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3月31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産生辦法作出系統修改和完善。香港輿論普遍認為,這是契合香港實際情況的及時、必要之舉,具體的制度設計具有明顯的先進性,為香港發展優質民主、實現良政善治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大公報》社評認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定+修法”,既為“愛國者治港”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也對提高香港特區管治效能、循序漸進發展民主提供了新的契機。此次對選舉制度的完善具有四大顯著特徵——民主性、均衡性、先進性、合憲性。在新的民主選舉制度之下,香港將譜寫良政善治的時代新篇章。

香港《文匯報》社評説,完善後的香港選舉制度能更好地體現“均衡參與”原則,更廣泛地代表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立法會議席的分配比例有利於在立法會中形成穩定支援行政長官的多數力量,有利於促進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順暢溝通。立法會分區直選投票制度作出相應調整,在保障選民民主權利的同時也將有利於排除極少數激進政治勢力,避免立法會民粹化、碎片化,促進香港社會政治生態良性發展,提高議事品質和效率。

社評指出,中央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必將隨著新選舉制度的逐步實施而充分顯現。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修法有利於消除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讓更多德才兼備的賢能愛國者通過選舉參與香港的管治,提升香港管治效能,遏止“為反而反”的政爭內耗歪風;有利於香港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從根本上解決香港長期面臨的深層次問題,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把握“十四五”規劃、加快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重大機遇,使香港這顆“東方之珠”再放光彩。

《香港商報》社評認為,本次修法具有重大歷史意義,對香港發展影響深遠,乃是“一國兩制”實踐的一個重要里程碑,有利於香港提升管治效能,達至良政善治,將優化和改進香港民主制度與進程。此次修法打好堅實的制度基礎,定能確保香港長治久安,“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港人深得普惠福祉。

香港《經濟日報》社評説,新選舉制度下,香港能再次發揮行政主導優勢,有效處理眾多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港人也熱切期望治港者皆為賢德兼備之士,為香港的長遠發展出謀獻策,尋求長治久安。

《星島日報》社論認為,香港多年來政治紛爭不止,根源在於激進派與反對派為了贏取議席,持續激化議會鬥爭和非法街頭抗爭。此次中央為香港選舉制度動“微創大手術”,就是要阻斷反中亂港分子與激進派的奪權路徑,清除動亂根源。整個設計的關鍵在於設置“安全閥”,防止他們鑽進管治架構。當政制回到平穩的正軌,政治劣質化不再,對國安的威脅消除,香港民主便有條件向前跨進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