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7日電 記者從教育部了解到,為提高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加強托育機構、幼兒園和學校傳染病防控,教育部近日聯合衛生健康委印發《兒童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辦法》,強調兒童入托、入學須查驗預防接種證。
查驗辦法明確,現階段全國所有托育機構、幼兒園和小學均應當開展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查驗對象為所有新入托、入學、轉學、插班兒童。托育機構、幼兒園和學校在兒童入托、入學時,須查驗預防接種完成情況評估結果,並督促需要補種疫苗的兒童監護人及時帶兒童到接種單位補種疫苗,兒童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須在新生開學後或兒童轉學、插班30日內完成。
根據這一辦法,對需要補種疫苗的兒童,疫苗補種工作由兒童居住地的接種單位或托育機構、幼兒園、學校所在地接種單位負責,完成補種後,接種單位應在預防接種證上入托、入學預防接種完成情況評估頁填寫補種完成資訊,交托育機構、幼兒園和學校在當年12月底之前再次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