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月20日訊 據國家衛健委網站消息,為指導農村地區科學精準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和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了《冬春季農村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加強返鄉人員管理。返鄉人員需持7天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返鄉,返鄉後實行14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不聚集、不流動,每7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各鄉鎮(街道)、行政村(居委會)落實責任制,對返鄉人員實行網格化管理,做好登記造冊、健康監測和異常狀況處置等工作。

附《冬春季農村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近期,我國零星散發病例和局部地區聚集性疫情明顯增加,暴露出農村地區防控意識鬆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難度大等問題,特別是春節期間農村地區返鄉人員增多,聚集性活動頻繁,將加大疫情傳播的風險。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對疫情防控工作的領導,指導農村地區科學精準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農村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要求,結合近期農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環節,特製定本工作方案。

一、早預防

1.減少人員流動。提倡春節假期非必要不流動,鼓勵大中專院校與企業錯峰放假和開學開工,從事進口物品搬運、運輸、存儲和銷售環節的工作人員,原則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嚴格控制人員進出。

2.減少人員聚集。各地春節期間按照非必要不舉辦的原則,嚴控廟會、文藝演出、展銷促銷等活動,減少農村集市規模和頻次,控制人流量。落實好宗教活動及場所管控要求,從嚴從緊執行疫情防控規定。居民家庭不舉辦聚餐等聚集性活動,宣傳和倡導移風易俗,勸導農民群眾不串門、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緩辦,喪事簡辦,宴會不辦”。確需舉辦的活動,規模控制在50人以下並有防控方案,向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批,並由村委會負責監督登記參加人員基本資訊並嚴格執行防控措施。

3.加強返鄉人員管理。返鄉人員需持7天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返鄉,返鄉後實行14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不聚集、不流動,每7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各鄉鎮(街道)、行政村(居委會)落實責任制,對返鄉人員實行網格化管理,做好登記造冊、健康監測和異常狀況處置等工作。

4.強化宣傳教育。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等多種形式開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和措施宣傳,引導返鄉人員遵守疫情防控規定,如實報告個人行程,積極配合健康監測,增強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內通風、封閉場所戴口罩等衛生習慣,增強出現發熱、幹咳、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症狀後就診和第一時間報告意識。

二、早發現

1.擴大“應檢盡檢”範圍。將縣醫院和鄉鎮衛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醫療機構(包括縣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個體診所)工作人員、農村需排查和協查人員等納入“應檢盡檢”範圍,每週開展核酸檢測。

2.及時開展樣本採集和核酸檢測。實行“鄉採樣、縣檢測”,鄉鎮衛生院負責核酸檢測樣本採集和送檢,不具備條件的由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安排機構收集樣本和送檢,縣醫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檢測機構負責核酸檢測。核酸檢測納入當地應檢盡檢範圍。

 3.加強環境與藥品監測。每週對村衛生室和個體診所、農貿市場、村民活動室、棋牌室、休閒娛樂室、公共衛生間、養老院、附近機場等公共場所環境開展核酸檢測,定期入戶開展抽樣檢測。農村藥店建立退燒藥、抗感染等藥物銷售實名登記臺賬。

三、早報告

1.可疑患者報告。村衛生室和個體診所發現可疑患者後要在留觀患者的同時,2小時內報告鄉鎮衛生院,鄉鎮衛生院負責採集樣本和送檢,並協助做好轉診等工作。農村藥店發現購買退燒藥、抗感染等藥物的患者後2小時內報告鄉鎮衛生院。

2.核酸檢測結果報告。檢測機構接到樣本後在12小時內反饋檢測結果,陽性結果要立即反饋送樣機構和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3.感染者網路直報。醫療機構發現確診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後2小時內進行網路直報,無網路直報條件的醫療機構立即電話報告疾控機構進行網路直報。

四、早隔離

1.快速響應。鄉鎮政府、村委會發現疫情後要立即上報縣(區)疫情聯防聯控機制,2小時內轉運感染者。縣(區)疫情聯防聯控機制要迅速組織調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學調查、核酸檢測、醫療救治、環境消殺、社區防控等工作隊伍開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離、定點醫療機構救治等工作。鄉鎮政府、村委會和村醫要積極配合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感染來源追蹤、涉疫人員管控等工作。

2.實施自然村封閉管控。對於發現確診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戶家庭立即實施封閉管控,所有居民居家醫學觀察,規範設置進村檢疫點,落實出入人員測溫、詢問、登記、掃碼、消毒等措施。發生疫情持續傳播時,以新發現的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為中心,密切接觸者和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的活動軌跡科學劃定疫區。

3.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判定。縣級疾控機構要在市級疾控機構指導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衛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門共同配合,鄉鎮政府、村委會和村醫要積極配合,在24小時內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判定。依據通訊大數據,及時排查疫區流出人員併發出協查通告。同時在省市專家指導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合縣級疾控機構開展疫情溯源調查工作。

4.密切接觸者隔離管理。縣政府統一設立集中隔離場所,對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原則上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特殊情況除外。要在12小時內完成密切接觸者和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轉運。不具備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可採取居家醫學觀察,通過發放告知書、懸挂公示牌、每日到府等方式,強化落實單人單間隔離、核酸檢測、體溫監測等措施。居家隔離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離場所要求規範管理。

5.實施全員核酸篩查。要對發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區開展全員核酸檢測,明確樣本採集地點和核酸檢測點,有效配置隊伍,分區域、分時段有序開展。必要時組織開展多次核酸篩查,排除潛在風險。

6.建立資訊平臺。縣政府建立檢測機構、急救中心、疾控機構、公安機關、定點醫院、集中隔離場所等組成的資訊共用平臺,與省級平臺互聯互通,明確部門和機構的職責和工作流程,實時共用核酸檢測陽性者資訊、活動軌跡大數據資訊、密切接觸者和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資訊和管理狀況等資訊,統籌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

7.開展環境消殺。鄉鎮政府、村委會要對城鄉結合部、附近機場、公廁等易出現疫情傳播的重點公共場所,設立專門值班員負責消殺工作。對確診和無症狀感染者的行動軌跡進行全鏈條、徹底消殺。對生活垃圾應當消毒並外運集中處理,對隔離人員産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並由相關部門處理。

五、早救治

1.儘早發現可疑患者。制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個體診所發熱病人接診指引,強化預檢分診和首診負責制,重點關注近期外地返鄉人員中有發熱、幹咳、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臨床症狀的患者,加強流行病學史問診、核酸檢測和可疑病例早期識別。

2.可疑患者轉診。縣醫院要規範設置發熱門診和留觀室,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要設置發熱門診(或診室),不具備條件的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診所等要備有專門房間,對可疑患者進行隔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診所發現可疑患者後要立即報告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2小時內安排負壓救護車將患者轉運到縣醫院就診。如沒有負壓救護車使用普通救護車時,要注意做好司機和醫務人員防護。鄉鎮政府、村委會要協助做好轉運服務。

3.規範治療。縣醫院具備收治條件的,要將確診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集中收治,按照診療方案實施同質化、規範化救治。縣醫院不具備收治條件,以及可以轉運的重症病例,要集中收治到地市級定點醫院。

4.嚴格院感防控。縣醫院主要負責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責任人,要指定專人負責本醫院及醫共體內所有醫療機構的院感防控工作,開展全員培訓,落實標準防護措施。進入醫療機構人員均要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或其他健康證明。要優化診療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減少人員聚集。鄉鎮衛生院等醫療機構不具備上述條件時,在接診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後,要儘快實施環境和設備消殺,防止交叉感染。省市兩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組織院感防控專家,組建若干巡查組,分區包片定期到縣域內醫療機構開展巡查和指導,要覆蓋到縣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村衛生室和診所等。縣疾控機構要指導醫療機構做好疫情發生後的密切接觸者隔離和環境消殺工作。

六、強保障

1.組織領導。縣級疫情防控指揮體系要保持應急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嚴格執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落實黨委政府屬地責任、行業部門主管責任、單位主體責任、個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責任。充分發揮縣鄉村三級預防網作用,建立“縣級領導分包鄉鎮、鄉鎮幹部分包村、村級幹部分包戶”的三級分包機制,落實鄉鎮幹部、村幹部、公安幹警、村鄉醫務工作者和網格員的“五包一”責任制。發揮醫共體、醫聯體作用,縣鄉一體落實縣級醫療衛生機構疫情防控的區域防治任務,鄉鎮一體落實鄉鎮衛生院的包村任務。健全鄉村公共衛生委員會,組織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節疫情防控工作。農村基層黨組織要切實擔負起疫情防控工作領導責任,強化督促檢查,發揮好村“兩委”、第一書記、駐村幹部和廣大農村黨員的作用,組織動員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道德理事會、紅白理事會、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和廣大群眾開展群防群控,落實好各項防控措施。

2.能力保障。加強縣鄉村三級專業人員樣本採集、核酸檢測、流行病學調查、環境消殺等技術培訓。加強醫療機構和疾控機構採樣和核酸檢測能力建設,通過調派移動檢測力量或購買第三方檢測機構服務等方式,確保縣域內至少有1家機構具備核酸檢測能力。縣級人民政府要按照一個感染者備用100間隔離房間,地(市、州)級人民政府要統籌區域內集中隔離房間,應對大規模人員隔離的需要。集中隔離場所要滿足相關標準要求,配備好工作人員和車輛、消毒劑、隔離服等防疫物資。

3.對口幫扶。城市三級醫院已經與縣醫院組建醫聯體的,省市兩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監督城市三級醫院加強對縣醫院的綜合支援,要派出管理、醫療、護理、檢測、院感等人員駐點指導,特別是春節期間要加強駐點值班值守。縣醫院沒有與城市三級醫院建立醫聯體的,省市兩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指定三級醫院分縣包片,按照劃定的責任範圍,加強對縣醫院的駐點指導。通過城市三級醫院對口幫扶,提高縣域內醫療機構院感防控、核酸檢測、醫療救治等能力和水準。

4.物資保障。各省級和地市級人民政府要細化應急預案,逐級開展多部門參與的培訓演練,做好增援農村地區疫情防控的準備。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的經費支援和物資保障,落實疫情發生後區域管控的生産生活保障的準備工作。鄉鎮政府、村委會要以行政村為單位提前準備防護物資。各地要切實做好農産品供應,滿足農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糧油、蔬菜、肉蛋奶、水産品等農産品納入疫情防控期間生活必需品保障範圍。落實好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維護正常市場流通秩序,確保農産品産銷順暢。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時,科學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産品等重要農産品生産,強化農作物田間管理,保障農業生産資料物流暢通,不得隨意以防疫為藉口攔截農資運輸車輛。

5.督導檢查。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責任到人,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納入各級政府考核內容。黨委農辦要積極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指導農村地區抓好疫情防控、農業生産和農産品供給保障工作。要組織開展春節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專項督查工作,將農村地區疫情防控作為督查的重點內容,督促指導各地排查風險漏洞,補齊短板弱項,確保及時整改到位。對於工作中存在的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嚴肅問責。

各省級聯防聯控機制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冬春季農村地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並報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