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8日電 北京冬奧組委日前發佈公告,明確吉祥物的智慧財産權和奧林匹克標誌保護事宜。

北京冬奧組委《關於北京2022年冬奧會吉祥物和冬殘奧會吉祥物的公告》明確,北京冬奧組委為吉祥物形象的著作權人,吉祥物形象已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進行著作權登記。

北京冬奧組委已就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稱在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商標局提出商標註冊申請。北京冬奧組委已將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稱作為奧林匹克標誌提交國家智慧財産權局進行公告。

公告明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未經北京冬奧組委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使用吉祥物形象和名稱。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吉祥物形象和名稱進行歪曲、篡改等使用,也不得將吉祥物形象和名稱作為其他圖案的組成部分使用。

依法使用吉祥物形象和名稱的,應當遵守北京冬奧組委制定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對侵犯吉祥物智慧財産權和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的行為,北京冬奧組委將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北京冬奧組委支援對侵犯吉祥物智慧財産權和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行為的舉報。接受舉報的電話為:010-12330,電子郵箱為:jbts@beijing2022.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