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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理解新修訂的國防法 ——專訪軍事科學院原副院長何雷

發佈時間:2021-01-14 13:46:37  |  來源:中國軍網-解放軍報  |  作者:張軍勝 潘娣  |  責任編輯:謝露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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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理解新修訂的國防法

——專訪軍事科學院原副院長何雷

■解放軍報記者 張軍勝 潘 娣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以下簡稱國防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六十七號主席令予以公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消息公佈後,引發廣泛關注。為幫助部隊官兵和廣大讀者準確、深入理解國防法,強化公民國防法治觀念,自覺履行國防義務,濃厚全民關心國防、熱愛國防、建設國防、保衛國防的良好氛圍,近日,解放軍報記者採訪了軍事科學院原副院長何雷。

背 景

時代所喚·強軍所需·改革所向

記者:新修訂的國防法出臺後,得到了國內外廣泛關注。這次修訂國防法的主要背景是什麼?指導思想和原則是什麼?

何雷:國防法是國家在國防方面的基本法律,是指導規範國防和軍隊建設的基本依據。新中國的第一部國防法自1997年公佈施行以來,對建設和鞏固國防、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世情、國情、軍情發展變化,上一代國防法亟待修訂完善,適應新時代國防和軍隊建設的新任務新要求。

這次修訂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貫徹新時代軍事戰略方針,主要把握4條原則。一是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以黨中央、中央軍委有關決策部署和習主席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引領修法工作,把黨的集中統一領導貫穿于修法全過程、體現在章節條文中,把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國防和軍隊改革成果固化在法律中。二是精準把握基本定位。堅持把國防法作為國防和軍隊建設領域的基本法、“龍頭法”,對國防活動的重大方針原則、目標任務、基本制度等作出原則性規範。三是突出加強體系設計。堅持著眼構建系統配套的中國特色軍事法規制度體系,科學設計框架結構和主體內容,保持與相關法律相銜接。四是堅決貫徹問題導向。堅持把解決國防和軍隊建設中的突出矛盾問題作為修法的基本指向,填補新時代迫切需要的頂層制度。

1月8日,武警重慶總隊執勤第三支隊組織官兵學習國防法,引導官兵增強國防法治觀念,以實際行動履行國防法規定的職責和義務。圖為官兵學習國防法。彭 勇攝

出 臺

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記者:國防法從修訂到出臺,經歷了一個怎樣的過程,請介紹一下相關情況。

何雷:2019年1月,修訂工作正式啟動。在近兩年的時間裏,經過廣泛蒐集有關資料,組織開展立法調研,召開幾十場各種類型座談會,實地考察軍地有關單位,組織有關機構和專家學者對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題研究論證,軍地有關部門反覆溝通對接,充分徵求和吸收各方意見,擬制形成國防法修訂草案。2020年10月,國務院、中央軍委將修訂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10月1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進行了初次審議,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12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經再次審議,高票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國防法。同日,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六十七號主席令予以公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國防法修訂的經過充分説明,新修訂的國防法,集中了全黨、全軍、全國人民的集體智慧,反映了全社會各界關心國防、建設國防、鞏固國防的共同願望和要求,是新時代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一次生動實踐。

特 徵

時代性·正義性·全民性

記者:請介紹一下新修訂國防法的主要特徵。

何雷:新修訂的國防法是新時代的第一部國防法,主要有以下3個特徵。

一是鮮明體現了我國國防的時代性。新修訂的國防法著眼新時代國防安全和發展要求,著眼人民軍隊堅決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新時代使命任務,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防活動中的指導地位。在第一章“總則”中新增指導思想,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強軍思想貫徹于國防和軍隊建設各領域、各環節、全過程,反映和體現在各章具體條文中;充實完善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和治軍方略等相關內容。

二是充分體現了我國國防的正義性。新中國成立以來,一直致力於促進世界和平,堅持永不稱霸、永不擴張、永不謀求勢力範圍,這也是新時代中國國防的鮮明特徵。國防法第六條規定了我國國防活動的基本原則,首句就旗幟鮮明地宣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奉行防禦性國防政策”;另外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積極推進國際軍事交流與合作,維護世界和平,反對侵略擴張行為”。

三是全面體現了我國國防的全民性。習主席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我們的軍隊是人民軍隊,我們的國防是全民國防。國防法堅決貫徹全民國防思想,明確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都應當支援和依法參與國防建設,履行國防職責,完成國防任務;明確國家鼓勵和吸引優秀人才進入國防科研生産領域,為承擔國防科研生産任務和接受軍事採購的組織和個人,依法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和優惠政策;新增全體公民增強國防觀念、強化憂患意識、掌握國防知識、提高國防技能,以及組織學生軍事訓練和公職人員參加國防教育,發揮模範帶頭作用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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