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男子田豐看到妹夫趙勝軍用刀刺向妹妹田茹腹部後,拿鐵鍬拍死了趙勝軍,田豐一審被判犯故意殺人罪,獲刑6年,二審改判3年。家人申訴後,河北省保定市中級法院下達再審決定書。8月21日,新京報記者從田豐代理律師殷清利處獲悉,該案經保定市中級法院再審,撤銷了一、二審判決,併發回保定市徐水區法院重審,“田豐行為屬於正當防衛,應當改判無罪。”

田家人全家福。左二為田茹,右二、右三為田豐夫妻。受訪者供圖

男子護妹打死妹夫

新京報記者在保定市徐水區法院出具的一審判決書中看到,2017 年4 月19 日23 時許,被害人趙勝軍因瑣事與妻子田茹在電話中發生爭執,二人先後駕車來到田茹的哥哥田豐家。

趙勝軍下車後再次與田茹發生爭執,於是從車上取下一把尖刀捅刺田茹。田豐見狀用鐵鍬拍向趙勝軍,趙勝軍與田茹一起倒地。後田豐開車將田茹送往醫院救治。

此後,趙勝軍經搶救無效于2017 年5 月1 日死亡。經鑒定,趙勝軍符合特重度顱腦損傷繼發多臟器功能衰竭死亡;田茹損傷屬重傷二級。田豐報警後如實供述了事件經過。此後,趙勝軍的妻女出具了諒解書,田豐的妻子代田豐賠償趙勝軍父母30 萬元。公訴機關稱,田豐屬於防衛過當。

二審判決後,被告人家屬遞交申訴材料

一審法院認為,田豐在制止他人進行不法侵害時,使用暴力連續擊打他人要害部位,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他人死亡的重大損害後果,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屬於防衛過當,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援。一審法院判決,田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一審判決後,田豐表示上訴。

2018年12月3日,保定市中級法院二審判決認為,原審法院定性準確,審判程式合法,但量刑不當。決定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田豐有期徒刑3年。

二審判決後,田豐的家人遞交了刑事申訴材料。“案件的關鍵是如何確定不法侵害結束?原檢察機關認為,不法侵害人倒地即侵害終止,但這不符合現實要求。因為此時趙勝軍仍對田茹糾纏,而田茹身中兩刀,生命垂危。所以應當以田豐將田茹救助送醫,作為不法侵害的結束。”殷清利律師認為,田豐行為屬於正當防衛,應當改判無罪。

案件再審後發回重審,家人希望恢復名譽

今年5月28日,保定市中級法院下達再審決定書。其中稱,二審出庭公訴人意見為,案發前,田豐無犯罪動機,在趙勝軍捅刺田茹後,田豐連續擊打趙勝軍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而田豐及其辯護人提出,田豐是在妹妹處於生命危急情況下對趙勝軍進行侵害,其行為屬於正當防衛,故檢察機關對田豐的犯罪指控已不存在,二審在此情況下判決田豐有罪並處刑罰錯誤,決定案件由保定市中級法院再審。

今年7月26日,保定市中級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書,撤銷原來本案一、二審判決,發回徐水區法院重新審判。

今日(8月21日),田豐的妻子告訴新京報記者,妹妹田茹被趙勝軍刺傷後,目前仍不能幹重活。而她也在等待重審,最大的願望就是希望田豐能恢復名譽,“田豐的行為就是正當防衛,希望法律公平公正判決,為他恢復名譽,一家人能早些恢復正常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