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南大一女生被性侵碾壓屍體案23日開審

▲小菲(化名)生前照片

小菲(化名)生前照片

2018年7月16日夜,河南週口市鄲城縣大一女生小菲(化名)在金丹大道上被陌生男子王某文停車搭訕,王將小菲哄騙至家性侵,小菲從16樓衛生間墜樓身亡。翌日,王某文夥同弟弟王某輾軋屍體,偽造交通事故現場。案發後,兩人分別以涉嫌強姦罪、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被刑拘。

紅星新聞8月22日從小菲父親羅某某的代理律師殷清利處獲悉,23日9時,週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在鄲城縣人民法院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該案,“最大的訴求,就是判處嫌犯死刑。”羅某某説。

▲小菲寫給父親羅某某的信

小菲寫給父親羅某某的信

殷清利認為,強姦導致被害人墜亡的嚴重後果,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這一大的量刑範圍,即本案符合十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之區間。“如果考慮到偽造交通事故碾壓屍體這個令人髮指的情節,法院可能考慮量刑死刑。”

事發至今,羅某某和妻子時常以淚洗面,“在我女兒去世2個多月後,我媽媽又傷心去世了。我們不好意思出門,不想見人,每天睡不著,心裏像有塊石頭堵著。孩子媽有憂鬱症,有時她幾天幾夜都睡不著。一個多月前,她告訴我她不想活了,吃了五六十片安眠藥、鎮靜藥,在醫院搶救兩天才醒過來。”羅某某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一個活蹦亂跳的孩子,沒有了。在我心裏,世界上,沒有比小菲更好的孩子了。性格、為人、處世,都挺好的。”

羅某某的朋友圈中,還保存著女兒的照片、獎狀和親筆信。2017年12月8日,小菲在寫給父親的信中道:“這應該是我第一次去那麼遠的地方上學,您難免會不放心”。像每一個大一女生一樣,她開心地聊起自己的宿舍生活:“我們宿捨得人都挺好的,我們經常一起上下課、一起吃飯,也培養出了深厚的革命友誼”。信的末端,她問候道:“爸,你在那邊怎麼樣?吃得可好?冬天了,別忘了添衣服,注意身體,別太累”。

羅某某在回信中對女兒説:“從小你就是家裏的乖乖女,總擔心你太低調,有時候要強悍一點”,他鄭重地寫下了對女兒的祝福:“爸媽希望看到引以為傲的女兒永遠自信、快樂”。(圖據受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