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眾號“江西法院”3月18日消息,夫妻吵架本是常事,但如果不挑時間、場合甚至在危險地帶吵架,可能會釀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2020年1月16日,江西萍鄉一男子黃某駕駛石油公司運輸車,載著妻子文某在高速上行駛。

行駛過程中,二人因瑣事發生口角,黃某拿起水杯砸向文某,隨後黃某將車停在應急車道上。

行駛過程中,二人因瑣事發生口角,黃某拿起水杯砸向文某,隨後黃某將車停在應急車道上。

此時文某欲下車,黃某將其拉回駕駛室,並打了她兩拳,被打後文某下車卻又被黃某強行推回車上。

上車後,黃某一邊繼續行駛車輛一邊與情緒激動的文某爭吵致使文某打開車門揚言要跳車,但黃某仍未減速停車,文某一氣之下跳下車。

文某跳車後,頭部受傷,後經救治無效死亡。另查明,黃某賠償文某親屬人民幣40萬元,並取得文某親屬諒解。

最終,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當雙方有分歧,應冷靜理智地去化解矛盾而不是衝動行事,否則釀成悲劇,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