷深化環境資訊依法披露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