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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失業保險的勞動者,如若出現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情況,可在辦理失業登記後,申領失業金。專業人士建議,加大對失業保險政策的宣傳,讓更多失業人員願領、能領失業金,知曉這是其應有的勞動權益。

失業30天后,25歲的彭華麗上網查詢並計算了好久,決定放棄申領失業金4887元。

失業保險金是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的一種臨時補償,目的是為了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單親家庭,母親病重,暫時失去工資收入的彭華麗原本是需要這筆失業金的。然而,因擔心再就業時受歧視、養老金待遇受損,她不願領。《工人日報》記者採訪發現,除因同樣原因失業者自己放棄申領失業金之外,還有個別企業為了拿到穩崗補貼誤導勞動者,使其錯失失業金領取時機。

失業者:為“要不要領失業金”憂心忡忡

2020年11月24日,前臺接待員彭華麗被所在的瀋陽某科技服務公司辭退。拿到《失業人員報到通知單》後,她得知要在30天內,持戶口簿、身份證、銀行卡到戶口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報到,申領失業保險金。

她粗略計算,企業為她繳納了16個月的失業保險。按規定,她可以領到3個月共計4887元失業保險金。

當在網上搜“失業金”時,彭華麗發現“失業金到底要不要領?我勸你三思後行”“領過失業金,退休後養老金就少了”“領一次終身留檔,哪家企業肯要你”等帖子鋪天蓋地。

單位人事專員告訴她:“領取失業金要在檔案裏留下記錄。”聽到這裡,彭華麗猶豫了。其實,她一開始就對申領失業金有抵觸情緒:“主要是‘要面子’,覺得領失業金不光彩,是窮得活不下去的人和‘無所事事’混日子的人才領。”

申領失業金,退休後真的少拿錢嗎?困惑下,彭華麗諮詢了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熱線。客服專員告訴她,失業期間,企業停繳社保,而養老金的多少,主要取決於職工本人退休時上一年的社會平均工資以及本人平均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等因素。“也就是説,養老金能拿多少,和領或不領失業金,並無直接關係。”

記者了解到,招聘時,不少用人單位會戴著“有色眼鏡”看待曾經失業的勞動者。

陳琳琳是瀋陽市一家大型企業人事部副總經理,她每年要調入幾十人的人事檔案。“招聘時,我們會在核查檔案真實性後,根據檔案內容分列出加分和減分項,作為錄用參考。檔案中有《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雖然不會以此不錄用,但是會列為減分項或因此延長考察期。”陳琳琳透露道。

有的企業:為領穩崗補貼誤導失業人員

《失業人員報到通知單》是失業人員申領失業金的重要材料,由社保經辦機構出具,交由企業轉交給失業人員。和領到《失業人員報到通知單》的彭華麗相比,一些因沒收到通知單而錯過領取時間的失業者顯得不那麼幸運。馬壯就是其中一位。

2020年12月25日,48歲的馬壯正式申請勞動仲裁,理由是2020年3月單位終止勞動合同後,告知他疫情期間延緩領取失業保險金。單位已為他繳納失業保險5年,根據瀋陽市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如果他在失業13個月後仍沒有找到工作,將能領到21177元失業保險金。

根據《遼寧省失業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失業後,應當從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30日內到失業人員戶口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而當馬壯知道這事時,已經過了申領失業金的時效。

並且,早在2019年5月,瀋陽市印發《關於失業保險金申領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為方便失業者申領失業保險金,開通了網上申領,適當放寬申領期限,將證明材料減少到身份證、就業創業證和社保卡,而且不用本人按月到現場領取,直接打到社保卡上。疫情防控期間,瀋陽還階段性提高了失業保險金標準。

2020年6月,瀋陽市印發《關於進一步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提出對於暫時生産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發放穩定崗位補貼,標準可按不超過6個月的當地月每人平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馬壯申請仲裁後,單位財務工作人員曾私下找到他,表達願意在裁決前接受調解,支付他損失的失業金。這位工作人員含糊地表示,裁員後有人去領失業金可能影響企業領取穩崗補貼。據記者查詢,2020年瀋陽市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標準為月每人平均1285元。

“當初我不明白,錢由失業保險出,又不是企業出,企業為什麼會誤導我。事後才想明白,企業故意隱瞞是要領取穩崗補貼。”馬壯恍然大悟道。

失業是暫時的,企業要多一些包容

“失業金不是低保,不是‘救窮’而是‘救急’。”遼寧百聯人才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郝紅賓認為,要加大對失業保險政策的宣傳,摒棄勞動者對政策的誤區,暫時性失業不可恥,領取失業金也是勞動者應有的權益。

“企業對領過失業金的失業者要多一些包容。因曾有失業經歷,這些勞動者再就業時,往往更珍惜就業機會,努力工作。”郝紅賓建議,以更為隱蔽的方式發放失業金。比如,經辦機構通過比對就業創業登記、社保繳存等資訊,在後臺對滿足失業保險領取條件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合格後“免申直髮”。

上海段和段(瀋陽)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宇平提醒勞動者,用人單位因勞動者曾領取失業金而不雇傭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社會保險法》《失業保險條例》沒有明確規定失業期間可以繳納社保,但目前各地政策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可以繳,有的地方不可以繳。”孟宇平表示。

在她看來,如果勞動者正在領失業金,就證明其當前處於失業狀態。如果繳納職工社保或是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繳納社保,他的身份就會被標為就業,而不再是失業狀態。“這時,勞動者領著失業金且是就業身份,這顯然不可以。”

孟宇平建議,要進一步明確失業期是否可以繳納社保、以何種身份繳納,並統一各地的相關標準,方便勞動者跨區域轉移。同時,適當調整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實行多繳多得,發放標准將失業者失業後家庭狀況、失業帶來傷害程度等因素考慮在內。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告知失業人員按規定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結合馬壯的遭遇,孟宇平認為,對企業有所隱瞞的行為應加大懲治力度。

(部分受訪者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