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萬眾期待中,最嚴“禁野令”來得很快。
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被貼上“禁令”標簽的野生動物,不僅包括大眾普遍認知中被捕獵的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飼養的亦未能逃脫。
急於與“野味”劃清界限的省市,也迅速響應。
圖片來源:張建 攝
昨天被頂上熱搜的是疫情中心湖北。自3月5日起,湖北全面禁止食用所有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並將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
圖片來源:微網志截圖
更早些時候,3月2日,《廣州市禁止濫食野生動物規定(草案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徵求意見。2月25日,《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列出詳盡禁食“黑名單”,人工繁育、飼養的龜、甲魚等野生動物亦被排除在可食用動物範圍之外,引發諸多爭議。
《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截圖
廣東人經常被調侃“站在食物鏈頂端”,並素來以愛好野味聞名。兩座廣東一線城市快速出擊,似乎折射出這個野生動物食用大省的艱難處境。
令人記憶猶新的是,17年前,作為SARS爆發源頭,廣東就曾不得不面對如何對待野味的課題。儘管迅速出臺的《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特別提及“摒棄吃野生動物的習俗”;但在各大酒樓餐館,它們繼續成為廣東人飯桌上的美食……
戒掉野味為什麼這麼難?廣東可以説是最典型的“觀察樣本”。而現在,我們不得不再次推倒重來。
廣東人愛吃野味,是大多數人對嶺南地區及其文化的固有印象。
歷朝歷代典籍和民間記錄中,對廣東食野的傳統多有所記載。漢代《淮南子》記載,“越人得髯蛇,以為上肴”,廣東人對蛇的喜愛溢於言表;唐代《嶺表錄異》指出,“南中晝夜飛鳴,與鳥鵲無異,嶺南人羅取生吃之”,將廣東食客的食譜擴充至鸚鵡、貓頭鷹等鳥類。
網路流傳的武漢華南海鮮市場一家野味店的功能表
韓愈流放潮州時,曾寫下《初南食貽元十八協律》。他在詩中列舉了蒲魚、蛤、蠔、鱉等多種野味,令其“莫不可嘆驚”。作為外地人,他難以適應野味的“腥臊”,只得“開籠聽其去”。
南宋周去非編寫的《嶺外代答》中,廣東人儼然是對任何美味都來者不拒的老饕。“深廣及溪峒人,不問鳥獸蟲蛇,無不食之。”大千世界,只要是能吃的,無不被用來滿足廣東人的口腹之欲。
有人找到1980年代公開出版的粵菜菜譜與廣東美食指南,其中的食材不僅有蛇、鶴,還有水獺、松鼠、猴子與貓。光怪陸離不必多説,廣東對野味的追求似乎還有向“沒有最怪、只有更怪”的方向發展,比如,典型的廣東名菜“龍虎鬥”,在19世紀數十年間就從黃鱔煲田雞變成蛇煲貓或蛇煲果子狸。
愛吃野味的當然不止廣東人。與廣東一省之隔的雲南,各類花草菌蕈沒少擺上餐桌。兩地相似之處在於,均為古代邊遠地區。在耕種畜牧業尚不發達時,人們不得不尋找野味來填補物質需求。各類野生動物還能夠成為家畜不足地區的蛋白質替代來源,供人們勞作所需。
但曾經的無奈之舉,卻逐漸變成爭相追捧的風潮。有報道指出,20世紀90年代,在食蛇之風盛行的廣州,每天能吃20噸以上的蛇,“吃蛇一條街上,沒有吃不到的毒蛇”。這股風潮甚至影響了後來的湖南、上海和江浙,到2000年前後,上海2萬家餐廳,80%都供應著包括蛇在內的野味。
有人發現,隨著廣東近代經濟不斷發展,野味開始被賦予區分階層、彰顯品味的作用。
比如,當地流傳一種説法,鹹竹蜂煲瘦肉或雪梨可治咽喉痛,但鹹竹蜂並不見於《本草綱目》等傳統醫術,其療效在清代才被“發明”出來。而後,穿山甲、娃娃魚等野生動物被證實既難以料理,又難以食用,比起美食的享受,他們帶來的更多是“身份的象徵”。
廣東省林業局曾進行過一次調查,結果顯示,廣州半數以上居民吃過野生動物。究其原因,45.4%的人認為可以補充“營養”,37%是出於好奇,12%則是為了顯富。
對野味的喜愛,成為後來廣東乃至全國的“夢魘”。
2003年,SARS從廣東爆發並蔓延至全國,在全國感染超過5000名患者,並導致349例死亡。公開報道顯示,SARS首例病例是2002年11月發病的一名佛山村幹部,“發病前吃過蛇”。而更廣為人知的首例報告病例,則是同年12月出現症狀的深圳一家餐館的野味廚師。
此前,多方研究表明,果子狸是SARS病毒中間宿主。2003年末2004年初,SARS再次在廣東出現,一場果子狸“清剿”行動,對結束疫情起了關鍵作用。
2006年播出的電視劇《武林外傳》截圖
之前,野生動物販賣為廣東提供了大量經濟收入。據報道,在SARS之前,深圳經營的野生動物餐飲場所有800余家,每年通過各種途徑進入深圳銷售的野生動物有近800噸,其中僅蛇類最高日消耗量就達到10噸以上。
而在廣州,新源、東寶、南金、槎頭四個野味市場使白雲區周邊成為最大的野味集散地,僅新源市場每天交易額就達190萬元,年營業額7-8億元。從野味供應方面看,廣東市場在十年內增加“至少五至六倍”。其背後,是遍佈廣東全省的1300多家野生動物養殖場。
面對巨大的市場需求,在關停野味市場同時,當地並沒有完全放棄野味銷售。
2003年,當時的國家林業局等12部委發佈《關於適應形勢需要做好嚴禁違法獵捕和經營陸生野生動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上報馴養繁殖技術成熟的陸生野生動物物種,准許其從事經營利用性馴養繁殖。一個月後,廣東上報40種陸生野生動物物種,對比此後林業局公佈的54種陸生野生動物名單,佔比頗大。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人人喊打”的果子狸,也包含在內。
這為新一輪野生動物養殖埋下伏筆。2011年,廣東省農業科學院科技情報研究所雷光英等人,對當時上報的鱉(注:也就是我們熟知的甲魚)養殖進行統計梳理髮現,廣東鱉産量從2001年近2.2萬噸提升到2009年3.6萬噸,銷售對象從珠三角地區延伸到全國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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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S“警示效應”不過兩年。據雷光英等人調查,在2004、2005兩年市場低迷後,2006年初鱉的行情開始恢復。2007年底到2008年初,鱉養殖戶“獲得了量價雙豐收”。
野味餐廳和交易市場也開始“死灰複燃”。有媒體調查發現,儘管曾風光一時的槎頭野生動物市場已不復存在,但在其周圍形成一個地下交易市場。淩晨變成野生動物賣家的活動時間,趁著夜幕,大量野生動物從這裡流入各個餐廳。
2007年,當地媒體寫道:
“只用三四年的時間,這些人就忘了SARS肆虐時期的滿街蕭瑟,忘了‘全民口罩’的恐慌,忘了‘全面禁口’的謹慎,更忘了人類SARS冠狀病毒動物源性的主兇就是果子狸,只剩下‘吃了保證沒事,不吃反而有事’的大無畏。”
而原本未進入“白名單”的蛇,最終也在“神不知鬼不覺”中得到養殖許可。2012年,廣東對此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進行修編,在“經營利用管理”部分中,再無“白名單”一説,僅“禁止非法加工、食用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産品”。
廣東也曾對禁止野生動物食用出臺過相關文件。
2003年,《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要求“摒棄吃野生動物的習俗,不吃受法律法規保護、容易傳播疾病或者未經檢疫的野生動物”。同年,深圳發佈的《深圳經濟特區禁止食用野生動物若干規定》,明確禁止食用包括蛇在內的野生動物。
2012年,《廣東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迎來修訂。但與其他省份類似,“保護”變相成為“利用”,禁令反而為野生動物銷售和食用提供了可乘之機。
對於養殖野生動物,坊間一直存在兩種聲音——
支援者自然為廣大食客以及背後的整條利益鏈撐腰;
反對者則認為,在“許可證”背後,食用的野生動物難以追溯源頭,其中很有可能包含大量獵捕的野生動物。
野生動植物保護專家蔡憲文此前在接受採訪時指出,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技術含量要求高,但從野外直接獲得野生動物卻比較簡單,這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今年1月底開始,一場配合疫情的清剿活動在廣東展開。
廣東森林公安機關通報結果顯示,整治市場、酒樓飯店等經營17523個次,立案74起(刑事案件14起、行政案件60起),僅收繳的野生動物就達到4390頭/只。
來源不明問題還帶來一條延伸至國外的産業鏈。據廣東自然資源廳官方平臺報道,近幾年,廣東打擊多起野生動物走私案,大量穿山甲凍體、鱗片從東南亞運往廣東。
廣州海關截獲的穿山甲鱗片 圖片來源:海關發佈
但反過來,禁令也讓大量以養殖野生動物為生的農戶面臨難題。有數據顯示,廣東目前有龜鱉類養殖場點9萬個,從業人員34萬人,現行總産值近千億元。僅中華鱉一個物種,廣東一省2019年産量就達6.3萬噸,帶動從業人員超過1.1萬人,年産值超過36億元。
有農戶煩惱,新投入的鱉苗要等幾個月後才有産出,鱉的養殖環境並不適合魚蝦,禁令之後,投入的鱉苗、廠房、硬體全部都付之東流,其造成的大量損失恐怕難以承擔。
對於“一刀切”的擔憂,3月4日,農業農村部已發出緊急通知,烏龜、中華鱉、牛蛙不在禁食範圍。
但在那之前,食客已經率先感受到禁令帶來的“冰冷”。早在2月4日,在大眾點評上,以“蛇”為關鍵字搜索,荔城、榕記這些老店名店已經杳無蹤跡。
這幾天,一篇名為《野味帝國》的文章熱傳,其中全方位展現了中國“野味”産業鏈,從廣西雲開大山裏的“獵人”、在廣州迷上吃野味的女白領,到用1500平方米巨型網捕鳥、用高毒農藥喃丹毒殺野雞……堪稱“觸目驚心”。文章末尾,一位網友留言:
“執法束手束腳,盜獵猖獗囂張,食客絡繹不絕,太難了。希望這次禁食野生動物,能夠得到有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