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巧恩兒童美語”培訓機構跑路事件有了下文。日前,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依法以合同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巧恩兒童美語”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李某有期徒刑六年,罰金人民幣6萬元。

2019年5月15日上午,周浦萬達百貨三樓的“巧恩兒童美語”培訓處,大量家長圍在現場。家長們報警稱,該培訓機構門店關閉,工作人員都聯繫不上。一夜間,一家在本市浦東、閘北、長寧等多區域擁有16家門店的英語培訓機構關門跑路。浦東分局經初步調查于2019年5月24日立案偵查。

2020年5月25日,浦東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該培訓機構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李某提起公訴。截止至起訴階段,報案人共計1288人,未上課時價值人民幣1422萬餘元。

該案繫上海首例早教機構涉合同詐騙案。

剛交了1萬8,培訓機構就跑了

“線上線下全職雙外教教學”“不論是機構還是外教,都是有相關資質”“全市有很多連鎖校區,有保障”……

這是門店的課程顧問向被害人陳女士推銷課程時所承諾的。據陳女士陳述,她于2019年5月中旬帶5歲的女兒在“巧恩兒童美語”培訓機構上了一節試聽課,覺得效果不錯,就購買了一年的課時,參與“買一年送半年”的優惠活動。

“當時銷售給我們看了營業執照之類的,並且在課時價格方面, ‘巧恩’的優惠活動價格比其他機構稍微便宜點”。陳女士對比過很多家兒童英語培訓機構,最終選擇了“有保障”的“巧恩兒童美語”培訓機構,一次性支付了人民幣18000余元課程費,然而,還沒上過一節正式課,該培訓機構就已“人去樓空”。

那麼,真的如宣傳所説,不論機構還是外教,都有相關資質?

經查,該培訓機構門店中只有寶山大華校區在“關門”前幾個月剛剛獲得教育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且必須在指定的寶山區域辦學,其餘門店均未獲得辦學許可。

至於教師資質,據被告人李某供述,其設立的公司及門店均未取得辦學許可,其聘請的“外教”也未獲得我國語言教師的從業資質。公司在幫“外教”辦理工作簽證時,職位填的是“市場部經理”“銷售經理”之類的,為此,公司及“外教”人員均多次受到相關行政部門處罰。

該培訓機構純屬無許可、無資質的培訓機構。李某在整個經營過程中,故意向家長隱瞞其設立的公司和門店不具備辦學資質、未取得許可證以及雇傭“外教”不具有專門的語言教師資質的真相。

3年間瘋狂擴張,始終負債虧損

2016年至2018年的3年間,李某先後違規開設13家公司、16家門店,在此期間,機構始終處於負債虧損狀態。

在辦學初期,李某本人僅投入人民幣30余萬元資金。在這之後,李某試圖通過急速擴張收取前期學費預付維持自己的運營成本,但“買一送半”“買一送一”的低價行銷模式致使虧損的雪球越滾越大。

2018年10月起,“巧恩兒童美語”資金鏈斷裂,出現無法支付員工工資等情況,李某在明知公司現金流不足的情況下,仍安排銷售課時人員低價銷售課時,同時將新收學員預付學費直接用於歸還老學員退費。

至2019年5月,該培訓機構資金鏈徹底斷裂,導致各門店陸續停業,李某自身債務近千萬元。

檢察機關認為,李某在明知自己無履約能力的情形下,以低價預售課時誘騙家長支付學費預付款,後將該資金用於鉅額的運營費用,形成後期根本無法繼續履行未耗課時服務,李某不僅未停止運營和止損,而是仍以明顯低於成本的價格繼續預售課時,將後期學費預付款用於支付前期退費債務,其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且根本不具備歸還能力。

浦東檢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日前,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依法以合同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年,罰金人民幣6萬元。

檢察官説法:

近年來,培訓機構跑路事件時有發生,家長成了最大受害者。檢察官在此提醒,謹慎選擇培訓機構,審核其是否具有屬地的辦學許可證等相關資質。另外,國家已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對預付費予以限額,故不要輕信低價促銷的模式,盲目一次性支付高額課程預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