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0日電(記者 余俊傑)記者10日從文化和旅遊部獲悉,為保障旅遊者合法權益,規範線上旅遊市場秩序,促進線上旅遊産業可持續發展,文化和旅遊部近日就《線上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9年11月10日。

徵求意見稿指出,線上旅遊經營者,是指通過網際網路等資訊網路從事線上旅遊經營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線上旅遊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自建網站或通過其他網路服務提供線上旅遊經營服務的經營者。

文化和旅遊部表示,我國線上旅遊市場快速增長,促進了旅遊消費,帶動了行業發展。但個別企業和平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時有發生,侵害了遊客合法權益,擾亂了旅遊市場秩序。加強市場監管、規範市場秩序已成為社會共識。

文化和旅遊部認為,線上旅遊企業和平臺既是線下旅遊行業的服務主體,又是線上電子商務平臺的經營者,具有雙重身份。國內的相關法律法規尚未對線上旅遊市場規範作出明確規定,這給行業監管帶來較大難度。

此次徵求意見稿明確,文化和旅遊部依法負責全國線上旅遊經營服務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線上旅遊平臺應當對平臺內商家的資質和上傳內容進行核驗和登記,對平臺上存在的違法和侵權行為加強動態監管。平臺若未盡到商家資質審查責任或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後果的,平臺將與商家和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據多方調查和反饋,線上旅遊問題主要集中于“旅遊安全保障和救助義務、消費者權益保障、虛假宣傳”等方面。對於遊客投訴反饋強烈的虛假預定、不合理低價遊、價格歧視(大數據殺熟)、信用監管等問題,徵求意見稿都做出了具體規定。

徵求意見稿還提出,文旅部門應依法建立線上旅遊行業信用檔案,和其他部門共用信用資訊,對嚴重違法失信者實施聯合懲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