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7日電 記者27日從最高檢獲悉,2017年1月至2020年12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提請批准逮捕危害生産安全刑事案件3923件6934人,批准逮捕2348件3909人。共受理移送審查起訴案件9914件16488人,提起公訴7978件13205人。
最高檢27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辦理危害生産安全刑事案件主要情況。據通報,危害生産安全犯罪為事故類犯罪,案發原因主要是涉案單位或人員安全意識淡漠、缺乏從業資質、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內部監管混亂、相關職能部門外部監管不到位等等。
發佈會還就山東棲霞笏山金礦爆炸事故作出回應。應急管理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鄔燕雲在發佈會上説,“針對山東金礦事故,下一步我們將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依法進行調查處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據介紹,近年來,安全生産日常監管執法和事故調查中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不斷加強,有力打擊和遏制了安全生産違法犯罪行為。
最高檢第二檢察廳副廳長黃衛平表示,當前全國安全生産形勢總體穩定,但風險隱患依然存在,造成群死群傷的重特大事故仍時有發生。安全生産事故後果嚴重、社會關切,事故處理涉及方方面面,包括涉事單位及其責任人員、相關國家工作人員的責任追究、被害人的損失彌補、生産經營秩序恢復、次生災害防範等等,需要行政部門和司法機關勠力同心、通力合作,依法妥善處理,最大限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