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網路遺産如何繼承亟須打通路徑

如果突然離世,微信、支付寶等網路遺産怎麼辦?業內人士認為,依照《繼承法》,沒有人身性質的網路遺産,比如網路理財、餘額寶以及作品版權、遊戲幣等,應當可以繼承。而電子郵箱、微信、微網志、遊戲賬號等網路資産,因為具有人身性質的網路遺産都是私密性的,屬於用戶的隱私,不可以繼承。

網路遺産是指被繼承人逝去時遺留的個人所有的網路權益和財産,包括賬號、密碼、圖文、音視頻、虛擬貨幣、網路店舖、遊戲裝備等。網路遺産以數據的形式存在於虛擬空間裏,數據又被稱為數字經濟的“石油”,具有非常巨大的商業價值,而且,很多網友的社交賬號、遊戲裝備等,也有相應的估值,網上亦有專業虛擬物品交易平臺。那麼,當數字財産變成數字遺産時,如何妥善繼承,減少無謂糾紛,則就需要未雨綢繆了。

近年來,隨著網際網路技術的飛速發展,應運而生的虛擬財産為整個社會帶來了巨大的財富,越來越多的物品被虛擬數字替代,貨幣、有價證券等實物資産向虛擬財産的轉移在加速,社交賬號、遊戲賬號的商業價值凸顯,個人虛擬財産在不斷膨脹,社會虛擬財産總量呈爆髮式增長。目前我國在積極建設數字中國,未來虛擬賬號和虛擬財産將具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甚或成為主流財富載體,電影《頭號玩家》就描述了這一趨勢。

“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産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這是《民法總則》對網路虛擬財産的規定,意味著虛擬財産成為一項法定的民事權利,肯定網路遺産的合法性地位,併為網路遺産的繼承奠定了法律基礎。事實上,英國、美國等國家都在法律上承認了網路虛擬財産的繼承權,美國還頒布了通過遺囑的方式執行虛擬財産繼承的事項,肯定了網路財産繼承和分配的合法性。

目前,對網路理財、餘額寶、作品版權、遊戲幣等網路遺産的繼承問題,因其沒有人身性質,財産屬性明確,各方沒有太大爭議,繼承方面不存在障礙,只要出示合法證明即可。但是,由於缺乏法律細則,網路公司對電子郵箱、微信、微網志、遊戲賬號等虛擬賬號的所有權和使用權規定不統一,加之涉及個人隱私,在用戶死亡後如何處置賬號,亦有不同的做法,很容易引起糾紛。

網友往往將虛擬賬號關聯到自己的社交網路、虛擬財産等,而隨著資訊化的高度普及、全面滲透,線上線下的界限愈發模糊,虛擬賬號已經與現實財富緊密連接、捆綁,不能再用舊思維去看待虛擬財産了。因此,國家需要儘快出臺虛擬財産繼承法律,明確網路遺産的歸屬問題,以及相關手續流程,打通網路遺産的繼承路徑。在此之前,用戶可以未雨綢繆,及早把網際網路上的個人賬號、密碼等寫入實體遺囑當中,做好生前遺産分配,保護個人利益不受侵犯。