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女生微網志實名舉報遭性侵,400多天后再發聲:判了!兩年!)

2019年9月10日,在發佈實名舉報被性侵微網志的400多天之後,小婷從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拿到了該案的一審判決書。樓某因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看到判決結果的那一刻,小婷哭了。然而,樓某雖然已被定罪,小婷依然難以擺脫那場噩夢。

2018年5月18日,18歲少女小婷在新浪微網志上實名舉報稱,自己遭到了房東樓某的侵犯。她的這條微網志在網上引起了軒然大波,有人支援,也有人謾罵。自身的遭遇和他人的質疑都對小婷的生活産生了重大影響,她抑鬱、焦躁、甚至自虐,但是始終堅持為自己發聲,一定要討一個説法。

實名舉報性侵

想要以死喚起社會關注

“我是小婷,00年出生,在杭州實習工作。8號我來杭州搬家,被房東強姦未遂……”2018年5月18日晚,小婷發佈了一條長微網志,實名舉報被性侵。微網志中,她詳細描述了事發經過,並貼出自己與房東樓某(即對其實施性侵行為的人)、樓某的朋友、樓某父親的聊天記錄,以及一張小婷自殘後遍佈傷痕的手臂照片。

小婷的微網志

小婷的微網志

2018年5月8日,對於小婷來説,是最痛苦的日子,也是最揮之不去的記憶。那一天,18歲的小婷遭到了房東樓某的性侵。在小婷的強烈反抗之下,樓某強姦未遂。

小婷的表哥接到求救消息後,幫她報了警。小婷回憶,樓某得知她報警後,自己去了派出所,警方對樓某進行了刑事拘留。在報警後的第8天,小婷接到通知,DNA檢測結果並未比中嫌疑人。

2018年5月17日,小婷得知,樓某已經在前一天被取保候審。聽聞該消息後,小婷驚恐、憤怒、無助,自己遭受侵犯時的畫面,以及樓某通過各種途徑找她的種種不好的記憶,在小婷的腦海中不斷浮現。第二天,她決定在網上實名舉報。

“我當時情緒已經崩潰了,我不想活了,就想臨死之前把這件事公布於眾,至少讓大家知道他(樓某)的真面目。”小婷告訴紫牛新聞記者,發佈微網志之前,她並沒有和其他人商量。小婷打算以死喚起社會的關注,用自己的生命作為代價。小婷沒有考慮這條微網志發佈後對自己生活的影響。吃了安眠藥的她,甚至沒有考慮過自己是否還會有接下來的人生。編輯完成後,她果中斷點擊了“發送”。

這條微網志在網上引起了軒然大波,7萬多的轉發量、2萬多條評論、近6萬人次點讚。實名舉報的微網志發佈後,不少網友聲援小婷,呼籲大家轉發,或是給她提供處理事件的建議;也有人質疑小婷,給她下了“受害者有罪定論”:馬路上那麼多人,怎麼就盯上你了?

2018年5月19日,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區分局針對這一事件發佈警情通報:案發現場未發現打鬥痕跡。經對女性受害人進行人身檢查,受害人衣著完整、無明顯外傷。後警方提取了女性受害人人身相應部位生物檢材並送檢。經初檢,未比中犯罪嫌疑人樓某。5月16日,因刑事拘留期限屆滿,拱墅區分局依法對嫌疑人樓某變更刑事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樓某因涉嫌強制猥褻,于2018年5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8日被依法逮捕。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檢察院指控樓某犯強姦罪,于2019年2月11日向拱墅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認定了是正確的

無論如何都要堅持

在微網志上實名舉報自己遭受性侵,並非一個很容易就能夠做出的決定,對於一個剛成年的女孩子而言尤其如此。

小婷微網志實名舉報,也使自己遭受到巨大的壓力。

“身邊不少人都勸我算了。”小婷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家人和朋友擔心她的名聲因為實名舉報這件事受到影響,加上他們認為“畢竟強姦未遂”,紛紛建議她把微網志刪了,從此不再提及此事,只當從未發生過。

“我是受害者啊!為什麼不能説?”小婷想到大家的勸解,心裏愈發難過。

小婷小的時候父母便離異了,她跟隨母親生活,和爺爺奶奶聯繫不多。她沒想到,有個人竟然在鄉下老家拿著她的照片到處找她,並且成功找到了她的奶奶。小婷連夜趕了回去,那人已經離開了。她在超市的監控裏發現這個人就是樓某的父親。

當初自己在杭州的時候,樓父曾多次找過她,所以她一下子就認了出來。“老家的人都用憐憫和懷疑的眼光看著我,因為他到處跟別人説,我是犯了事情失聯了。”

小婷的媽媽也不支援女兒的做法。“我媽幾乎每天都在跟我講,算了,不要再去計較。”小婷説,自己母親思想保守,擔心她日後無法正常生活,也怕她日後受到打擊報復,常常用“未遂”這一結果勸她。

“我和我媽吵了一架,吵得很厲害,從那以後就再也不提這件事情了。”因為媽媽的不理解,這件事成為了母女倆之間的一個禁忌話題。關於案件後續的進展,小婷也都沒有與媽媽有過任何交流。

“周圍全都是類似的聲音,我只能把自己關在一個小屋子裏,誰也不見,誰的話也不聽。”小婷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她是一個特別倔強的人,只要是自己認定的事情,覺得做的是正確的,無論如何都應該去堅持。

抑鬱、焦躁、自虐

很痛苦卻從不後悔

小婷很堅定,她對於這件事的態度是“不死不休”,一定要一個結果,希望樓某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時,小婷又活得很痛苦。

在她實名舉報的微網志配圖中,有一張照片,是自己傷痕纍纍的胳膊。這是小婷自虐的結果。事實上,自從被侵犯事件發生之後,她的手臂幾乎不存在完好的時候。

情緒崩潰的小婷曾多次自殘

情緒崩潰的小婷曾多次自殘

“我其實不是想要自殺,就是忍不住,控制不了自己。”那段可怕的記憶,使得小婷的生活脫離了正軌,至今都沒有回歸正常。“每天晚上睡覺前,我都要坐在那裏發呆很久,當時的畫面,總是動不動就出現在我的腦子裏。”

小婷説,事發時遭受的暴力和淩辱在腦海中揮之不去;事發後,親朋好友對她實名舉報行為的不解、樓父樓母的威脅、身邊鄰居等人的指指點點,令她痛苦不堪。

小婷常常會失去對自己的控制。她去看了心理醫生,知道自己因為這件事,精神已經受到影響。她患上了抑鬱症和焦躁症,還有自虐傾向。“我自己能感覺到,自己的心理上可能有一點扭曲了。我有的時候會很極端,完全是控制不住自己,甚至莫名其妙就很生氣,又很難過,然後就會大哭,哭完又想大笑。整個人特別壓抑,憋得實在太難受了,就會忍不住通過自殘的方式來發泄自己的情緒,用身體的疼痛轉移精神上的折磨。”小婷向紫牛新聞記者講述自己的狀態。“我真的是控制不住自己。”小婷反覆説。

事情發生至今這一年多的時間,小婷用“渾渾噩噩”四個字來概括自己的生活。小婷從杭州回到老家,幾個好朋友聽聞她的遭遇,專程從四川和東北趕到山東去看望她。她的微網志下,也不斷有人給她留言,關心她、鼓勵她。面對那些不好的聲音,小婷儘量讓自己“做一隻鴕鳥”,不去聽不去看。她不斷告訴自己:“我是對的。”

目前,小婷還在使用相應的藥物來緩解自己的抑鬱、焦慮和自虐行為。每天仍然必須借助藥物才能夠正常入睡。

但是,小婷對紫牛新聞記者説,她從來沒有後悔過。“我不後悔,因為我覺得我這樣做是對的。如果我不能給自己要一個真正的公道的話,我覺得自己這輩子就沒什麼意義了。這件事情是我自己的事情,如果連自己都放棄了,還有誰會保護你幫助你呢?”小婷説。

小婷接受採訪

小婷接受採訪

一年多的等待

終於有了一個結果

杭州對於小婷而言,是一座傷心之城。事件發生後,小婷回到了老家山東。她告訴自己,再也不去杭州了,甚至聽到“杭州”兩個字她都會心生恐懼。

“我現在想通了,不能因為一個人一件事就否定了一座城市。”小婷認為,當初再也不去杭州的決定,出於自己在事發後想要逃避的想法。“我沒有錯,我是受害者,想要逃避的人不應該是我。”小婷強迫自己正視這段經歷,在自己的心情稍稍平緩一些以後,嘗試著再次回到杭州,努力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

小婷向紫牛新聞記者介紹,自己從事的是服裝行業,從這點來看,杭州和廣東是比較好的選擇,但是廣東離她的老家太遠。

今年9月6日,小婷接到了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的電話,得知案子已經宣判了,樓某一審被判強姦罪,處以有期徒刑二年。

“正義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樓某已經判刑!強姦罪!兩年!!!我真的喜極而泣!我不知道怎麼樣表達我現在的心情,我受的所有的委屈都值了。”接完電話後,小婷忍不住在微網志上與大家分享這個消息。

9月10日,小婷從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處拿到了這一案件的判決書。法院根據所獲證據和相關人員的證詞、供述等,認為:樓某違背婦女意志,採取暴力手段欲強行與之發生兩性關係,其行為已構成犯罪。因為涉及個人隱私,小婷只能展示判決書最後一頁的判決結果:被告人樓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刑期從判決執行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5月9日起至2020年5月21日止)。

由於目前還在上訴期內,判決還未生效。樓某是否會上訴,目前還不得而知。

小婷説,微網志上那些支援的聲音,給了她勇氣。每當撐不下去的時候,看到網友們鼓勵的話語,就會覺得自己不是一個人在努力。“輿論確實是把雙刃劍,你選擇曝光的方式去換一個公道,必然是要承受別人想像不到的壓力。我從開始看到有人罵我,罵我身邊朋友,人肉我,詛咒我,從開始的憤怒,到後來的視而不見。有贊同聲音的地方,一定會有反對的聲音 。也謝謝你們讓我相信這個世界上好人是多的,每天都能看到你們的私信,我謝謝你們一直以來的鼓勵和安慰,給了我莫大的動力,讓我更堅信自己的選擇是對的。”小婷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