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0月14日電(記者毛一竹)4名男子深夜潛入公園將一棵黃花梨樹鋸斷盜走,後在銷贓的途中被抓獲歸案。近日,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黃花梨樹盜竊案,4名被告人因犯盜竊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據法院通報,2020年4月14日晚,被告人淩某國、汪某科、淩某伯、梁某密謀合夥盜竊珠海市某公園內的黃花梨樹,隨後一起準備了鋤頭、刀、鋸等作案工具。當晚,淩某國、淩某伯、梁某攜帶工具上山將一棵黃花梨樹鋸成4段,汪某科駕車接應並上山幫忙一起抬樹下山,裝進小汽車後逃離現場。16日中午,四人將黃花梨樹段運往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銷贓時,在沈海高速公路馬踏出口被抓獲歸案。

經鑒定,被盜的黃花梨樹,學名降香黃檀,是國家二級保護植物,價值68850元。

法院審理認為,4名被告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構成盜竊罪;因採用破壞性手段盜竊樹木並造成樹木毀損,酌情從重處罰。法院結合其犯罪事實、情節和悔罪表現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後,4名被告每人平均未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